2010年9月1日 星期三

花園故鄉


假如能夠,離鄉出去走走。
這不證明光靠走一走,人生就走得出十牛圖頌;
更不隱喻行行且行行、江湖觸目皆禪客,非拔劍即論詩。
參方本不限於走寺廟朝聖地禮諸佛--
地球又何處不道場?

離開故鄉一下下,以距離換取客觀。
看見、聽見那些天經地義(以為天經地義)的一切的真相。
假相、真相、妄相、幻相、實相、法相……怎麼觀怎麼對。
畢竟,天生正報長兩隻腿子,不用來走,做什麼?
好歹給這具臭骨頭一個機會吧?

直到身處一個平日不太開花的地方--眼見買好花通常要上網訂或找百貨公司高價花店、再重金買下顯然是搭飛機空運進口的品種;目睹在短短的野花花季,人們會特地開車出門、半路停車、大費周章只為欣賞與拍攝地上那些斑斑點點的小花們--你才悟到你出生在一個花園。

你暗自忖度:「好樣兒的;竟來個花園投胎!」

新台幣五元、十元就換到一枝(運氣好時不只一枝)盛開鮮美的花。二三十元換一盆。四季都是花;不論小巷人家、街頭路尾,花、花、花。山中多花樹,平地遍是花。假設,你的故鄉是個大花園,你也會從小到大被慣壞,以為花是天經地義的存在、就是到處有得開有得看,四季輪流提供源源不絕的高品質美麗服務,24H不下班。

你才離開一下下就悟到,難怪當年異國來的遠祖移民一見鍾情大呼小叫:「美麗之島!」你這才明白。當年他們完全有充分理由留下;走進你的血液、住在你的DNA。你開始理解,原本歐洲或北美白種人才會流行、原因不明的慢性皮膚病怎麼也一起移民過來、到處擴散。你想,人性如此;花園似的土地,有誰不愛?古早古早以前那些還鮮花髮上插的女孩兒,有誰不愛?

後來,你常啼笑皆非;一起住在花園似的土地,卻一天到晚吵個沒完,到底是在吵些什麼?是嫌天不夠藍、草不夠青、花不夠美、還是嫌夜市小吃不夠香不夠大碗?抑或在海與山、天與地之間,吃飽了太閒只好鬥嘴,否則不夠好玩?以國際觀來講,好比說,當年我們那群來自四面八方的老祖宗,只會看見一個讓他們再也離不開的花園--他們哪會知道,花園裏出生的後代子孫為花寫歌寫詩寫小說或開悟的沒幾個,倒很熱中於為花賣多少錢而鬥嘴?

也許……只為當年花色太美,忘了多一點浪漫遺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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