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2日 星期五

X度傷害:女性化霸凌(八十七)


https://zh.wikipedia.org/wiki/林奕含

師兄弟笑我,感情太豐富的人修行會很辛苦。出家第一年,心細的老臘法師們一眼看破我優雅自制的威儀、知識系統經年累月的重層訓練、理智謹慎的邏輯、天真可愛的娃娃臉笑顏,直指多情的人修行辛苦。

我知道我多情。奕含是年輕、美麗、細緻、痛苦的臉友。從她預備出書到出書,身為朋友的我讀她的留言,看她的照片,細讀她萬分痛苦無奈下自剖的臉書網誌。出於朋友的多情與修行人的直觀,我知道她寫的是實話。我甚至從頭到尾沒讀過房思琪一書一字半句,所有對小說文本的粗淺認知都來自她往生後大量讀者含淚謂嘆的讀後感言。我自己的部落格就埋伏大量真實人生公案密碼與接眾實務紀錄,了解她為何以文學、美學、形而上學式的主觀藝術技巧而不用判決書主文式的客觀論述分析留下人生史書。知己讀得懂,不必廢話。外行讀不懂,直言無益。

她的自盡身亡就像重症病患終於受不了病毒最後一擊而在病床上捨報一樣。病毒有很多種:文化的病,社會的病,性別結構的病,淫欲的病,共業的病,別業的病。台灣社會就像所有父權國家一樣,有一種致命X病毒瘋狂野蠻地時時刻刻散播感染,不停地以多元態樣謀殺自殺者。那就是專門攻擊性犯罪被害人的落後社會氛圍、包抄夾殺所有曾經、正在、即將不斷反覆掙扎於「我到底該不該自殺一了百了」的性暴力倖存者的惡質特種性霸凌:X度傷害。

一般人只愛自己。我為大量受傷的男女二眾性侵被害人書寫的自剖,為鼓勵男女二眾受暴人發聲、吹哨、控訴、表達、陳冤、生存的語言,往往被人們解讀為「放不下」、「看不破」、「想不開」、「忘不掉」、「世界上還有其他好男人」、「還會一直講就表示有問題」、「找人性交才正常,因為性侵經驗拒絕性交就不正常」;彷彿性侵者、亂倫者「性欲旺盛到去性侵別人」很政治正確而受害者的公開控訴或禁欲自律反而應該被道德非難一樣!多數人是「性欲崇拜者」,一面倒在文化意識型態上偏愛性侵者、攻擊受害人,傳承千古原始性崇拜的老舊香火,集體潛意識上拼命想證明只要性愛都是美善的,人類社會充斥性侵害的野蠻事實快點閉嘴通通不要講。攻擊性犯罪受害者的父權文化共業的後設愚痴文化就是集體性崇拜,崇拜性欲到不願正視性欲的邪惡面,不想公開承認淫欲的「惡」屬性。

我受不了那類反應的理由有二,一來,我從十幾歲起泡在女性主義與性別研究,受不了迄今大量人群的典型反應還是跟三四十年前女權論述分析的病態刻板分類一模一樣沒長進,連針對被害人落井下石的X度傷害的種種技法都老舊到不曾翻新過。二來,我受不了大多數人面對「個人生命史自剖」的史料解讀狹窄到只會以個人主義觀點催促受害者快點清洗傷口、收拾創痛、擁抱性交、融入國家機器預設的性交媾合生產大隊。竟然腦袋想都沒想過我是為還在黑暗角落痛苦的大量沒出櫃、不敢說的孤獨受害者黑數發聲,避免長期被社會口水攻擊的被害者們自殺或被迫實施違反意願的性生活,例如被社會壓力逼進「其實我不喜歡她,但是時間到了就跟她結婚、跟她上床、跟她生小孩,娶了人家就要負責」的無愛性交婚。我受不了這社會自私自利到永遠只在乎自己一個人,慣性思考模式嚴缺「我們」。我受不了台灣社會高壓下逼出大量有性無愛的香火婚姻、香火性交。

我想提醒不用功又不細心的多數台灣人一件事。吳爾芙是亂倫性侵受害者,她在少女時代經歷異性戀男性親人的性器插入式性侵害,從此無法愛上生理男性。她與她的妹妹成為一對精神上的女同性戀情侶的事實連她的妹妹的兒子都公開承認,那是家族心照不宣的公開秘密。她結了婚,妹妹也結了婚,她們的身體都在父權社會壓迫下被迫封進男女交合的機械式社會機制以謀取社會認同,但是心理上完全無法對男性產生真誠的愛情。她的自殺完全合情合理。附帶性交義務的婚姻契約本身就時時刻刻在重演性交暴力的性犯罪犯行,二十四小時提醒她反覆溫習性創傷。

想想看,我們會不會要求一個逃過死劫的謀殺案倖存者在有生之年不斷反覆重演他/她被謀殺的過程,例如定時、定期、定量地雇用殺手把當年差點殺死自己的謀殺犯行從頭到尾完整實施一遍?假設一個少年被一個精神病患一刀砍到進加護病房、開刀、長期住院後終於出院,我們會不會以集體社會壓力逼迫少年每年、每月、每天雇用「別的精神病患」拿同類刀具、同種兇器把發生在他身體上的謀殺暴力重覆實施一遍,不斷逼迫他重覆受重傷、開刀、疼痛、住院、掙扎生死的痛苦歷程?不會。但是父權沙文文化訓練出來的集體性意識就這麼殘暴。父權文化以性文化式的集體社會壓迫逼迫所有性暴力受害人在親身體會「性交」的暴力謀殺屬性以後還嚴格要求受害人必須另尋性交對象反覆實施性交行為,不論性交行為在社會定義上是屬於婚姻、戀愛、交往、約炮、性交易或其他。父權文化這種專門針對性暴力受害人實施的「反法治」、「反人權」、「反人性」、「反道德」的性文化暴力讓大量性暴力受害人一輩子走不出性侵害陰影。就算與丈夫或與男友性交,性交行為實施的當下還是在重覆性侵害犯行的客觀犯罪動作,一模一樣無二無別,就像要求一個謀殺案倖存者不斷反覆挨刀再走一遍鬼門關一樣。

我常常提醒,自殺有高比例是「特種謀殺」。自殺者承受的自殺壓力往往不是來自個人,而是來自社會脈絡下的沉重人際壓力與無形無相的國家機器系統式文化運作。這類謀殺的謀殺者是不特定多數人,謀殺工具是無形無相的文化機制與社會壓力,加害者多到把謀殺要件要素的濃度與法思維邏輯可分析性分散稀釋到無從運作的地步,最後全社會以「自殺態樣」集體謀殺自殺行為人(借刀殺人,借自殺者自己的手殺死自殺者本人)卻可以全社會一起逃過刑責。體制殺人,文化殺人,性文化殺人,而且殺完人可以推給亡者本身,就是「特種謀殺」千古逍遙於刑事犯罪領域以外的主因。

奕含往生後,我記起我心底的「吳爾芙們」與「林奕含們」,活生生的台灣女性與中西男性。生理男性被害人由於父權文化加持,公開表達他想殺死當年強姦他的已婚男犯的謀殺意志,坦言男男性侵害互助團體的成員有高自殺率、高吸毒率、高創傷反應的事實,感嘆他一天到頭在跑兄弟們的葬禮。生理女性沒那麼幸運。女性被害人受困於父權文化思維,很少用以牙還牙「你姦我我就宰了你」的父權思路自保,也無法以男性生理性別優勢躲到「一輩子只跟老婆、女朋友、女的朋友相處的受創後療傷人際圈」,相反的,有高比例的女性受害者必須一生與大量男性互動,甚至配合父權文化過制式男女性交生活,在性生活中反覆實施跟性暴力一模一樣的性交動作,不斷重演性暴力實施過程的性器媒合動作。

奕含往生後我甚至被迫憶起我的親生母親。她死於二十歲。她的死讓我的父系家族與母系家族決裂失聯。她的死變成一場各說各話的羅生門。她死於急診室,我活於急診室,跪倒在醫師面前哀求的祖母沒說出真相,遠在台北求學考試的大學生父親不知道真相,通姦外遇分居的祖父沒交待真相,婆家認定是自殺,娘家質疑是他殺,身為嬰兒從鬼門關撿回來的我還處於無法訪談、搜證、調查、分析、歸納這一大片自殺拼圖的隔胎之迷階段。我只知道自己安靜地在書櫃前玩書本、雜誌時一直會有一個黑黑的、長髮的、看不清長相的大女生會來教我讀書認字,讓還沒上自家幼稚園學注音符號的我先學會大量中文國字有能力自己讀讀者文摘上的文章與笑話,語言表達上非常早熟。全家族成人發現我會讀書以後追問全家大小是誰閒到有空教我學會中文閱讀卻不了了之。祖母是文盲,酒精中毒的、做小生意的、上班賺錢的、背書包上學的、逃學打彈子的、發病住院吊點滴的、遠嫁海外的全各忙各的,不可能有任何活人閒到天天陪我讀書認字。我的家族的凡夫肉眼看到的是一個乖巧到可以自己一個人安安靜靜讀書聽故事一整天不吵不鬧不哭的好孩子,而我只要老實講看到了什麼就被大人送收驚泡符灰水澡。「一直看不清長相的謎樣女子長期伴讀教導」最後衍生的果報是才初上小學不久的我的智商測驗高達一百六十幾,女老師為此登門拜訪跟文盲祖母再三保證她的孫女是個天才,求她務必好好栽培讀書成器。我認為書寫是大報恩,報不識字的祖母教養之恩,報看不清長相的亡母亡魂經年不捨的教導,報女權界先進所有支持我活下去不自殺的學術研究、田野調查、慈善活動、人權聲援,報佛教界一條「不殺生戒」戒律天條留我一命迄今。最難持的戒律就是在完全不值得留戀的五濁惡世不殺死自己,揚棄情欲倒相對簡單。

母親節快到了。一般而言,除非為接眾度眾終日忙碌或為度亡佛事提起正念,我的母親節的過法非常簡單,關起房門痛哭,年年淚祭。今年哭不哭?我多情到為亡母出家。為了她,世間性愛在我眼裏如屎尿般可棄可捨。這種比愛情、性欲更濃厚的愛戀,恐怕世間知音者不到億萬分之一吧?

X度傷害不休,自殺列隊不止。

我希望台灣人在不可挽救的自殺事件發生後要長智慧,從此歇下自己那張謀殺兇手的惡口,停止對性侵害受害者沒完沒了的要求與指責。有種提起正義感去修理性侵犯、性騷犯、性犯罪者,不要搞錯對象。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