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3日 星期五

有為法,無為法


離有為性,不得說無為性;離無為性,不得說有為性。是二法中攝一切法故。

《大智度論卷第四十一》

何等為有為法?若法生、住、滅,欲界、色界、無色界,五眾乃至意觸因緣生受,四念處乃至十八不共法及一切智,是名有為法。

何等為無為法?不生、不住、不滅,若染盡、瞋盡、癡盡,如、不異、法相、法性、法住、實際,是名無為法。

《大智度論卷第四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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