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7日 星期二

中毒事件簿


屍體堆積如山

化學武器的使用是事實

無人出面認罪自首

各界尚且互相指責 

指摘對方才是幕後真兇 

那表示什麼? 

那表示有人說謊 


人類這種生物,惡心實施大屠殺、造下極重殺業,事後又打妄語推託時,如何?

既殺且妄,天堂無名、地獄有份哪!

中國人認為歐美不宜急於軍事干預或著手宣戰──問題是中國領土遠遠跟敘利亞隔開,兩國間不但有中東、小亞細亞各國阻絕,南有印度老兄弟、北有俄羅斯大哥、西有西藏僧侶重重阻擋,中國人當然可以天高皇帝逺地閒閒納涼、叨叨碎念「慢慢來,別著急」之類的風涼話──問題是東歐、北非、中東等鄰近國家立場就不同了。使用化武屠民的惡例一開,軍火販、毒販、黑道、軍方萬一若再搞軍火走私、非法武器轉運、高價化武買賣、甚至私設化武研發兵工廠,三兩下就能將化學武器當成歐洲、非洲、西亞當地的恐怖主義活動重要軍火來源,快速養大恐怖份子或非法武裝部隊的軍火實力跟對國際社會的恐嚇籌碼。

因此,一副事不關己的中國人的說詞主要立基於北方有俄羅斯大哥罩著、西方有長長整列鄰國當緩衝,甚至西南門戶還有藏僧當炮灰人牆相擋,是以天不怕地不怕,完全無法體會化武事件對歐洲、非洲、中東、西亞鄰國當地而言是切身致命又急迫的國安及國防大問題,也與恐怖主義份子武力擴充及入侵國界正相關。別的不講,民窮財慌高失業的希臘或黑手黨家傳事業興旺的義大利若出幾個不肖大黑道把敘利亞化學武器引入歐陸試試?換做你是歐洲人的話,你跳不跳腳?急不急啊?

已經毒死大量無辜平民了,國際社會難道不能直接對國際刑事法庭提告、開始跨國調查事件真相並追緝真兇?難道不能從這個單一化武事件出發,建立起全球以正當法律程序處理、調查、審判、懲罰持有及施用化學武器的國家或領導者的國際先例,把該案例經驗建檔,提交給各國相關專家整合出事前防堵化武擴散運用、甚至讓化武從地球上永遠消失的可行SOP,作為有效實踐國際和平計劃的重要里程?

(最好是可以制度化、法治化到不論日後哪國的領導或領袖或非正規軍隊或其他恐怖份子只要有持有化學武器的事實,不論主事者身份是總統、將軍、叛軍頭兒或其他,馬上可以簽發國際傳票把人押去國際法庭依法處理,同時比照沒收貪官賄款一樣直接沒收化學武器加以銷毀,別再給明搞政治暗搞屠殺的殺人犯政客無謂的政治身份禮遇或免責──這些披人皮的大屠殺魔王掛個政壇虛名就一生處處免責、時時優惠、種種豁免,難道全球無辜平民百姓就活該要集體冤死?)

事情都已經發生了,就要建立國際刑事案例,讓子子孫孫看清楚用化學武器屠殺平民百姓的惡性要犯是何等全球人類公敵、會受到何等程度的司法審判及國際制裁,警告世世代代子孫千萬別造這類會下無間地獄的大殺業。

我們要教會子孫,從事大屠殺造殺業就是連續殺人犯,身份是總統或領導或將軍等等也沒用,一樣比照大屠殺戰犯及冷血連續殺人犯來審理、判刑。政客身份、軍階次第、官階權位不是「殺人特許證」。以前那種光靠政軍身份就一輩子殺人免責的封建帝制時代已經過去了,人民不需要掛著皇帝頭銜的變態連續殺人犯。

為什麼不從全球圍堵恐怖主義份子取得化學武器的思考向度出發,要求從國際合作高度整合各國警界及法界的豐沛人力介入,著手防止該國化武擴散及非法研發運用?

我們講了那麼久的國際防恐合作難道是在講笑話?

化學武器之風不可長。用化武屠殺人民的惡行不是恐怖主義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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