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1日 星期二

端莊的意義:女性化霸凌(八十九)


台灣傳統上是一個非常典型的父權社會,女眾沒有理論上自由。有一次,我路過超商,兩個顧守收銀機的年輕大男孩趁空檔聊天。

「喂,你看她!」

「她又來了!」

「為什麼她每天上班都穿這麼短?露大腿!」

「哈哈哈,她想勾引上司啦!」

「對啊。要不然為什麼連冬天也穿這麼短?」

我不想抬頭看背後受人議論是非八卦的無辜女主角。既然露大腿,能不看就不看。然而兩個超商店員的音量實在太大,笑聲太響,縱使距離很遠還是聽得一清二楚。這是女眾的業,女眾的悲哀。女眾的身體日日夜夜被全社會物化:馴服行淫交媾生產者不一定得到尊敬,不馴服行淫交媾生產者更難得到尊敬,上至髮型下至衣鞋,眾生眼根一看「女眾」的身形打的妄想九成九以上都是淫欲、情欲,沒正念。我的直覺是病緣。為了台灣常見的慢性皮膚病或其他理由才不分四季都穿很短的短裙或短褲。

「女眾要端莊」的道德訓示在當下意義為何?共業如此,眾生眼根對女體色塵起淫染心,起心動念往情欲方向打。既然如此,女眾只好端莊。性別文化不夠高標只好打壓穿著打扮的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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