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0日 星期日

書寫:作為一個法門


正視原文書,還在中年以後。漢譯佛經本身就是譯本;翻譯文學也是多國原本中文化的成果。翻譯是不是再創作?的確是。尤其,在中年後比對原本版的「愛麗絲夢遊仙境」等古典文學之後,才明白各家兒童版、青少版、刪節版、完整版、中譯版……之間有多大的不同。找一些近代佛學、禪學、開示語錄、宗教學原文著作來讀,也與中譯版大為不同。譯者的確重新創作了:加入他的理解與詮釋,有其文風與運筆,更為預設的讀者群及翻譯目的而調整過。長大成人、老了以後,再重新品味童話故事或民俗傳奇,所帶來的新發現往往十分驚人。有關政、經、社、文的大量資訊,密碼般到處印刻在看似幻想玄思的故事情節裏。

等到年紀一大把,這才終於發現,翻譯過程有強烈的文化意識、訊息過濾、效果評估、價值評判……在運作著;遠遠不只是表面上的文字系統切換而已。嘗試將中文、古文譯本的佛典故事,以白話、現代文、甚至加上一點文創元素而重新書寫詮釋的過程,不論是刻意或不經意,也都有了現代人的生活反思及修行軌跡--改寫本身也是轉譯的一種型態。

書寫,作為一個法門,作者不但要反觀自心的念頭,也要隨時與閱讀者互動、溝通。這裏,就如心性的本質無縳無拘一般,完整呈現言論自由、出版自由、創作自由與意見自由,也是所有珍貴古文明的活力、動力、創新力、永續力的活水源頭。為此,我深深感恩在古老的年代,不畏萬難、不怕吃苦,為我們留下大量法寶與法脈傳承的高僧、護法、古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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