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3日 星期四

宗教學校?欲望學園?


因緣巧,信手翻一本法學書籍,竟發現一篇談台灣的神學院拒絕收同性戀學生入學的法學論文。文章很長未及詳讀,但是,對於這種事件會發生,小僧非常驚訝。

我驚訝的是宗教學校的教育理念、目標、特質全緊扣心靈、心性、性靈、精神層次,絕非教導眾生從事性行為或性活動。既非實施童婚或老夫幼妻一夫多妻制的落後國家定期舉辦性營隊逼迫不滿十五六歲的女童提早學習性行為,亦非前衛文創基於科學發展預言而預測人類將來把生育活動與淫欲享樂完全切割而成立專業性愛學校的科幻文學/文創的淫欲學校,為何入學資格必須針對學生的隱私取向設限?難道說,表面上是宗教學校,暗地裏為學生媒合引介性活動,所以故意限定異性戀?到底那樣的宗教學校辦學宗旨是在教精神層次的宗教信仰或教肉欲層次的世俗淫欲?

「假設」學校可以限定異性戀學生就讀,「假設」合憲、合法、合情、合理。如此,社會性的集體拒斥排擠可不可以類推適用到人生其他面向?例如說,父母只要發現子女是同性戀就申請安樂死殺死小孩以便踢出家族族譜,夫妻只要發現對方是同性戀假結婚就可以無條件提出離婚並否認跟對方生育的子女的親子關係,醫院可以拒收同性戀病人?與其那麼麻煩實施後天的歧視排擠,直接在兒童、青少年時期就全面開放無條件讓生活處處不便的同性戀公民申請合法安樂死不就好了?

如果歧視是全球共識,不如歧視到底,直接逼全世界的同性戀自組建國,建個同性戀國家,讓異性戀眾活在只有異性戀的國家才快樂。隔離到極致的話,只有學校排斥不夠,應該把異同分開成兩個完全不相關的國家才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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