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27

佛典故事:父子之間 Father and Son


爸爸替兒子取了一個十分吉祥的名字,叫做「無害」。無害一天天長大了,人如其名,慈悲無害。

「爸,你要是出門路過田地的話,千萬別傷害眾生!」兒子關心地說。

「什麼?你是打算修仙了啊?人在世間生活哪有辦法避開昆蟲?」爸爸漫應道。

「我希望現世安樂,後世也安樂。假如連爸爸也不採信我的話,我活著又有什麼意思?」聽到爸爸這種不把眾生命當命的無情反應,兒子內心感到十分難過。他默默地出門,一個人步行到毒龍泉邊獨坐,一心求死。

泉中的毒龍是隻見人必害、逢命必殺的惡龍。毒龍看到生人主動靠近,馬上釋放出致命毒氣。在兒子中毒倒地、將死未死之際,爸爸忽然有十分不祥的預感,急忙尾隨出門找人。

名字既然取成「無害」,怎麼能寄望養出一個殺生害命、殘暴不仁的兒子呢?父母深重的期望不就直接反應在子女的姓名上嗎?後悔失言的爸爸找到了中毒的兒子,真心懇切地說:「我這個寶貝兒子要是出世以來都沒有起過傷害眾生的心念的話,劇毒應該馬上消退!」

真心誠意的話才出口,劇毒就當場化解了。


原典出處:《雜寶藏經、十力迦葉以實言止佛足血緣》


-延伸思考向度-

不論國籍種族信仰為何,父母往往以美好的事物、價值、理念等等來為新生兒命名,作為對下一代深切的祝福與期許。我們每天以美好的姓名互相稱呼,習以為常,卻很少深思名字的意義──何時才打造出「名實相符」的美好人間淨土呢?

2012/09/25

佛典故事:傷心寡婦 The Sad Widow


「奇怪,我怎麼會當天人?到底是什麼因緣?」天人想。他靜心一觀,發現是上輩子在人間曾經造作塔寺,修此功德才能生在天上。他愈想愈高興,不但心裏惦念著塔寺,又仔細用天眼觀察,想看看現在有沒有誰在管理──的確有,是一位獨居的老太太。

老太太日夜思念著往生的丈夫。為轉化她內心的憂愁苦惱,也為了守護住對方生前重視的寺廟,她盡心盡力地學習、效法丈夫的精神,也認真地修治塔寺與僧坊。

「我太太這麼認真,很有大功德。我也應該下凡去看看她,打個招呼問個好,順便安慰她……」天人這麼想,就回人間一趟。

「老太婆,妳每天都這麼憂愁,是不是很想我啊?」空中傳來年輕的男音。

「誰?你是誰?是來安慰我的嗎?」老太太嚇了一大跳。

「哎,我是你老公啊!上輩子在人間的僧坊塔寺修得功德,善因緣得善果報,現在生到三十三天上囉……我看妳也跟我一樣認真修治塔寺,所以特地回來探望妳一下。」只聞男聲、不見天身的天人用悅耳的聲音解釋著。

「那好,過來我身邊,讓我瞧一瞧、抱一抱……」夫妻當了大半輩子,老太太依然有深重的恩愛習氣。

「不、不!」這次換天人大驚失色,「人的身體臭穢不堪,我不願意靠近。妳要是還想再當我太太的話,就好好地精進供養佛及比丘僧。等妳命終以後,照理講也會投生到天上,我到時候再娶妳。老太婆,我會在天上等妳,妳放心吧!」

老太太對丈夫很有信心,情執也很重。一聽到可以投胎到天上再嫁一次,對方也承諾絕對會等她,她就日日勤奮地供養佛僧、修諸功德,事後通通回向發願要生天和丈夫團圓。

最後,年事已高的老太太往生了。她果真如願轉世投胎於天界,也再度嫁給天人丈夫。這對一路從人間情執到天上的天人佳偶重逢完婚後,相約一起下凡聽佛陀說法開示,最後一起證得須陀洹果。


原典出處:《雜寶藏經、長者夫婦造作浮圖生天緣》

-延伸思考向度-

一、夫妻間可不可以互為善知識?

二、修行是不是一種十分健康有益的老年生活?對單身老人是否特別合適?

三、情執恩愛根植於業報,人很容易執著人體而起愛著。然而,從天人的立場而言,人身非常臭惡,無法靠近之餘,更無從產生愛染之情。情執有相當高的比例是針對「業報身」而產生──六道眾生的愛情關係是不是業力呈現的暫時現象?

2012/09/21

佛典故事:Prove It! 拿出證據來啊!


星空下的八十億大軍團團圍住大樹,攻擊目標只有一個人。

「喂,瞿曇!」領頭的魔王大喝,「你一個人坐這裏做什麼?趕快滾!再不快滾,我就抓住你的腳把你丟到海裏去!」

「世間沒有人能把我扔到海裏,」樹下的覺者平靜地回答。「你不記得了。你在久遠劫前的某一世曾經建造一間寺廟,受持一日一夜的八關齋戒,又供養辟支佛一鉢飯食,因此才轉世六欲天成為大魔王?」覺者看著失憶的魔王繼續清晰地陳述著,「而我,在三大阿僧祇劫內廣修功德、供養無量諸佛及聲聞緣覺之人。大地沒有哪裏不是我的宿世身骨……」

聽對方講得一副彼此早已認識很久、對過去種種了然於心的樣子,大魔王相當不服氣。他怒喝道:「瞿曇!我的事要是真的,我自己早就該知道了,哪裏還輪得到你來講?就算你知道我的事,你的事光是你自己一個人在講口說無憑,誰能出面作證?」

樹下的覺者絲毫沒有被對方的怒火影響。他伸出手指輕輕地點著大地:「這片大地能為我作證。」

這一個優雅的動作當場從大地中傳喚出一尊古老的地神。地神恭敬地向覺者合掌:「我能作證!自從有了這片大地,我就一直守護在這裏。世尊說的話真實不虛!」

古老的神明都親自出面作證了,相對年輕又失憶的大魔王還能如何?八十億大軍剎那間全體消失得無影無蹤。星空下的大地平靜如昔,覺者的弘法生涯也就此展開……


原典出處:《雜寶藏經、佛在菩提樹下魔王波旬欲來惱佛緣》

-延伸思考向度-

一、佛魔之間,誰的記憶力較好?

二、神明能否擔任「證人」?

三、同樣是在三寶門中修福德,為何一方成佛、一方成魔?差別在哪裏?

2012/09/19

內、外、自己、別人


「修行要向內看,不是向外看。」
「修行要看自己,不是看別人。」
從客觀第三人的立場以觀,又如何?

佛陀沒有諸如此類刻意強化內外自他等二元對立妄見的教法。這種近代在民間廣為流傳的說法究竟是從哪裏來的?出處不詳,無從考證。從發話者對受話者的能所立場以觀,這兩句耳熟能詳的話充滿矛盾:

受話者是發話者的「外境」與「別人」,發話者是受話者的「外境」與「別人」。當發話者對受話者說:「修行要向內看,不是向外看。修行要看自己,不是看別人。」的當下,發話者本身正在從事向外看、看別人的行為。發話者並不只是單純地向外看、看別人;而且,還積極主動發聲影響對方的觀念與行為,希望別人(受話者)只要管他自己一個人,別干涉外境或別人──包括身為受話者的「外境」與「別人」的自己(發話者)在內。

若以客觀第三人的立場來觀察這樣的對話,簡而言之,就是甲方主動干涉乙方並進一步要求乙方別干涉甲方的行為。也就是本身又看外境又看別人的甲方片面要求乙方不可以看外境、看別人。如此自我矛盾的兩句話為何鮮少受質疑呢?因為在這兩句話被提出來的場合,甲方和乙方通常站在社會地位極不對等的位置上──地位不對等到足令乙方完全忘記深入思惟它的矛盾在哪裏:甲方正在要求乙方做一件甲方本人根本沒做到的事。

正因此,這兩句充滿矛盾的話通常只會作為一種單向施壓出現在權力關係落差極大的兩個人之間,處於劣勢地位者也常常不假思索照單全收。一個百分之百只看自己、不看外境的人根本不會想藉由說話影響別人及外境、並且積極主動向別人講這兩句話啊!這兩句話真正要表達的後設道理是這個:「我才有資格看別人、看外境;你沒有。聽我的話,你管你自己就好,我才有資格干涉外境和影響別人。」

此外,這兩句話放在教育界也無法適用──一個完全看自己不看別人、向內看不向外看的人根本無法擔任教育者的工作,無法從老師的角色立場針對諸般「境界」法相指導身為「別人」的學生。若連世俗教育界都無法適用,出世法的教育就更不用提了……

2012/09/17

教晚輩謙虛


教晚輩謙虛是華人長輩的習慣,教法人人不同。

一個老人的身份階級高,鎮日對另一個身份階級低的老人下命令。對方當然總是含笑服從、勞動、挨罵、或難得獲得一兩聲讚賞。身份階級高的老人常常開口訓話要求小孩子要謙虛,身份階級低的老人卻從來沒有開口用這兩個字訓誨晚輩過--身份較低,身為低階勞動者,每天只有賠笑臉、接命令、被炮轟、認命勞動、服務眾人的份,沒有開口訓話講大道理的資格。

最後,小孩子學到了謙虛的真相:謙虛有兩種。一種是口頭上處處教「謙虛」這兩個字而內心事實上卻瞧不起所有社會階級身份比自己低的人們,稍有不順就擺出傲慢的姿態對眾人破口大罵、惡言相向。一種是沒有身份地位足堪在口頭上教訓後輩謙虛的做人道理,卻每天時時刻刻含笑下心服務眾人,時時用身教告訴晚輩謙虛到底是什麼。

沒打算死在你的戰爭


「沒打算死在你的戰爭」是流傳好久的現代反戰標語。口號所搭配上的大量彩色照片中,有各國、各種族、各民族、各性別的人們。這句標語很有意思,它直指戰爭的剝削本質:一大群人為一小小群的人赴死,亡者大量死在「你的戰爭」--別人的戰爭。

「別人的戰爭」所強調的是全世界有權發動戰爭的通常是一小群特殊份子:多半是老年人,也是在人類社會中極少數大權在握、掌有相對大量社會資源的人。這一小群老年人發動戰爭後,真正上戰場廝殺對陣的是大量由公民、平民所擔任的士兵或將領--多半是十幾歲、二十來歲至四十歲的少年、青年、中年男性。

「戰爭」是由少數老年人主導,讓大量相對年輕的人類自取滅亡、大量削減人口的一種古怪行為。它古怪的地方如下:

一、發動戰爭的人通常本人不用親自上戰場火拼,也不用簽下任何正式書面文件承諾在大量本國同胞死在戰場、確定戰爭結束後,他本人一定會自殺謝罪或無條件賠葬--服從赴死的都是別人,他本人有活下來繼續坐享高權大位、榮華富貴的權力。一心只要別人死,他本身卻百分之百想活。

二、發動戰爭的人通常是老人。老人離死亡相對上較接近,年輕人還有大半輩子人生要過。少數幾個來日所剩無幾的老人主戰發兵,強制命令大量年輕人提前送死(通常是枉死、冤死、慘死,統稱為「橫死」)這件事本身和「社會公共利益」與「全體公民福祉」嚴重相違,又嚴重地削減青壯勞動人口與社經資源,本質上就嚴重危害國家社會。

三、發動戰爭的人通常是男人。在戰爭中被姦淫、人口販賣、強迫賣淫、強迫勞動於軍工廠當女工、強迫擔任軍妓、強迫受訓為以色誘敵的女間諜的有高比例是女人,也有低比例是貌美的年輕男人。發動戰爭的人創設戰爭這個「強暴性侵案發生機率狂增的低道德狀態」來加害其餘大量人口,本身倒是鎮日有大量警衛、維安、軍事、特勤人員二十四小時嚴密保護。

四、戰爭可預期的利益雖然在戰前已經被評估過,然而戰後的利益分配與戰前事實上差別不大,內政問題、貧富不均、社會歧視、階級衝突、……這些老問題還是一模一樣沒改善也沒獲得解決,只是更貧窮更殘破。利用戰爭手段讓老百姓暫時轉移注意力,尤其是誘導各國老百姓互相盲目仇恨時,能讓各國老百姓一起「集體忘記」監督本國自家這一小群個個身擁高位大權與巨富資源的老人家。

五、戰爭到底是「誰的」這個問題,從以上四點我們或許能得到一個暫時性結論:它是一小群有特權的人的戰爭。其他大量沒有發兵權、沒有興戰權的平民都只是這一小群人爭權奪利的人肉工具。「戰爭」這件事迄今存在,或許可以證明不論主張資本主義、社會主義、或其他大大小小主義,也不論建立多精密的制度或寫出多完備的憲法條文,都無法治療人類的自私。

六、以老人心理而言,老年主動發兵主導戰爭或許是一種極度嫉妒青春的心理狀態與極端死亡恐懼的折射。自古以來,戰爭都是老人掌握兵權、年輕國民有當兵送死的義務,而不是相反。沒有任何一場戰爭是幾個十三、十六、十八歲的小夥子身掌兵權、強逼一大票五十、六十、七十、八十歲的老阿公上戰場去跟別國的老阿公拼命的。可見戰爭是放任少數幾個老人間接屠殺大量年輕人口又能完全避開刑責的「合法大屠殺行為」--為什麼它存在?為什麼人類能自古放任這種滅種大屠殺行為?甚至還「完全合法」?這個歷史謎案無人能解。

戰爭是「誰」的?不妨仔細參參看。

2012/09/15

Boys Can Cry


You were lost, my little boy. How could a lost child not feel lonely? A lost child in a big city all by himself. Your tears landed on your little face, then on your little hands.

"How can a little boy cry?" the big boy said, "You’re a boy! Boys don’t cry! Stand up! Let me take you home!" You kept crying no matter what he said.

I know the golden rule of the boy-generations very well; but boys can cry. Boys have the right to cry; boys are kids, too.

You don’t know if you’ll fight for old people’s power games and die young when you grow up. You don’t know if you’ll go through many sufferings in this crazy world. You don’t know if you’ll survive in a world full of hatred and discrimination. You don’t know yet.

If you hurt, you have the right to cry. People are not very smart; sometimes you have to cry to let them know your heart is broken or what they did to you is wrong.

2012/09/14

佛典故事:我的新房子 My New House


商人離鄉遠行經商,最後客死異鄉。留在故鄉的妻子一個人把兒子養大,兒子告訴母親他也想學父親遠行從商。

已經失去一次,誰肯再失去另一次?她勸兒子:「別去,好不好?你爹一去不回、死在異鄉,只留下我們相依為命。你別走,留在家裏附近做生意,好不好?」

兒子孝順母親,打消了念頭,果真就近開了間店,做起生意。他想:「城裏百姓都在請佛供佛;我現在已經蓋好了新房子,也該請佛陀來吧?」

說做就做。他迎請佛陀到新房舍中,向佛陀報告:「我用這間房子供養佛陀。希望從今以後,佛陀每當入城時都會來這裏洗手、洗缽!」佛陀同意了。

以此供養因緣,兒子往生後投生天上,又以天人身下凡聽法,證得須陀洹果。


原典出處:《雜寶藏經、賈客造舍供養佛獲報生天緣》

2012/09/13

葷食入場券


我是個完全投錯胎的人,一生都在被關說、苦勸要殺生吃肉或接受這個殺生葷食世界。

從小到大、從在家到出家,處處都有熱心的勸葷者。從宣講老套過氣的舊版營養學到施加主流團體壓力,方法從花一、兩個小時論述牛肉、聖經、上帝、生物學之間的關係、主動拿聖經進佛寺勸說食肉結婚(某個在全球印聖經流通,反教會又反神職人員的晚期異端教派--邊勸佛教僧眾吃肉結婚邊批評神父修女)、到積極介紹歐洲背叛基督教而自立門戶的後起異端教團寫的書都有。出該類書籍的異端教團透過曲解各大古老宗教的教義並反向批判各大宗教教義(對佛教批評不少,不過對教會與傳統神學的批判更激烈),進而指導並鼓勵學員保持吃肉、喝酒、性生活、追求財富與欲樂--據熱心花昂貴學費去上課的台灣人所述,台灣這邊引進與翻譯這些書籍的人(沒使用真名,只使用筆名,連花大錢出席課程者都不知道對方的真實本名與身份)「是個退出教堂、自立教派的前修女--現在不是修女,算還俗了。」(由於學員本身對宗教界所知相當有限,其提供的資訊正確度也很難說。且先保留)

活到這把年紀,反思「葷食」究竟有何高度社會文化意涵,值得這麼多人耗費時間、大費唇舌來勸說「你別吃素,學我們吃肉吧」呢?答案的可能性之一是因為葷食是一張很重要的世俗社會入場券:第一步只要開了葷,五濁惡世就能輕易進行下一步染污:酒與色。殺業能接受,接下來淫業要勸說就容易得多;若連殺業這關都過不了,淫業就很難下手。有了肉、酒、色,對俗世其他大小惡業的接受度就高了。

認知不同,心境不同。勸說的人眼裏、嘴裏的「肉」是我心目中需要助念誦經超度以息怨解冤的枉死屍首。勸的人談的是「肉」,看在我眼裏是亡者被分屍後的破碎屍塊。人類自古發明「肉」這個專有名詞以迴避它的客觀性質--肉者,屍體也。吃肉也是吃屍體。對屍體該如何反應?我想我是個完全投錯胎的人,很難學大眾將待超度的亡者們一一當成食物。

關於殺生吃肉作為社會主流,我認為是多數人類投對胎、食肉習氣與殺生共業相應,也共組出殺生為常態的社會結構。真正的問題是個人投錯胎的問題--假如早知道人道是殺性這麼重、以殺業為榮、以殺行為常的嗜殺生命態樣,當人就要忍受吃屍體的社會化惡報,我也不願意來人間投胎當人。沒修行、沒本事,偏偏要來--這又是個人隨業受報只好忍苦一生、忍到捨報為止的問題:明明在吃屍體為常態社會活動的世界生活卻又偏偏拒吃屍體,當然會常常被勸說要「學大家吃屍體」。業障如此。

我遇過一些原本吃素或持五戒,最後在親人、同事、朋友、惡知識的人脈壓力下回頭吃肉或破戒的人。一個破戒吃肉後回過頭來大罵堅持吃素的人;一個五戒樣樣破的破到最後鬧外遇離婚分家產。惡知識只會勸酒肉邪淫,可是不會和對方分擔破戒後的諸多惡報。等到當事人五戒全破鬧到家破人亡又差點出逆倫兇殺案的程度,那些勸酒勸肉勸女色的歪友邪伴個個跑得不見人影。

「葷食入場券」從一口眾生肉開始,好戲在後頭。殺盜淫妄酒的門一開,造業的膽子愈養愈大,惡業也就愈造愈大。那些活生生的破戒悲慘實例說不完,我想,就算一一告訴那些故意來惡心勸破戒的人,他們也聽不懂。那麼就說一句大家都聽得懂的話吧?就說「我是個完全投錯胎的人,會在殺生為主流的人世出生完全是我個人的錯。是我個人的錯,我會忍到死為止,死後盡全力絕不再來此界投胎。」

2012/09/11

情執政治學:女性化霸凌(十三)


在欲界,情執就是政治,與愛無關

性別有分很多種。然而,不論先天或後天成為何種性別,人類只把欲愛色愛大致分類成三種:異性戀、雙性戀、同性戀。晚近有人提出無性戀一說,似乎不太符合傳統情執政治格局,也不是很受重視。

假如一個人選擇當異性戀者,就能相對享有較完整的人權、相對較少的社會歧視(註:就算身為異性戀,也不擔保免於受其他類型的歧視)。因此,不少非異性戀者會故意或下意識地說謊一生裝成異性戀者。這類普遍的社會偽裝(裝到極致會結婚生子並且一生瞞騙異性配偶,或自我欺騙到相信自己真的是異性戀者無誤)有點類似在種族大屠殺或種族歧視的年代裏,人們會在文件造假或透過整形整容等方法偽裝成安全的種族以躲避仇恨與排斥、平安保命活下去一樣。

由於絕大多數的異性戀者心中對於非異性戀者的人類有深度仇恨,致使少數支持平權或人權,或深富同理心與同情心、具有社會弱勢關懷的心量的異性戀者也不敢太明顯嗆聲或表態。這也和滅種屠殺時代中,少數有良知、有愛心的白人、非有色人種就算冒死救下被迫害的人,事後對外也要相當低調,以免被殺心正旺的「同胞」發現而事跡敗露一樣。

因此,在情執政治的場域,身為異性戀者又可粗分成兩種:一種是內心深深地仇恨其他人口卻聲稱自己充滿了愛;一種是雖然慈悲體諒其他人口,卻受限於同樣被歸類在「歷史傳統上充滿敵意的族群」中,有時也難免要被逼著裝出一副也充滿歧視與偏見的姿態--不能不裝,不裝要被其他胸懷歧視偏見的主流異性戀同志們當成叛徒。

以上得出暫時性的結論:選擇當異性戀者是政治選擇,等於選擇仇恨與歧視非我族類。

假如一個人選擇當同性戀者就很慘:被歧視、陌視、敵視、排擠、打壓、辱罵、傷害。憲法上寫的很多條基本人權都要比照異性戀者打個六七折以下,最慘的是打到零折,通通沒有--意思是,有人權的異性戀者是人,沒辦法比照相同人權水平享有平等公民權的同性戀者可能是次級公民或完全不被算是人--以前在黑奴時代或殖民年代會拿來壓迫有色人種或被殖民土著的許多法學說詞也會套用在同性戀者身上。也就是說,在性學與情執文化匯流的場域裏完全沒有司法獨立可言,情欲政治力量與現實選舉考量會遠遠壓倒所有法位階上的所有法學理論,也同樣一面倒地左右法律詮釋。

以上得出暫時性的結論:選擇當同性戀者是政治選擇,等於選擇被仇恨與被歧視成非我族類。

假如一個人選擇當雙性戀者呢?會不會政治處境利多,在歧視與被歧視間殺出活路?抱歉,沒有。在各類社會場域裏,歧視文化養出「異同惡鬥文化」,往往逼雙性戀者要選邊站--被迫選了邊,一樣只是仇恨與被仇恨、歧視與被歧視之類的二元對立衝突角色。若走中間路線、不選呢?不選邊站的下場就是當今絕大多數雙性戀者的下場:在人類人口中明明比例超高,卻在政治上不被承認--不是被社會裝成不存在,就是在同異二族的陣勢裏解消、透明掉。

以上得出暫時性的結論:選擇當雙性戀者是政治選擇,選邊站等於選擇(被)仇恨與(被)歧視(成)非我族類;不選邊站就被當空氣一樣,裝做看不見也不存在--不重要。

欲界的三大情執建構族群,表面上以「戀」為名、以「愛」為關鍵字,事實上族群特質與族群關係卻以仇恨與歧視為結構主力--只要在拋出性傾向議題的場域,客觀來說就是「恨」與「被恨」兩大勢力的推擠撞擊。奇怪的是,欲界人類如此普遍地仇恨同性戀者或雙性戀者,若冷靜有禮地詢問異性戀者一項變通解決方案:「那就開放安樂死合法化,讓這群註定被你們仇視歧視、折磨輕賤一生的次等人隨時有權自由選擇無痛死亡,你們也落得清淨,他們也省煩惱,好不好?」得到的又通通是拒絕。

以上得出暫時性的結論:當一群人仇恨另一群人仇恨到入骨時,連讓對方自由終止人生的尊嚴與權利都堅決否認:「我就是要歧視你、仇視你、輕視你、折磨你到死,不許你自由終止人生。因為,我有充分霸凌你到你死為止的權力!誰叫你不當異性戀/白人/上流階級/資方/富國公民/富人,偏偏要當非異性戀/非白人/下流階級/勞方/窮國公民/窮人?活該!」

與愛無關,只是在恨與被恨中夾纏的情欲權力位階

欲界愛情關係的政治本質相當濃厚。細緻計算、精密操控,影響層面廣泛到完全令人倒胃口,甚至倒胃口到完全不想與任何地球人建立情愛染緣的程度。以上是精簡版的粗略說明。

現在,看官可能多多少少明白地球人或地球人目前為止所創設的情欲關係沒有情執吸引力的終極理由了:太政治化,與愛無關。既然知道,日後就別再看到出家僧尼就拼命打探個資與世俗婚戀類個人私歷史,甚至過份到四處八卦放流言--出家人沒興趣當一個鎮日歧視仇恨別人或被別人歧視仇恨的人,也沒興趣搖擺來去夾在恨與被恨中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