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5日 星期五

糊塗法門


僧家不想爆料,只想講個公案。

無意中看到新聞稿上一名年紀很大的補教名師的藝名,憶起我認識他的前女學生。她年紀比小僧還大,高學歷,已婚,學佛,受戒,曾戲談她當年學生時代去補習被老師追求的往事。她說她一直閃、一直裝傻給混過去了沒跟老師談戀愛。她覺得老師年紀太大,她只是想學習知識,對老師沒那個意思,但是又不能得罪老師(尊師重道不是也扣了某種道德權威帽子讓老師對學生有示愛誘惑的方便管道嗎?)的對治方法就是「裝糊塗」。

她知道老師想釣她。
她知道老師對小女生有興趣。
她知道哪些言論是無關教育的調情、示愛。
她知道,一路裝傻,平安全身而退。

至少三十年前的老公案了。我不知道這三十年來有多少台灣女學生遇過同樣的因緣。修成正果兩願結婚者的比例多高值得民調看看?

基本上,一個老師業障到愛上學生不是不可能。假如單身的話,單身又沒出家因緣,愛到了、閃到了、電到了,那就耐心點等到師生關係結束好好正式交往,認真地對待人家,看看是要忠誠交往或求婚或時髦點歐美式一生同居相伴。只要師生關係存續就有權力關係、成績利害、身份權威等外環因素干擾,很難說服社會那是真心純愛。很抱歉,愛情/婚姻是在百分之百社會脈絡下的社會關係,它不自由也不自在,它被法律控管,被道德檢驗,被社會共業審視與監督。愛情/婚姻是完全社會化的行為(相對於性本能作為動物本能);而社會化的行為一定被全社會公評指指點點。

若要真自由,持梵行還有一點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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