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5日 星期一

嬰靈娃娃製造機:通姦罪惡法


之一,走過情欲很少不後悔

比丘尼很熟悉三種痛苦的在家女眾:被丈夫背叛的正室,被已婚人士類愛情騙子拐上床、墮胎後又逼分手的崩潰小三,滄桑浮沉於人間情欲大半生以後到老感嘆:「好後悔,早知道出家!」的年老女性長輩。

在外人面前戴社會面具的她們只有一對一面對尼眾時講實話。她們在外人面前歌頌家庭、婚姻、性欲、生產、愛情是社交演出,不是真心話。

之二,情欲道德與基本權力分析

在權力關係裏,強勢的一方要懂得主動拒絕。

當老師、法師、律師、心理師、醫師、專業任何師的人很清楚在執業過程很容易讓學生、信徒、客戶、病患、服務對象因為崇拜、尊敬、依賴心理而發酵成情執,此時拒絕的義務在強勢方身上。「拒絕」在這裏是指專業水準;尤其當老師、當法師的千萬不要裝不懂心理學或眾生妄想類的心法觀照,裝不懂去搞出無明情欲業障是欺騙世人。

當男眾的人很清楚在父權社會裏性關係方面女方居於弱勢,女方要承擔男方永遠不必背負的懷孕、生產、墮胎、流產等危害身體或重創人生的後果,此時拒絕(或自制不主動發動追求)的義務在男方身上。

以下是婚外情的基本話術。第一:「我不愛師母(配偶),我愛的是妳。」跟第二:「「老師會說:我的孩子現在還小,等她長大了,我就會離婚娶妳。」

第一句是講給「情婦標的人」聽的。女性年輕沒經驗,往往不知道物色情婦的男眾在外面講一套、在家裏配偶面前講另一套,兩面撒謊想通吃通上二女的惡男很多。想兩面通吃的典型手法是騙兩個女人「妳是我的最愛」,笨女眾很吃這套。

第二句是講給「情婦標的人」聽,勾引(準)小三花幾年等自己並且在這漫長數年之間無償與自己性交外遇的經典藉口,把不斬婚姻又婚外性交、背叛原配的責任推給無辜的子女。這句的真意解釋如下:「親愛的小三,我對妳有欲望,可是我不想失去婚姻利益,可不可以跟我建立地下化的情欲關係?」換句話說,這句表面上為下一代著想的話事實上是變相的「情欲要約」。要知道,一個真正愛孩子的父親/母親絕對不會搞婚外情或讓任何人演出地下小三角色,不愛小孩才會找個危及遺產分配的小三(潛在新配偶)來跟子女利益相抗。

師父苦勸有隔胎之迷的女眾,不要因為這一生輪迴受女身就變笨沒基本的愛情道德智商。只要妳有一點點理智或沒忘記自己過去生當男眾的心境,妳就能將心比心搞清楚已婚人士講話術勾小三的「念頭」或語言背後的「真意」為何,及早閃掉業障。

原則抓好:小女孩,如果妳是「真愛」,婚姻破產的已婚者真的替妳想,會先處理完、離婚完、斷乾淨再找妳,不會一邊踩已婚身份一邊勾引妳發生性關係再把法律風險、道德風險雙雙推到妳身上。只要已婚者一邊力保婚姻一邊求妳等他,不要懷疑,已婚者真正的目的是想建立小三關係,從頭到尾沒有娶妳的打算。妳是情婦人選,不是將來的正室。

第三,量產嬰靈的通姦地獄

這一生,有三個可憐的小三一直在我心頭,成為人生眾生相苦諦揮之不去的風景。

第一個是自殺往生的美麗女星。當年她懷孕逛大街時行將臨盆,滿面笑顏,與身為國中生的我巧遇。一直到我老了,看到她當年肚裏的兒子長大上節目談自殺身亡的母親時我都還想落淚。

第二個是在精舍裏對比丘尼哭訴已經懷了已婚男友的孩子又被男方逼墮的高瘦都會美女。她哭了好幾小時,痛哭愛都愛了無法回頭,離不開男方,男方又不肯離婚娶她,一直要求她墮小孩不讓她生。老比丘尼嘆她傻:「妳當初沒檢查他的身份證?他結婚了妳不知道?哎,這年頭,談戀愛要先檢查身份證!」

第三個是坐在咖啡廰裏痛哭被已婚年長男友欺騙感情、拿掉小孩的高級知識份子。陽光滿街的台北,她在我面前哭成淚人。真該死,那些不娶女方又故意脫褲射精不避孕、跟配偶合法上床還不知足的惡男,全下地獄好了。

台灣的通姦罪是惡法。有這惡法,背叛婚姻的配偶如果身為強勢性別很容易一邊獲得免費性交一邊全身而退,被父權社會變相包庇通姦「權」。我個人以為這種惡化性別不平等的惡法違憲,如果不趕快就法論法了斷,台灣就等著背一堆嬰靈的殺怨背到國運衰退。

很多表面上愛國愛家的男眾根本講講而已。愛國愛家會通姦?騙鬼吧?

第四,性背德與國防代價

台男有高比例是一輩子被母親過度保護的媽寶,一輩子渴求單純乖巧的乖乖女當易控制情欲對象,有高比例對女眾法師保有「某種幻想」。然後,一旦發現大乘佛法興盛的台灣讓尼眾「閱人無數」大量經手居士情欲糾紛、邪淫事件,甚至有深厚女權思想、性別研究背景,或者泡在男眾圈長大深諳各類男性心理與愚痴欲行時,這些需要找比自己笨、比自己沒主見、比自己不懂情欲、容易被男性操控身心的女眾來滿足沙文男性自尊的媽寶型台男就會全體嚇跑。

我認為一個社會通姦案這麼多是國家機器運作失敗。很簡單,沒有性道德高標的男性公民就沒有武德高標的國軍,沒有身心作主能力強大的國軍就沒有高水準的國防。只有愚痴的台男會以為這插那插洞洞樂很有成就感,根本不知道多淫雜交成性下人口素質低落就拖累國防戰力,愚蠢到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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