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1日 星期五

佛典故事:竊賊理論 The Thief Theory

留人留才,適才適所

一、賊亦有道

世間各行各業廣呈人生百態,各有各的業界競爭。不只正當職業會互相比上下、論高低,連竊賊這類偏邪的犯罪職業也會。

手力賊雖然淪為社會底層的不良竊賊,依然念念不忘他有藝術天份、特殊才華。他給自己立下幾條偷兒哲學守則:第一條,偷東西絕不會偷得精光,偷走的比例務必遠少於故意留著不偷的東西的比例。第二條,偷完絕不讓失主活不下去,以廣受鄉民鄰里讚美「他真是世間難得一見、品性良好的好賊呀!」為人生目標。第三條,成功偷到東西也要感恩失主,偷完務必特地留在失主家鑽鑿牆壁,雕刻出巧奪天工的獅子頭或蓮花瓣之類的室內裝潢造型,當成回禮。第四條,為確認偷後服務效果完善,事發隔天務必變裝混入人群、親自到場看熱鬧,以評估民意反應是否有達到理想。

(哎,當小偷已經犯法,行竊流程又這麼囉嗦,怎麼不直接從事正當工作?)

二、重回現場

手力賊:「喲,瞧瞧,這獅子頭刻得真好看!」變裝的他站在人群裏裝蒜,裝模作樣地一臉無辜。

老百姓:「豈不是?哎呀,手這麼巧,工這麼好,當賊真是可惜了!這麼有才華的人才怎麼不去走藝術界、搞文創、提升城鄉建築美學?明明是個難得一見的人才,為什麼偏偏要淪落社會邊緣當個默默無名的小賊呢?」群眾紛紛交頭接耳,跟犯人一搭一唱地品頭論足說個夠,完全對面不識。

身為同行,方便賊也變裝出門,特地前來現場觀摩作案手法。同樣當賊,理論不同,方法不同,效果不同,各有千秋!

方便賊:「你們都太看得起他啦!他哪算什麼巧賊?」眾人一驚回頭,發覺穿著體面的婆羅門在一旁放話駁斥,彷彿非常不以為然。「他浪費這麼多時間、體力雕出這麼大一個獅子頭,最後只不過才偷走一丁點東西,連充工資都不夠!長工時,超低薪,搞不好偷沒幾年就馬上過勞死;那種連基本的合理鐘點費都拿不到的賠本生意算哪門子巧賊?以當代勞動美學而言,當然要省力、省工、省資源又收入多多的方便賊才叫做巧啊!」

手力賊:「……」他是誰?瞧不起我?向來很注重群眾觀感的他覺得心理有些受傷。手力賊決定等民眾看夠熱鬧、講完閒話、一轟而散以後獨自留下來,針對這個話題進行深入採訪。

方便賊:「天下哪有這麼笨的賊?成本效益這麼低,巧個大頭!」方便賊對著獅子頭喃喃自語、大批特批,遲遲不肯離去。那倒不是出於什麼同行相忌的競爭心理。他只是真心同情對方太蠢。

手力賊:「先生,容小弟請教一下,方便賊是什麼?」

方便賊:「哦?你不知道?」他嗅出來人身上有股賊味,直覺上明白準是同行。這蠢事他幹的?很有可能。就是他!一種言語難以形容的職業病直覺起了作用。「你若想知道的話,跟我走!一個多月以後就讓你見識、見識!」

三、精進學習

手力賊基於自己的原則自己修的上位原則,又追加了第五條偷兒哲學守則:「學無止盡,一生精進,增廣見聞,職業升級。」他刻完這十六字真言後十分滿意,左看右看地自看自讚。一時之間,竟然完全想不起來這種四句十六字訣的流行教條文案是在哪個國家學來的?

當跟班當了一個多月,時機終於成熟了。

方便賊變裝成名流顯貴後帶著同樣變裝成富家少主的徒弟登門造訪地方上十分出名的首富之家。

方便賊:「大富翁先生,我有點小小的需要。你要是肯捨給我的話豈不是很好?」

大富翁:「小小的需要?好好好,給!」

大富翁口頭承諾要給,結果沒給。

再過幾天,師徒二賊又變裝出門,再次造訪。

方便賊:「大富翁先生,您上回答應過的事情一定會辦到嗎?」

大富翁:「那當然!」

這次,大富翁口頭又承諾要給,照舊沒給。

又過上幾天,左等右等等沒消息,兩個裝闊的職業慣竊又上門了。

方便賊:「大富翁先生,您老不是有說過會給嗎?」

大富翁:「是有講過。以後會給你啊!」

大富翁常常遇到有人上門東拜託、西拜託,太習慣了。他只是應付應付講應酬話,根本沒打算真的給什麼。說他吝嗇也不是;說他拒絕也不是;說是半吝嗇半拒絕好像也不算是。空口說白話哄人?表面上似乎答應,事實上根本沒動作。他只是打算沒完沒了地一路拖,一拖再拖,拖到不了了之。這類口是心非、似謊非謊的應酬話是世俗相當常見的欺騙行為,甚至在親子之間也經常不當使用。

手力賊跟著方便賊前前後後跑了三趟。他完全看不懂師父在玩什麼花樣。

四、偷吝嗇鬼

方便賊被大富翁耍了三次,很確定對方言施心慳行吝嗇,平常就很習慣亂講話騙人,有財無德。他馬上自己的訟狀自己寫,一狀告上官府:「大富翁某某人積欠我某某人總共十萬兩黃金,長期賴帳不肯還我!我上門再三催討,他不還就是不還!」

狀子寫好,自知光靠文書證據力還不夠充分的方便賊又故意找來大富翁經年累月慳貪不捨的惡行所結下的大冤家、大仇家,彼此事先套好招、串好供,要求對方出庭當證人。做官的當庭一問,證人跟兩個穿著體面的大慣竊口徑一致,三個打一個,打得落花流水。

庸官:「來,證人,你講,是真的嗎?」

證人:「真的!」

庸官:「人證物證俱在,不容狡辯!你還不快拿錢出來還?」

如此這般一連串誣告、偽證、濫訴、冤案重重層層設計下來,百口莫辯的大富翁只好認栽,乖乖拿出十萬兩黃金交到兩個職業慣竊的手上!


原典出處:《雜譬喻經》


-延伸思考向度-

一、不偷盜戒的重要性為何?

二、經云:「方便賊不用手力而大得物,隨喜亦爾也。」隨喜功德何所指?

三、誣告、偽證、濫訴、冤案如何處理?若論國賠,少數人的過失卻由全民以稅金集體攤還、賠償,社會上多元民意反應為何?

四、社會上犯罪人口比例過高的事實是否也反向證明正當職業普遍沒有提供合理勞動報酬?正業的經濟誘因不足、犯罪收入卻高薪誘人的社會是否屬於整體運作失敗且文明表現不佳的社會?

五、慳吝的確是道德缺點、人格污點。但是,能出於道德理由合理化竊盜行為(犯罪行為)嗎?古時劫富濟貧的義賊行為在現代社會還行得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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