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4日 星期二

別怪她不結婚


有些人,結婚結善緣;有些人,結婚消惡業。
在你歧視或公然指責一個台灣女子不婚之前,
讓我先告訴你一件真人真事:

有一名中年女子,原本有份普通工作,向來單身慣了,日子也就平凡過。後來,在她快四十歲時,不知是否出於社會壓力,或者是想法改變,還是受不了人情八卦流言,突然與另一位年紀差不多的男士低調結婚。為結婚而結婚,為生子而生子,她也就理所當然成了高齡產婦。頭胎才生不久,做月子期間,母子二人在家,她就開始出現一些異常言行,包括對新生兒嚴重忽視、不理不睬,每天無所事事,心情非常沮喪。丈夫發現後,帶她去就醫,被院方診斷為重度產後憂鬱症。他怕她母子倆在家獨處有生命危險,既怕妻子尋短自盡,又怕小孩出事,從此辭掉工作,再也不上班,將所有存款都用來支應生活開銷,全心全意在家照顧。

「然後呢?」
「然後,一直到現在。好幾年了。」
「沒好?」
「有好一點點啦;可是她先生還是不放心,不敢去上班。」
「妳怎麼知道這麼多?」
「因為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是特定來為她祈福的……」
「妳們是好朋友?」
「對。她是我這輩子最好的朋友。她生病後,我好擔心……師父,還好我沒結婚!」
「……」
「幸好他們都上班很久了,還有存款;可是萬一花完,就不知道了……」
「……」
「我之前好怕她出事……」

她的雙眼忽然閃過淚光。
她真的很怕、很怕失去最好的朋友吧?

不論是誰,選擇結婚之後,家庭際遇、因緣果報會如何,旁人都擔不起。如果那是他或她個人的決定,要承擔婚姻與家庭的一切,那是個人選擇自由與業力使然;沒話講。但是,他人本來不用受那種業報,被你一勸而起心動念,因緣就另當別論了。勸婚的人啊、逼婚的人啊:你願意為他人步入禮堂之後的人生負責嗎?你敢負責嗎?你真的有能力負責嗎?

例如,小倆口買不起房子。你肯自掏腰包、免費送他們一棟或一層五六百萬嗎?又或者,房貸一背二三十年,一個月光房貸就去掉薪水一萬到六七萬,你肯每個月免費送新人這筆房貸錢嗎?你願意親自布施,一輩子替小家庭出租金嗎?小倆口個性不合、感情失調,你肯出幾十萬送他們去婚姻諮商嗎?或者,小倆口生了孩子,雙語幼稚園教育費一學期五六萬,保姆費一個月兩三萬,連帶吃喝拉撒醫療等等一個月又是好幾萬,你願意負責到底,每個月白白送他四五萬養育費嗎?……所有婚姻要背負的實際因果代價,所有養育小孩的金錢開銷,你若全都一毛不拔,也拿不出實際有效的解決方案,到底有何資格怪罪年輕人不結婚呢?如果婚後的一切,都是小倆口自己扛、自己看著辦、自己咬牙苦撐著,你光會出一張勸婚名嘴,半點實際的忙都不肯幫,他們又何必聽你的勸去結婚呢?

假如,你是一位婚姻過來人,你會十分清楚結婚成家的代價,尤其是「金錢代價」。假如,你沒辦法在婚禮上自費包給每對新人一份至少新台幣五百萬的大紅包,擔保小倆口的婚姻不會在金錢壓力下提早瓦解陣亡(平均每四對裏,最後有一對會離婚。這是常識);又沒資本送每對新人一棟房的話,還是收收口,別怪年輕人拒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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