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7日 星期四

無明核心


由於法學薰修,習慣平等正視正反方見解,閱讀大量反對同性婚姻的理由後,我認為大家沒有真實面對保守異性戀者的心念糾結核心:「我愛你,我想跟你在一起,我渴望你的身體,可是你因為我的性別拒絕我,我完全無法接受。只要你是異性戀,我就有機會!相反的,如果同性戀被承認又合法,我沒辦法用倫理道德逼迫你就範,我永遠沒有機會!」將心比心,走過異性戀婚戀經驗的異性戀父母很擔心子女日後在異性戀市場上面對類似情慾困境,出於保護心理、預期心理、不知道心理(小孩子嚇到不敢出櫃)而堅決維持歧視性待遇。異性戀者會愛上同性戀者,而且視為此被拒絕追求、拒絕婚姻可能性為巨大打擊。

婚姻的核心是性行為,性行為足以影響其法律效果認定。純粹精神伴侶的配偶極其稀少,求偶過程中身體方面的性吸引力是決定性關鍵因素之一。傳統性別教育教給幼兒的觀念是「男體一定對女體有性慾,女體一定對男體有性慾」的不符生物學現實的教條認知,事實上造成很多人求偶期的嚴重困擾與挫折。

淫欲與擇偶的生物本能是很深層的無明惑業,很細微難斷。這個磨到了,輕則起煩惱衝突,中則家業困局纏身,重則為此發生命案。問題是,台灣兩千三百萬人口有多少對性別研究、性學、女性主義、哲學思潮、性別法學、婚姻史、同性戀研究有相當程度的了解?學理知識不足,再加上傳統異性戀社群以「準種族隔離」方式將同志社群區隔於社交圈以外,又如何期待一輩子生活在「準種族隔離氛圍」的人們有能力跨出小生活圈?很難。

真的很難。很難,有出路:

一、婚姻平權落實,同志婚姻合法化,同志族群在台安家。

二、婚姻不平權維持,同志婚姻繼續被歧視,大量同志族群移民出走到人權水平相對優質並不依性傾向作出公民歧視不平等待遇的國家落地生根,把台灣留給適合留的人。

三、多用功,發心超生死,不要耽戀這類欲界業報。最好是雙超愛恨兩邊,契入中道實相。契入了,愛欲都不必要,清淨本具的大慈悲心現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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