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1日 星期五

不妄語戒:濫用言論自由勸還俗


驕傲、自信、家庭、還俗這四個業力焦點最近一直現前,小僧特地解釋給因為不懂佛法、出家法、心理學、……或只是人格修養下劣才謗僧勸還俗大折在家眾自己福報的愚痴台灣人了解。

十八、二十歲後大家都誇我「有自信」。它來自我自幼十幾年預謀自殺、自殺未遂的虐童受害歷程。有一晚,好像是國小或國中忘了,拿美工刀跟水果刀割腕割好幾道,偷偷跑去浴室放水在浴缸把手泡下去讓血噴流四溢,坐在小椅子上等死。閉目等死沒死打瞌睡,冷醒方知血不流了,停了,死不成。不放棄又再度劃更深幾道刀痕,一直劃到發現痛到深不下去,只好隨便處理止血,隔天上學考試。那時我很少笑,手腳不是被打的傷痕就是自殺傑作。

「家庭」的意義就是虐待跟逼人不斷想自殺身亡的死亡單位。我知道它對某些家族成員有行淫生產的功能,對我而言就是刑案、命案,總在自殺與殺人兩難掙扎。搞自殺死不成,青少年期過了準備成年,我突然發了願要臉上有笑,要有自信,要像個「活人」。有一天我被鏡子裏的自己屍體般的臉嚇到了,決志自己訓練自己。從此我不再企圖自殺,常常被沒有他心通、宿命通、社會經驗、人生歷練的凡夫痛罵「驕傲」。

這兩晚失眠,失眠就誦戒、誦經、讀書、打筆記。只要有台灣人開口勸我還俗,我一定會直覺憶起俗家。只要想起俗家,亂倫、通姦、吸毒、自殺、酗酒、虐童、……大量黑暗負面記憶如夜海狂襲。

「家庭」對個人是「死亡」跟「性犯罪」同義詞。誰叫我還俗等於叫我去死,早點自殺。清晨四點多入眠,入眠前起了不該起的念頭:「哎,台灣沒有安樂死合法化。要是有安樂死立法,像我這種前前後後二十年被台灣人擋出家、勸還俗的人都覺得活在這種台灣沒意義,不如去申請提早畢業。」打這種不該打的心念入睡,今晚遇到一個暴力傾向人士,害我只好向武警求助,跟他報告有個兇惡、亂罵人的問題危險人物當街叫我還俗。

還俗幹什麼?

我家族本來就有一支分支走政界,長輩二十多年前就教唆我快點畢業去選立法委員,全家力挺。大家要小僧還俗是怎樣?當立委推動刑法宗教事項增修條文,規定只要台灣人辱僧勸還俗就一律課以刑責,公訴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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