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3日 星期一

食之辯──葬禮?


凡發佈動物相關新聞,尤其是事關護生、放生、救生的感人事件,很容易激發整群居士長達數日的葷素論戰。

葷食與素食在文化概念上的不同,且不論個人飲食品味、營養概念、生命經驗、或教育觀點為何,二者差在葬禮或葬儀之必要或可能。它們不只在生物學上被差異性對待,在文化系統中的屍體處理方式也完全不同。

假設死亡的亡者是人類。人屍依禮節要尊稱為亡者、大體、先人等,原則上都會舉行葬禮。人屍雖是動物屍體的一種,在非戰亂天災時期的一般人類社會嚴禁當成肉食,屬於飲食大忌──食用人屍的行為不僅犯法,甚至會產生各類身心疾病。

假設死亡的是人類以外的其他動物。若是家庭寵物、明星動物、保育動物、友善動物等受到不特定人類愛護情執的對象,不僅往生後的屍體得到與人屍極為類似的待遇,有高比例舉行正式葬禮,甚至也有專用的墓地、納骨塔、牌位、紀念碑、宗教儀式、祭文等。牠們雖然受動物身形,屍體卻比照人屍處理,完全豁免於充當人食的惡運。

假設死亡的是肉品動物/經濟動物/食用屍體。在人類社會的肉食文化長期教導與鼓勵之下,這類屍體構成葷食者的正當主食,並不需要針對牠們的遺體舉行葬禮或致哀,只要直接將屍肉塞進人類嘴裏即可,人身消化器官即動物屍場。然而,在非葷食者或素食動保人士心目中,牠們依然是應該辦葬禮卻沒辦葬禮的亡者,與上述廣受人類珍愛的特殊動物的生命價值沒有不同。

假設「死亡」的是森林、樹木、蔬菜、水果、花朵、香草、藥草、穀類……等植物。在人類歷史上,除了像《紅樓夢》女主角之一的林黛玉小姐獨泣葬花之類的特異誇張表現以外,正常社會生活向來不替植物舉辦葬禮──特殊例外往往是特定鬼神依附植物而生,人類逼不得已針對特定樹神、花仙、林精、田怪等「眾生」進行諸般死亡儀式,並不是針對寄宿的「植物」本身。

諸位不論年紀多大,活到現在恐怕也沒見過有誰會為了挑菜、去根、去皮、去子、切塊、切片、碎末、攪汁、……等就植物進行的加工行為而悲泣哀傷、痛心疾首吧?有誰會替整盤切塊的西瓜舉辦超度法會?有誰會替刨淨外皮的紅蘿蔔整齊穿戴壽衣壽鞋?有誰會跑去納骨塔給花花草草大菜小菜作入塔儀式或上香祭拜?有誰會為麵包、米飯、或比薩訂做迷你棺材?沒有。為何沒有?

葷食與素食的論戰若拉回文化場域的話,不打也可以,說不打就不打,當下寧靜和平。一個死有得辦葬禮,一個死沒得辦葬禮;文化評價千差萬別,根本沒飲食論戰好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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