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8日 星期三

宗教世俗化(十四):聚焦「以人為本」的婚家制度爭議


讀完年輕人的淚文「在婚家外,我們同是禽獸」後,感觸很深。這個時代對不起年輕人的事情還真多:賺不了錢,存不了錢,買不起房與地,可以結婚生子的怕結婚生子而不想結婚生子,真正想結婚育子的又被排擠在婚家制度之外。以史眼觀察,簡直就像我們這群老的故意跟新生代過不去、惡意折磨他們找他們麻煩、逼他們哀傷痛苦不幸一樣。

(一)婚家的社會想像、制度優惠、國家機器運作:

從國家機器的高度來看,社會像軍營,家庭就是負責人口生產線的基本單位。國家為此以制度性的利益優惠吸引公民基於功利動機進入婚家制度卻無能評估揀擇公民素質,因而同時造成大量不適婚、不適生、不適任、不適養、不適教卻有淫欲生物本能的公民進入婚家系統成為社會問題製造者,付出非常高的社會成本代價。

一部美國法律小說中的律師主角挖苦自嘲:「世界上如果沒有家庭的話,刑事庭會減少百分之五十的業務來源。」出社會愈久,在實務界愈久,愈會認清問題家庭(含功能失調家庭、邊緣家庭、弱勢家庭等)比例非常高的人生現實。異性戀家庭本來就是刑案最大宗的客戶來源,家庭是全球最大的犯罪基本單位與罪犯生產線。換句話說,幸福家庭的願景是國家機器催生人口生產線的漂亮廣告標語。這類社會宣傳長期隱瞞家庭的整體真實面貌,報喜不報憂,強化片面有利資訊又隱瞞部分不利資訊:國家給公民一個為愛結婚生出偉人兒女的美夢,卻沒附帶說明家庭也有可能變成為利結婚量產黑社會角頭與暴力恐怖份子的惡夢。國家機器宣傳家庭幸福願景,背後有大量問題家庭留給民間宗教慈善團體或弱勢公益團體默默收拾善後,最後會浮上檯面、走上司法解決途徑、納入統計數據的功能失調家庭只是冰山一角。

(二)婚家的人性與獸性:從正常幸福核心家庭到亂倫濫交屠殺家暴

「婚家中不能有卑賤獸性」或「文明性與階級性,建構出婚家內外階層」是長期受薰核心家庭神話意識型態打造出的社會想像。真正出社會後長期處實理實務個案的人都知道家庭只是一個中性的社會基礎單位,有人把家庭打造成人間天堂,也有人把家庭劣化成人間地獄。假如將亂倫、濫交、屠殺、家暴等定義為「獸性」或「不文明」的話,當下的異性戀家庭本來就是人類獸性展演場,也是不文明行為溫床。以台灣亂倫個案實例而言,為保持婚家制度的經濟利益或優勢社會條件而吞忍家庭亂倫事件、壓案不報的比例不低。就有台灣太太寧願壓案不報並原諒長期性侵女兒們的丈夫以交換丈夫的薪水收入所帶來的經濟保障,甘願為了經濟生存考量維持婚姻關係,不離婚,不報案,不分居,甚至還積極當中間人修補父女親情,完全沒有阻斷父女間的人際互動可能性,倒是女兒長大主動閃躲獸父或找藉口離家搬出去。這種問題個案外人根本不敢介入,擔心萬一報案判離婚分居後她們母女經濟來源全斷會輕生自盡走上絕路。

異性戀家庭是亂倫性侵案最大宗來源,濫交(例如通姦外遇)、屠殺、家暴更是原生家庭犯罪常態,但是沒有人因此祭出道德大旗反對異性戀家庭制度。異性戀近親亂倫有高比例是連續惡意性侵,當中又衍生強迫墮胎或近親產子的惡報後果,異性戀近親亂倫的道德可責性或反社會獸性遠逺高於非亂倫的兩願同性戀/雙性戀/性交易,但是人類社會會不會因為異性戀家庭是異性戀近親亂倫獸行的唯一來源就摧毀或否定異性戀婚家制度?不會。理由何在?功利考量,利害比較,利大於弊。在人口生產線優位利益第一的社會前提下,異性戀婚家制度下自古比例不低的問題家庭不論再違法、背德、獸性、反社會、反人性、不人道、不文明,國家機器都會為了確保人力供給充沛而竭力守護異性戀婚家制度,享受它帶來的勞動力、稅金、兵源、人力等光明面利益之餘再將它的黑暗面與龐大社經代價等弊端外包分發出去給民間自扛。

宗教團體、慈善團體、民間團體第一線吸收功能失調家庭的龐大社經成本。傳統宗教神職人員不進入婚家系統或離開婚家系統卻反而變成第一線吸收世俗家庭問題的善後作業人員。處理問題家庭實務個案或第一線與被害者互動者以女性神職人員為主,一般而言,女性神職人員的相關實務資訊來源比男性神職人員豐沛。男性神職人員相對容易保持或宣傳幸福家庭的單一社會想像,也相對容易堅持舊式的一元化婚家思考;畢竟長期密集處理大量婚姻家庭問題個案並傾聽以女性、兒少、弱勢為最大宗來源的多元受害者的心聲的工作人員以女性神職人員為主,女性神職人員較容易了解傳統異性戀家庭問題在檯面下有多嚴重。

(三)婚家內,婚家外:轉凡成聖的出離之路

「在婚家外,我們同是禽獸」當然是從世俗弱勢本位發出的哀婉泣訴。不過,大量身居婚家外的神職人員算是禽獸嗎?按文明價值系統定位,捨婚出家離欲的佛陀是天上天下獨尊的大聖人。在修行系統,離開婚家制度反而是轉凡成聖的道德提昇過程。這方面涉及大量宗教理論論述,從略。婚姻就像戰火下的生死圍城,裏面水深火熱八苦交煎嘗到苦頭的拼命想逃出去(不然怎麼會盛行通姦外遇離婚?)的同時外面欣羨神往國家機器所預設的制度利益誘因的拼命想闖進去。世事如夢,位置不同各司其夢:沒有婚姻權的拼命爭婚姻權,有婚姻權的拼命通姦外遇離婚。

(四)以道德為名的利益之爭:拒絕分享婚家既得利益的慳貪人性

在等級最高的道德論述中,人類的情欲或淫欲並不被歸類為聖性,而是獸性與人性共通的生物特性,以上是正法時期的宗教論述主流。

在次等的道德論述中,從婚家淫欲本位思考出發,視婚家性行為神聖的制度,將婚家關系中的性行為推崇為比禁欲寡欲無欲更優良的行為,並同時公開反對離欲梵行宗教傳統及婚家制度外的所有性少數弱勢人口,以上是末法時期新興宗教論述主流。

在晚近更次等的道德論述中,建立在上述末法時代「崇淫為聖」的世俗化觀點的基礎上,更進一步顛覆掉正法時期與末法時期的出世化宗教論述與世俗化宗教論述,直接反宗教、反道德、反社會控制,主張直接脫離婚家制度拘束並全面情欲解放的非婚家淫欲本位思考漸漸出頭。最新版的性解放論述雖然不受社會主流觀感歡迎,在各國老舊婚姻制度與當下社會需求脫節日益嚴重的不幸情況下已漸漸成為現代社會人生現實的一部分。

真正的核心問題是人類利益之爭:受惠於婚家制度的既得利益者不願意將社經資源大餅透過制度性重分配再外放、分享給從前被歧視或排斥於婚家制度外的弱勢人口。

代代都有大量人口在搞不清楚性傾向、對婚家代價迷糊無知、甚至在明知故犯違背其真正性傾向的情況下走入婚家系統,一生自欺欺人、委屈求全、咬牙苦撐的人口比例一向很高,連會結婚懷孕生產的孕婦當中都有不少是屈服於制度利益而選擇自我背叛的雙性戀者或女同性戀者,為交換制度利益而產生的偽婚姻或假結婚也很常見。以前的人要背叛自己或犧牲自己或強迫自己才能交換到表面上的婚家利益(不是異性戀者硬與異性結婚;明知是同性戀或雙性戀卻自欺欺人偽裝為異性戀過人生;不想被婚姻拘束者硬找對象成婚向親友交待後再常態性外遇;不想生育小孩者頻繁墮胎或迫於人際壓力而勉強生育後再棄養或虐童;在親友公婆壓力下不斷強迫懷孕拼男胎;為保社會顏面強撐有名無實的劣質婚姻而不敢離婚;出於經濟壓力長期容忍丈夫性侵女兒亂倫等等),他們怎麼會甘心讓新生代一邊誠實自在做自己、一邊與傳統異性戀家庭包袱脫勾、一邊自由決定生養或收養小孩的人生選項、一邊享受婚家制度優惠保障?

既得利益者不甘心新生代可以高舉「人權,民主,法治」大旗就順理成章享受制度性利益卻完全不用扛他們當年背過的巨大人生代價。這也是部分已婚家長一邊享受婚姻家庭制度的好處一邊抱怨家庭問題多壓力大並苦勸非異性戀者不要結婚、不要爭取婚姻權的理由。已婚家長是苦過的過來人,很清楚為交換婚家制度利益要付出多少人生代價,但是又為婚家制度利益所迷而認定生涯規劃只有結婚成家一條出路、別無選擇,從而產生既迷戀婚家又坐困婚家、愛恨交加又不希望婚家特權外放分享給弱勢人口的多重矛盾。

(五)共識與出口:正面溝通談條件,雙方停止模糊焦點

「人獸交一直成為保守宗教反對同婚的理由之一,他們認為同性婚姻一旦通過,台灣社會倫理會崩解,亂倫、濫交及人獸交會紛紛出籠,而同婚立場則認為同性婚姻與人獸交毫無關係,若硬扯人獸交與同婚有關,是對同志的污衊。」呈現的是檯面論述防攻假相,並非深層的世代利益之爭。既得利益者不願意將社經資源下放或分享出去的慳貪心理、小氣心理是當前極其普遍的全球共業。這不僅發生在惡化貧富差距的準資本帝國化的企業財團營運,也發生在強勢人口拒絕弱勢人口分享社經資源與社會福利的婚家性別論述戰場,包括異性戀族群拒絕將從婚家制度取得的人權保障或特殊利益與其他弱勢族群分享在內,也能造成另類的「以性傾向作為區隔標準的社經資源分配M化」。

把人類的利益分配之爭扯到動物權疑似只是轉移焦點,把人的制度問題拿去牽拖動物。亂倫、濫交及人獸交本來就是異性戀社會的傳統副產品,而亂倫更是上古早期異性戀婚家制度的常態行為,近親結婚甚至曾經是東西方社會古老社會制度的正常成份,亂倫產子被古人歌頌為確保自族自家血統純正的高級權貴行徑。濫交行為曾經是以皇室後宮制度為代表的古老舊式異性戀婚家性行為的主要特色,古人不流行一對一忠誠制,古代社會普遍實施多P性行為。至於人獸交,在各洲各國上古神話或遠祖傳說中被宣傳歌頌為人神交配或種族起源,主角也清一色都是異性戀(以女人搭配男獸為主流,男人搭配母獸較少)。「人獸交」自古就是以異性戀主角為主的特殊性態樣,人獸交的同性戀個案極為稀少,會將人獸交議題拿來與同志婚姻掛勾代表嚴重資訊不足,對人類文化史也完全沒概念。在神話學以外的多元領域,就算不論道德評價,人獸交也會造成現代法律責任認定上的巨大難題:就法論法,誰有能耐解讀動物語言並百分之百確認與人類進行性行為的獸方是在完全自願且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狀況下合意進行、不是被人類逼迫性侵或不當誘姦或強勢利用或從事跨物種性剝削/性交易/性犯罪?人類無法全面掌握動物語言或確定動物真意為何,只能從保護動物的立場全面阻斷人獸交以避免人方侵害獸方。利用人獸交污名化同志婚姻當然是檯面上的藉口,也與「動物文明化論述」的「毛小孩化」或「好公民化」等有效提昇動物權的晚近人道思想或動物擬人化文化論述方法欠缺緊密的論述連結,只是用來轉移焦點的表面說詞。

現代人將異性戀社會本身具備的常態問題、歷史問題、運作問題、犯罪問題、背德問題推給弱勢族群又遮掩檯面下真正關鍵的功利主義本位的利益分配思考是很荒謬的事情。文明或獸性都只是論述檯面話(淫欲本即人道與動物道共通的本能特質),真正核心角力的重點是這個:誰才有資格透過婚家制度取得優惠保障的利益之爭。關鍵字:「利」。有效可行的共識溝通平台或許是這個:請大家打開天窗說亮話,講清楚,說明白。大家希望弱勢人口付出多少社經代價才願意把原本就屬於弱勢人口的人權保障還給他們?坐下來直接談條件吧!

當一個制度利大於弊到能說服人群時就過關了。利益條件談妥,全體達成共識,放手通行──挾帶大量黑暗負面副作用又衍生龐大社經成本代價卻能千古興盛不衰的異性戀婚家制度本身就是最好的實例:為了繁衍大利,人類甘願無限容忍異性戀婚家制度的多重大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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