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1日 星期二

你是中性演員嗎?讀《論戲劇》


第一次讀藝術理論著作。而且,讀到三分之一,才終於讀明白中性演員何所指。「中性演員」這個概念對修行有些幫助,我認為非常有意思。

《論戲劇》以「無住生心」禪理出發,佐以「全能戲劇」的創意,呈現「表演的三重性」:我、中性演員、角色。極簡化來講,「我」是指演員日常生活的言行舉止;「中性演員」是介於「我」與「角色」之間的心理狀態、作為演員的自我意識與認知;「角色」則是依劇作、編導所詮釋演繹出的戲劇人物。

這個理論有趣之處,在於它用三重性:我、中性演員、角色是同一個人,在我與中性演員、中性演員與角色、角色與我三重關係的「距離」遠近彈性裏,架構出新的戲劇表演藝術之可能,從現實主義到荒誕劇開出表演光譜。

就在這裏,這個細微點上,我習於用佛法思索書籍的慣性出現了。

假設,事實上不是「三重性」,而是「四重性」;演員的清明與自覺度須再回溯一重,結果又如何?修行經驗,能讓一個人面對、深入體認一件事:「我」本身就是一場表演。「我」這個概念與共識,作為「人」的習氣、身份、教養、言行、活動、選擇……就是一場人生社會大舞台上假以亂真的演出。絲絲入戲、隨場景哭笑、依身體定義並表演出相應的社會期待;「身體」是此生人所穿的第一件戲服,許多角色扮演都圍繞這個主題而延伸或結束。你的心不見得願意照你的身體這件尾大不掉的衣服來演;不過,人們看的是這件你脫不掉的人皮。於是,從你的心到你所建構的、日常生活的「我」,就成為一場至死方休的戲劇。

以佛理來講,第七識所假立的「我」本來就是自性的演出。從全然入戲到完全清明之間的彈性,或稱之為從迷轉悟,或為轉凡成聖,或是眾生成佛。從「自性」、「我」、「中性演員」、「角色」的四重性,一重演過一重,化身再出化身,重重層層化身之餘,誰能再腳跟點地、就自性如如不動,不再鎮日團團轉、表演著社會化的「我」呢?

這很難。社會的視角,教會人們以「我」的皮相演出為評判基準。而且這個「我」源於對身體的定義與執著。縱使是近年風行歐美所謂「靈魂伴侶」的訴求,依然是異性戀追求異性,同性戀追求同性,雙性戀追求兩個性別……各有各對身體的定位與定義;換句話說,縱是心靈,也在意是外包何等皮衣戲服的心靈,抽不開這層戲衣。所謂「靈魂伴侶」,到頭來依舊是由身體為主軸下定義,重點不在心靈。

俗諦的開展,往往在於一個人能多合宜地演好「我」而安處於社會團體內。俗諦,算是處理化身相關所有塵沙惑的高深學問。而「中性演員」則是種心靈狀態;而且,不是只出現在專業演員身上,而是活在社會的人,每個人都有的狀況;甚至只存在幾秒,處理或考慮言行如何展現,不論自覺或不自覺。在處理子女、兄弟姐妹、父母、師生、長幼、夫妻、勞資、……各式各樣的化身角色而有不同的「我」的呈現時,每個人的言行都有演戲的成份。人生如戲、戲如人生。

《大乘起信論》體、相、用三大,諸佛法、報、化三身……這些高深的修行知見與如來藏、心王心所百法明門等,若要用來闡述,或許能寫幾十萬字;不過,這篇文章的目的並不在此。這篇文章不以高深佛學論述或戲劇理論為目的。目的在拆了「中性演員」幕後的「我」這張戲皮。「我」本質上性空,但是,演得像真的一樣,五陰妄成,以假亂真。

「我」本身已經是個被演出、被評價、被標價、被主體化、被永恒化、被神化的世俗角色了。若想找真正的幕後「中性演員」,坐香去。坐香看看,「中性演員」分身幾重又身在哪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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