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9日 星期四

說說食供養


只有三皈未受五戒的初入門佛子不知道,小僧特別說明。

食供養,尤其供僧,供養者必須以語言或文字等明示。暗示或感覺在食供養上不成立也無效。由於眾生心念無常,這一刻打妄想「我要供養」下一刻可能自我推翻,因此純粹念頭、感覺這類非明示意思表示在食供養上不被考慮。最起碼要說明一次(不論是一次性供僧或長期固定齋僧),明確以口頭或書面表示。

佛世時古印度食衣住行資源不發達,與飲食衣服相關的事宜都被視為很重要的大事。在家居士完全不受不持五戒不認為有什麼大不了,對出家眾不是如此。

沒有說明用途卻有來源的食物是有主物,僧眾不能在主不告知或不表示供僧的因緣下擅自處理,除非逼不得已。就算逼不得已也會告知食物主人整體狀況。

說明方法如下:

指定供僧
指定供眾
公開場合供僧
公開場合供眾

以上必以口頭語言或書面文字表示或在公開場合以世俗活動認知為「大眾餐飲區」的擺設等明示。暗示基本上在供僧、齋僧事宜上不採用。

為免完全不受持五戒的居士不懂,舉世俗例:

假設有個媽媽下班把準備當宵夜的小西點盒丟在客廰桌上。爸爸跟兒子進門後沒問她就「感覺一定是買給我們父子吃的點心」一起吃光。媽媽洗完澡發現宵夜沒了生氣,因為她忙到沒空吃晚餐,現在連宵夜都沒了,出門再買太累。她覺得不受尊重,父子則覺得家人熟得不得了靠感覺就好。

上例在世俗家庭只是小爭執、小不快(沒人會無聊到親屬誤吃事件當成竊盜罪法辦),在出家眾可是戒律問題。這就是法師不會憑「感覺」這類妄想處理修行生活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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