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9日 星期四

不邪淫戒:網路陪審團~~美國篇


遙遠的某一州某小鎮的某兩個未成年男學生因性侵害未成年女學生被判刑(監禁,非死刑)。判決確定後兩個男性侵犯在家裏哭訴,他們一樣未成年的兩個表堂姐妹心疼男兒淚打抱不平,故意上社群網站留言恐嚇要殺死被害女學生。為此,她們被法院先押後放並下令禁止使用社群網站。

這件案子讓美國鄉民大量留言激辯。鄉民當然分成很多派:認定為性侵案派、不認定為性侵案派、認為判太輕派、認為判太重派等等,共通點是全是拼命指責「真蠢」的「人類太蠢派」:未成年飲酒致醉蠢,未成年就當性侵犯蠢,法律訂了卻沒執行力蠢,司法有問題又不推立法修法蠢,自家男親友性侵別人還威脅要殺死被害人非常蠢。美國鄉民對辯留言雖然夾雜不少髒話,大致說來,比台灣鄉民的法律常識高,有網路陪審團的水準。中生代家長大量留言外,走過兩次世界大戰的老人家對判決更是相當不滿,他認為以他們那世代的道德觀來檢視,強暴犯幾乎都死刑論處,堅定主張在當年美國家家軍眷戶戶軍友的時代氛圍下沒有哪家軍人父親可以容忍別家兒子強暴自家女兒,條列舉例抱怨一代不如一代的論述網文文筆極好。

我刻意不調判決主文,光讀草根鄉民版的”People’s Law Review”來重建事實:愚蠢的成年人買酒給未成年人喝去開趴,愚蠢的被害人醉成不省人事衣衫不整地倒地不起,愚蠢的加害人二人組看到就指姦並幾度逼女方喝精液,愚蠢的加害人的表堂姐妹上網留言恐嚇殺人。完全是美國人集體痛批吾等美國人多愚蠢的民族自省虛擬網聚。

五個小孩子,一個重創,兩個被判刑,兩個被禁網。大人們激辯開來,有一派主張「女方喝醉在先就錯在先」來替性侵犯脫責,被相反主張者狂電:「蠢透了!假設只要人家喝醉就有權侵犯他的話,那全世界喝酒的男性絕大多數在酒醒後都會覺得後庭菊花有異樣!」性侵案的刻板性別迷思的死穴就是男男性侵案。只要被害者置換成男性,很多常見於攻擊女性性侵被害者的主張就不攻自破、毫無道理。鄉民對罵到最後重點放在「未成年飲酒」上又把公開上網威脅被害者的加害者親族姐妹花罵翻,甚至認為該把她們關幾年不要放回家給家長監管。

台灣鄉民有沒有那種草根的、在地的、本土的,自幼從學校、家庭、生活薰修的大量法律常識與法學思考能力,足以積極參與審判,成為司法正義工程的基層「全民正義隊」呢?當一方主張指姦又不是陽具插入所以不算性侵不必判那麼重時,另一方可是直接罵白目又直接把判決reasoning常見的consent要件亮出來辯論;雖然滿紙亂碼馬賽克髒話,法律程度倒是有的。

我也認為該熟人性侵案的兩個性侵犯男學生很蠢,蠢透了。本來,女學生在清醒時有一點點物色男朋友的懷春少女心思,原本很可能與他們兄弟之一正式交往成為男女朋友;成為男女朋友後,若兩情相悅,想要如何兩願發生性行為、程度多深入、時間多久、頻率多高、乃至論及婚嫁結婚生子都合法空間很大,甚至搞到步上禮堂成家還會被教會祝福、被成人誇獎、被鄉民支持。正淫的大路不走偏走邪路,偏要趁女方酒醉意識不清、欠缺同意能力的情況下在暗暗的地下室把手指頭插進入、把精液射出去,這麼插插射射就毀滅了四個年輕人的人生願景,把人生美夢硬生生轉變成惡夢!

Rape is super stup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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