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8日 星期日

台灣發票傳奇


台灣是參禪勝地,不論行住坐臥、動靜閒忙,三百六十五行是行行好參。

美好的台灣早晨,最好坐香。具有驚世福報的台灣寶島各地,一大清早運來在地時蔬,新鮮飽滿,渾然天成。坐完香,菜也來了。身為平凡老實的中華民國好國民,我仔細研究起統一發票。不看還好,一看不得了──

嚇!「鹿野幼秀土雞」?什麼時候買過土雞啦?再仔細一看,不對啊!新台幣十一元是要買哪門子的土雞?原來「所謂土雞者,即非土雞,是名土雞」──兩條超迷你紅蘿蔔組怎地被電腦化收銀機判讀成土雞呢?

所以講,盡信書不如無書,盡信發票不如無發票。死在話下、死在名言文字上頭、死在經語表相卻不契經義都不是的。別說現代發票亂亂打鬧烏龍,古書上有很多素食食品也被古人安上了動物名字。例如,古人看根莖類植物長得像嬰兒就叫「人蔘」──名相上雖然稱呼為「人」,沒有華人會傻到把人蔘當「人」。大眾都很清楚那是一種植物,語言可以是種文化想像、譬喻、美學、象徵。

難道是年紀大了,跟不上時代?我不禁反省檢討。是不是現在年輕人流行把迷你紅蘿蔔稱為「幼秀土雞」,是我太落伍、沒見識,才會不知道?

附帶說明,這裏沒講什麼「幼秀土雞脫光光賣給客人」之類的前衛禪詩,千萬別自己打妄想、胡思亂想、負面聯想到色情產業諸般人間業障又來抗議──才十一塊錢,連葷土雞肉都不見得夠買上一兩口,不可能在台灣民間造惡業叫小姐坐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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