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8日 星期日

宗教世俗化(十二):後塔寺堅固期


塔寺堅固期的特色是多數信徒認建物不認宗教師。這也造成有積蓄、有不動產的在家眾群起經營宗教事業以營利的現象,進而補習班化。

補習班化是指由在家眾坐擁不動產或擔任負責人,比照補習班老闆營運模式,定期找經懺師出席法會,俗人老闆則以在家身份賺取法會功德金收入的「道場」。這類假道場不如法,等於僧眾當打工員工替俗人老闆賺錢,偏偏台灣民間長期「依房不依法」,一大堆人跑這類經懺道場,誤以為建物外表是宮廟佛寺外觀就對了,完全不曉得背後大發宗教財的老闆與負責人是世俗人,法師只是「進駐員工」或「接案員工」或「臨時打工人員」。

美語補習班開出很低的時薪找人教宗教信仰相關美語的做法也一樣。運用俗人老闆擁有不動產的優勢,以低薪召攬專業宗教人士來上課,讓完全沒有宗教專業或修行經驗的俗人老闆大賺宗教財。初初會找宗教界人才,等到建立起教材檔案及教學模式後轉而長期交由其他俗人老師擔任老師。

結果,真正有法師住持的正法道場面臨經懺佛事退流行、法會信眾人數大減、法務收入遠遠低於寺廟建築的營造維修成本及法務運作成本的苦況。小廟倒掉被俗人買走或接手,中廟苦撐湊錢翻修裝潢整頓老舊建物,大廟背工程款等巨債。

如法的很難運作,不如法的反而大發宗教財。正牌神職人員沒有不動產(寺產)或沒有經濟實力維持不動產而被俗人接收、沒落,反而是坐擁不動產的俗人成為宗教建物的所有人、負責人、宗教收入受益人而非常發財,到處積極拉宗教師當員工。

我希望台灣的不動產政策能注意到這部分,避免俗人老闆坐擁不動產而將宗教界扭曲成世俗宗教營利事業的亂象惡化。宜建立良善制度,確認宗教建物的所有權人或負責人是真正的神職人員而非世俗人利用不動產經濟優勢謀利。那類俗人老闆不持戒、不修行、不研究教理也不信仰宗教,光把建築物裝潢成宗教建築的外表就對外經營謀利,完全不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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