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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5

「有身皆苦」之生殖器官業報身障(男性化霸凌十三)


性別歧視言論有高比例都針對女性的生理特質,尤其是月經、生理痛、懷孕、生產、胸部尺寸與乳汁分泌。

新聞談到公開質疑女眾當總統會不會每個月生理期就政策大亂的「一點也不好笑的性別歧視言論」。想想看,我們身為受國家基本教育長達九年到二十幾年之久的「現代人」,我們對男性生殖功能的生物學知識難道會少?但是,很少有女眾公開譏笑男眾當總統會不會每天晨勃就每天政策亂噴對不對?為什麼女眾很少拿男眾的生理業障、生殖系統業報開刀?

因為女眾自幼被嚴格的性別道德文化管教,被淑女文化制約,自幼學會不嘲笑男人的身體、男人的器官尺寸、男人的長相、男人的各類條件。我舉我為例好了。我小時常常拿第一名,常常當班長、風紀、社團幹部,領眾領到當天經地義,但是我有沒有每天惡意譏笑男同學/男老師/男什麼人等常常亂噴會噴到職業表現不如女人?為什麼我明明很習慣管底下的男同學、男社員、男居士,但日常很少拿那類領眾氣質「壓」別的男眾?

我主張人權。

後來,換主張佛性。

再則,領眾那麼久,一路當老大,難得換換口味當個小可愛也頂休閒的,新鮮。

當年生物學科是我最強的科目,也曾經是我最想深造的學術領域,所以我對於男體結構的了解「理論上」不亞於男眾;但就是因為太了解,我更加倍同情那種業報身的困苦、不自在(需噴不能亂噴,要守法。需解放不能亂解放,要徵求對造同意。需進去不能隨便亂進去,進去前必需太座親口同意、行使同意權),幹啥去取笑別人天生的生理業障呢?

嚴格以因緣果報而言,生殖功能就是人人有份的苦,業報障礙。女眾生理期受苦也不是自願的,就像男眾為噴灑需要而造種種業、吃種種苦也不是自願的,業力深重各有因果代價。

我學佛以前是個非常前衛的女權份子,很多話都敢講,懂我的熟人都深以為辣,個個說不敢吃、吃不下、罩不住。那一面我是修正很多了,低調很多了,現在很少亮出那一面修理不識相的性別歧視者了。不過,該教要教,還是要以止惡行善為準,讓社會風氣朝性別平權方向修正。

2024/01/11

豪門妻,夫管嚴(男性化霸凌十二)


有居士反應豪門婚姻宗旨,事涉很多富貴人妻的人生命運。

從出家前我就認識一位美人學姐,早嫁入台北政界豪門當貴婦。出家後她很高興改叫我師父,我才知道她的生活怎麼過:生小孩,帶小孩,買名貴高級用品,打扮美美地開賓士名車出門上佛學課,晚上乖乖在家等政界老公下班。她很美,活生生像個公主。我終於知道的原因是我現出家相後她曾親自開賓士車接送我出門辦事。在大乘道場,女居士(尤其人妻太太)開車載女眾法師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執事身份不一定要是什麼,只要在性別上選擇男居士載男法師且女居士載女法師就好。

我一直以為豪門婚姻太座非常自由、可以常常出門趴趴走,就是因為她。唯一一次聽她抱怨是她老公做錯事說錯話,夫妻吵架,事後她老公買一支50萬勞力士跪地板上講些濃情蜜意的話求她原諒,她心想那就還是別離婚吧,再給他一次機會。也是因為她,我一直以為老公做錯事講錯話得罪太座以後要花重金買昂貴禮物跪地板講情話是貴族婚姻典範。要不然人家貴為公主何必嫁你咧?

居士們反應說豪門貴婦「夫管嚴」,嫁進去以後只能每天關在家裏,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地相夫教子,平常絕對不能拋頭露面,只可以跟一樣是貴婦的閨密們出門逛百貨公司掃貨買奢侈品。理由據說是外面「誘惑」太多。

我思考很久這個「誘惑」。我本身是有嚴重潔癖的人,嚴重到早期連別的出家師兄弟伸手摸過我的「物品」我都要擦乾淨才肯再用,更別說堅持杜防兩身相觸的潔癖嚴重到我所有認識的女眾法師師兄弟再熟也沒牽過我的手,何況同門的男眾法師?因為我有潔癖,外面的「誘惑」一直對我不是問題。聞到人體毛孔散發吃過牛排、肉排便當、菸酒氣味我就閃到社交距離一公尺以外了,還侈談什麼「誘惑」?別說一般路人。就算出家眾,有的沒斷五辛,有的愛加米酒,有的剛出家沒幾年身上還殘留出家前吃葷的體味(一般醫學界的說法是斷葷吃素以後要全身細胞換新、換掉葷式體味起碼需要七年之久),我也閃到幾公尺外。

夫管嚴,怕外面野男人誘惑多,故意規定豪門妻不許拋頭露面的做法,明代、清朝可以,民國初民智不開也可以,當下可不可以?當下有犯法的可能性。算不算強制罪?算不算婚姻監禁?算不算妨礙自由?算不算以妻為奴或甚至性奴隸?那些都是很基本的侵害人權相關的刑事犯罪,並不是身份是丈夫就免責。

人的底線是基本人權,基本人權不會因為換身份就喪失;並不是說嫁入豪門當貴婦就喪失基本人權,也不是出家當出家人就喪失基本人權。至於像我學姐的丈夫買50萬的勞力士下跪講情話算他聰明。他老婆美麗、氣質高貴又是我的北一學姐,外面一大堆男眾排隊搶著要,他若不跪不示好是他的損失。那種自願下跪交換婚姻權就不是侵害人權,相反的是他自己聰明在保護他自己的婚姻權。

不值得死諫(男性化霸凌十一)


認識我很久的臉友應該記得很多年前(至少八、九年前之久)我談過一件校園霸凌案,一群美國青少年上網網聊自爆的真實個案。

肇事者之一是一個男學生。事情是他們長期霸凌另一個男同學,整群人欺負他就叫他「去死」;後來被霸凌的男學生真的自殺身亡。那群網民是真實人生互相認識的人,熟知彼此的校名、住家、甚至真實姓名。他們談很久,另一個考上軍校的女大學生跳出來罵他不對、亂講話害別人自殺。結果,該肇事者寫:「是他自己笨!大家叫他去死他就真的去死,他太弱了!」這一講,整群網民都罵他,從讀大學到讀小學的都怪他。

前陣子我溫習了一個精神醫學名詞是形容一種通常終身不治的有害瘋狂;童年、青春期就會明顯發病,特質是個性極端冷酷、無情、欠缺同理心、極端操控人際關係、強烈虐待狂、控制欲超強、沒有罪惡感,加害他人以後會把錯都推給受害者。例示個案則是一個幼小的女孩,長期虐待弟弟,為了爭吵玩具手機之類的東西弄到弟弟住院,她還主張都是弟弟不對。最後檢查後被證實是有嚴重精神疾病,可能一輩子都醫不好會一直害人,直接開始精神治療。

那種精神病患在發達文明國家容易被早期發現、處理,一般國家很難;多的是拖到成人以後加害別人一輩子。所以,諸位無論在學校、家庭、職場不幸遇到「說話」很傷害別人或職場霸凌惡劣之類的惡緣,先不要急著自虐、自殘、自殺當成絕望的報復。當務之急是先通報國家級精神醫療單位。或許,你在職場霸凌裏遇到的人本來就不是精神健康的正常人而是有嚴重虐待狂的重度精神異常者,只是一生沒被發現或醫治。

簡單來說,職場霸凌的受害人不一定非要「以死明志」或「當厲鬼再消極抗議、積極復仇」。或許,第一步是先問一個基本問題:

我的職場的工作同仁真的每一個都精神正常嗎?

假設辦公室遇到的本來就是瘋子,你哪裏值得為瘋子自殺?

那種精神疾病的特質是「天生腦部/神經物質/人格缺陷」,沒辦法對別人的痛苦有同理心,沒辦法對自身的惡言惡行產生罪惡感。我執強到只剩自利動機,非常極端。萬一真是那種病態人格,就算害別人自殺也會責怪自殺被害人太笨,心理不會有「害別人自殺是我的錯」的罪惡感。

總之,別預設全世界都是正常人。

世界上多的是不正常的人,而不正常的人根本不值得你死諫。

2024/01/01

男人當總統,女人生孩子?(男性化霸凌十)

 

每四年一度的總統大選都必定發生某種性別政治不正確的口舌之災:以戀愛、結婚、行淫、懷孕、生產、香火六件事羞辱台灣女性,而且講法非常傷人。每次都一樣,逼女性從政工作人員出面抗議性別羞辱以後,下一次女性參選人被選上的當選人口就會再度變多。

女眾身上長子宮的現實讓女性對性行為必須一生謹言慎行。無論有沒有信仰、持不持戒、守不守法,性行為發生後的第一線因果代價都是女人用命在扛、用身體痛苦,人類史上多的是不敢負責的精主射後不理當父職逃兵(現代婦產科醫師最清楚有多少不幸的女病患人口是丈夫男友避不陪墮又拒絕支付人流手術費的淫欲後遺症受災戶)。這是事實!

想想看,有生理期、受孕機率、生產可能的女眾若公開高調地登高一呼:「我想受孕,我要生,誰要幫忙?」果報還得了?世界上有多少男眾會瘋狂舉手報名?別說「舉手」報名(舉手還算文明紳士的禮貌反應,起碼不是舉別的)盛況空前,網路時代多的是噁男到處亂寄自拍裸照或自拍男根特寫等不雅相片給心儀女性的性騷擾行為或種種種種明示暗示……除非女人100%自願想要,女人心理不情願、不同意、不想要、不期待的絕大多數致孕行為都足以構成刑事犯罪。

男眾對生育的不當言論往往源自於子宮不長在男體裏的生物學現實,當然把人體連結、性行為、懷孕生產掛嘴上亂講施壓女眾,反正身心代價是女眾在背。生小孩又不是只要母體生出來就好、國家自動自發地包吃包住包養一路包到小孩十八歲成年轉大人都政府負責100%出公費!(註:有沒有誰勇於主張從受孕六個月到十八歲都100%國家養的人類史上最敢承擔的天王政見?懷孕半年簡直就八九不離十生定了,不是就應該國家接手負責?)

提起智慧,深入思惟:

Why can’t all women become 100% hot girls?

Who wants to be HOT anyway?


Tori Amos - Past the Mission (Official Music Video)

Past the Mission Lyrics & Tori Quotes

殊不知世界上只有兩種男人有資格死皮賴臉求女人懷孕,一種叫「男朋友」,另一種叫「丈夫」。這兩種男人死求活求求女朋友或老婆懷孕還要施設種種方便善巧誘因好處與保證,要不然憑什麼對方要生第一個、第二個、第三個、……沒完沒了一路生生生生到半打、一打、十四十五個?那種只有男友老公在閨房裏有資格死求活求賴皮求的小倆口私密悄悄話本來就不適合政治公眾人物隨便掛嘴上亂講。

淫欲者,此界第一無明生死根本。男人世世代代一邊搞戰亂屠殺一邊逼迫女人懷孕生產,連「保證」小朋友出世之後可以無戰和平活到安詳往生的人生品質基本盤都辦不到了,強迫世世代代無辜嬰孩出世之後一生擔心、受怕、恐怖、煩惱,孽障深重。

2023/10/25

負片版告別式(男性化霸凌九)


六念當中有一劑三界猛藥叫「念死」。日前受一句話強烈刺激,當下來不及反應,但是事後發揮月亮星座金牛座的超級鑽牛角尖本能,立刻做了一個有關訣別、死亡、離開、拋棄的夢:僧眾的告別式。與所有我們熟悉的僧眾法事迥異之處在於夢境裏沒有一樣是正常的!

首先,又大又長的木桌上放置的法相遺照看不到臉,只看得到木片加封的背面。

其次,典禮進行到尾聲時,我近距離看著法相遺照的背面木封朝我倒下來;這一倒按理講應該看得見遺容或紀念照片了?沒有!我就突然看不見了。

此時此刻,所有與會參加佛事、集體搭上九衣的僧眾們一起整齊地朝大門倒退走,就像人浪退潮。「拜託,我看不見,讓我拉一下!」我就拉住我身前的比丘尼的手,被她牽出會場。從頭到尾我都不曉得參加了誰的告別式,看不見是誰。不曉得誰牽我出會場,不曉得究竟向誰告別,不曉得到底辦了誰的告別式,尤有甚者,真的有誰走了嗎?

然後,我過門了。踏出明亮的、陽光遍照的告別式會場,強烈的光芒裏什麼都看不見。

自認為參加過為數龐大的喪葬場景的我見識過各種光怪陸離的亡者告別儀式,從未見識過夢境那種「負片版本」;彷彿一切都是跟現實經驗相反的,甚至沒有告別式常見的生離死別陰暗氣氛。

夢不需要執著。醒後我種下第一株拉拉山水蜜桃硬枝,深埋下整整二十天泡水的因心。既然種都種了,自動加班寫下「拉拉山水蜜桃記」。邊撰稿邊思惟兩件完全不相關的事件的前因後果又邊打開新聞關心當下時事,發現到處都在瘋談結婚。結婚?查一查資料,想起很久以前大街小巷拼命播放的結婚歌曲。


周華健 Wakin Chau
【明天我要嫁給你 I am gonna marry you tomorrow】
Official Music Video

黑與白是對法。依正常菩薩道俗諦而言,黑就黑位,白就白位,不相混濫。然而,這四十八小時之內,現前的境緣一一都是黑白錯位的,應該白的黑了,應該黑的白了,應該暗的亮著,應該亮的暗了,最後,甚至在我做夢也念死的告別式思惟中,世界尚且喧騰鼓噪著結婚議題。一切都相反著,心念與語言,口頭語言與肢體語言,文字與表情,語境與因緣,工作與生活。在難得的四十八小時負片版體驗裏,看不見的主觀覺受與看得見的視覺夢境亦互為倒影。


2023/04/19

420性別平等教育日(男性化霸凌八)

「玫瑰少年事件」(葉永誌事件)在婦運界是指標性的性平大事件。以佛法分析:

一、生死輪迴本來就會不斷切換性別,幾大劫無始輪迴下來累積太多習氣,人基本上都有不同比例的性別氣質,性別心理上沒有「純陽體」或「純陰體」這種人為想像存在。

二、所謂陰柔、柔美的男性很容易被其他一般普通男性嫉妒與排擠,關鍵在於陰柔、柔美的男性很容易跟女性建立相對親密、密友、類似家人的人際關係,相反的,女性對太粗暴陽剛的男性的防範心理相對重、會拉開距離預防性犯罪或性暴力。性別嫉妒造成一般男性很容易霸凌陰柔型的男性。

三、凡夫眾生位上的經典習氣是會嫉妒長相好看的人或在異性圈人際關係好、受異性歡迎的人。舉實例,溫柔,好看,學歷好,有藝術才華,受女性歡迎的男性是不是很容易被其他條件普通的男性嫉妒?是。嫉妒有很多表現型態,有的是言行不友善,有的是故意在人際關係上離間,有的是不斷在生活上找麻煩。嫉妒心理不容易被觀照、返照到而做出大幅度的修正,除非心夠細或在人事、事行上磨夠久。

我很早就有「性別霸凌」相關處理經驗了。從我在國小當風紀、當班長的年代,我就會把「妹妹型的男同學」放在身邊保護,以我身為大姐又是幹部的身份防止其他小男生拉他去「阿魯巴」:惡意推人撞牆製造男性性器官的撞擊外傷。我自幼就當幹部管全班的男同學、女同學,我對於男生女生之間的人際霸凌不能不算有點認識。以前男眾家長是性教育空窗世代,不會教,兒子們在學校常常互相性別霸凌,小男生之間很會互扯內褲、強迫偷看、甚至動手性騷玩弄男同學的生殖器官,暴力化就變成足以損傷身體器官的「阿魯巴」或其他犯罪行為。我從小就知道人類沒有文明教育不行,沒文明教育就是只憑獸性本能生活的動物。

所謂「陰柔的男生」用現代術語講就叫做「女人緣很好的花美男」,很容易被其他男性嫉妒、找麻煩。通常這型小男生有遇到大姐頭型的女同學就能平安長大;大姐頭型的小女生只要擋霸凌擋幾年、擋到小男生發育期身高夠、體力壯以後人際處境就會改善。


玫瑰少年路(花美男求生手冊)(男性化霸凌七)

 

粉紅玫瑰(種來破我執!)

身為自幼被逼穿粉紅色衣裙或粉紅色內衣褲就心生大煩惱、一生拒用粉紅系淑女貨的人,真真是志在破我執才種這株超級女性化的小玫瑰花來每天刺激自虐考功夫……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緣起無性十八界了不可得……



玫瑰少年 Womxnly Official Live Video
MAYDAY五月天 feat.蔡依林

在我長期擔任班長、風紀股長的學生時代,我曾以大姐頭的氣勢保護坐我旁邊的「妹妹」好幾年。他是男同學,長得像媽媽、單鳳眼薄嘴唇,家裏只有姐姐沒有兄弟,很會畫少女漫畫,常常被其他身型長相粗勇陽剛的男生嘲笑欺負。在我的強勢保護下,別的男同學會客氣幾分,不太敢拖他去「阿魯巴」撞牆(故意撞傷被害人的男性生殖器,屬「性霸凌」)。

4月20日是台灣的「性別平等教育日」,謹以此守護所有的玫瑰少年。性別氣質多元沒有錯,性教育水平還有很大的改進空間。


2023/03/13

蒙神(經病)寵召?(男性化霸凌五)

《以神之名:信仰的背叛》理應在所有宗教團體、宗教結社、宗教學校、宗教系所、宗教服務組織、……播放。它可以補足現實教育系統(含宗教教育機構)對邪教鑑別力方面的教育資源嚴重不足與教育課程設計方面逼近為零的現實缺失:

一、宗教語言與宗教權威很容易被邪教邪師濫用

宗教語言系統是一種語言的「化妝品」;它可以掩蓋當事人真實的精神狀態或真實的人格特質。

在宗教系統,有精神疾病的人會刻意背誦或模仿大量教典、佈道者、開示者的教義說教內容,用大量使用宗教語言遮掩其精神疾病與大量奇怪、異常的言行或社交反應,甚至會濫用宗教語言去展現出畸型扭曲的不當道德價值判斷。

一般外行人或信仰初入門者會喜歡使用大量宗教術語、宗教名相,以為那才代表「有信仰」或者「有在討論教義」、「有在談佛法」。互動上灌飽大量模仿或背誦來的古書、古文、教條、標語的下場是沒辦法透過日常互動判斷精神狀態、人格特質、道德品性。

邪教教主典型特色是「兩面人」的解離式人格,至少運作上像雙重人格:嘴上講的教義、教條跟生活上的現實做人完全是兩碼子事。

至於為何信徒容易受害、受騙?在案發以前通常有幾年的時間在建構權力系統、洗腦系統、人事系統、權威架構。封閉團體內部的權力操作成型以後,確認信徒已經失去正常道德判斷能力並且養成盲從的習性以後,邪教教主才會開始放心地從事犯罪行為。每個邪教教主在被爆料、判刑以後,信徒才會開始慢慢清醒。

心理學已經針對人類的權威盲從行為模式做過太多實驗,有能力獨立思考、不受權威擺佈、天生不易被洗腦的人口比例本來就不多。這是凡人的巨大弱點,也是為何凡人在拿到權力以後很容易濫用權力做出背德犯法的邪惡行為的原因。

權力是一種精神毒品。長期在宗教權威主導的邪教團體受洗腦後會形成類似集體吸毒的迷惑狀態、失去正常的道德法律判斷,分不清善惡是非對錯好壞,價值系統錯亂,最後讓邪教教主利用信徒的心理弱點達成邪教教主的私慾目的。

二、宗教教義很容易被扭曲用於騙財

邪教壯大之前通常會先經過歛財的標準流程,從房子、車子、器物、媒體、排場、……物質上的舞台營造或陪襯出邪教教主本身的宗教權威。財富可以把一個原本貌醜、文化水平低落、表裏不一、人格特質略嫌變態或虛偽的平凡人類包裝出某種《楞嚴經》五十陰魔系列的偽魅力,藉此吸引到更龐大的追隨者。有大量歛財的教義標語事後都證實不符事實;手段上也不只是典型的龐式騙局、金字塔老鼠會。「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在邪教故事中不斷重演,受害者往往被迫了結生命。

邪教中人若迷惑於貪財之念,念念相續,沒完沒了:有了一百萬就想再一百萬;有了一千萬就想再一千萬;有了一億就想再有一億;有不動產就想要社會地位,有財有勢就想要開後宮獨占成千上百個盲目女信徒的肉體……從貪財開始,絕大多數最後都會連結上貪色。

三、宗教教義很容易被扭曲用於騙色

貪淫是六道眾生共通的根本煩惱,人類的邪教教主在貪色這一塊的典型行為模式幾乎一樣:

首先,教主本身其貌不揚、氣質不好,會從財富、衣物、排場、不動產的累積來營造出宗教權威與個人魅力。等信徒人數累積夠多時,一定會開始有色身上相對俊美的男性或美麗的女性加入教團。在宗教權威加冕下,明明長相又老又醜的邪教教主就開始被廣大群眾讚美成神聖的、偉大的、救世的、帥的、美的;一旦確認信徒的集體盲從、集體崇拜、集體心理催眠或權威服從已經徹底扭曲了正常的社會價值判斷,很確定受害者不會被其他大量被洗腦的信徒保護或採信時,邪教教主就會放膽做出性犯罪行為:

長相很醜的男教主開始命令女信徒進房間,組織成大美女後宮。

長相很醜的女教主開始命令男信徒進房間,組織成花美男後宮。

受害者色身上性別不同,但是整體受害經過非常雷同:無論男女邪教教主都是從將自己神格化、權威化、高級化開始進行心理操控,以心理服從壓力下令叫被選中的對象晚上來自己的房間。受害者不分男女都覺得噁心、骯髒、難受、羞辱,但是在宗教權威掛帥的封閉教團內部又處於集體洗腦勢力之下竟然接連受害,甚至是受害人再為邪教教主召募更多新的受害人!關鍵何在?用心理控制手段徹底扭曲信徒的道德價值觀,讓信徒的道德認知系統錯亂、顛倒:

原本正常人都知道異性之間男女獨處一室不當,但邪教內部被訓練到集體認定、習以為常。已經習慣男女單獨共處一室之後,慢慢發展成「習慣」邪教教主夜夜寵召不同男男女女進房開後宮、從事性侵害或其他不當行為。

原本正常人都知道拉皮條行為不當,但邪教內部被訓練到集體認定、習以為常。幫邪教教主引介新的性奴成員的行為在宗教包裝下變成召募新的信徒或幹部,幫邪教教主壯大後宮、牽線雑交的行為在宗教包裝下變成幫「神」(經病)帶領新的小羊。

四、邪教功能在於靠「妄語」創造出顛倒是非善惡的偏邪道德價值系統

原本正常人都知道精神正常者的行為模式為何、精神異常者的行為模式為何、誠實者的語言習慣為何、撒謊者的語言習慣為何、世俗淫色觀念為何、出世清淨觀念為何。但是在邪教的宗教會所每次聚眾幾小時的講道佈道中,邪教教主假藉宣講教義、教典的機會翻轉了社會上正常的道德價值判斷:發瘋式的權威崇拜或權威服從、顛狂式的虛偽造假神蹟、精神異常者非常奇怪或異樣的言行舉止、撒謊者(邪教教主本身就精於此道)的鬼話連篇都被當成可以膜拜追隨的神聖存在:

自己根本不相信教義又以宣講教義歛財騙色,這是一個說謊者「打妄語」的最高境界之一。自己說「愛」是教義、「天堂」是目的,結果打造出充斥了性虐待、性犯罪、虐殺兒童、金錢詐騙、權力濫用、虛偽神蹟、奢侈享樂……的現實,這也是一個說謊者嚴重言行不一的兩面人解離表現之一。

洗腦到最後的邪教教團組織集結種種嚴重犯罪事實,下場就是《楞嚴經》所言:「弟子與師俱陷王難。」《楞嚴經》的經文談的是凡夫惑於五陰境界,內魔召感外魔,讓種種邪魔精怪附人說法、讓凡夫突然變成能言善道的邪師,利用種種顯異惑眾的言行廣結徒眾、宣揚邪說,最後又集體被國法制裁的惡果。不過,《楞嚴經》中譯本問世的時代還沒有現代精神醫學,可能還忽視了另一項醫學上的可能性:

有的邪教教主本身是精神病患,就像某些國家元首身為精神病患卻坐上大位一樣,權大業大造罪就大。有的邪教教主本身外表看似正常卻出身在有精障遺傳的原生家庭或其他特殊受創家庭,心理創傷反應沒有處理好的下場衍生出受害人翻轉成加害人的人生悲劇。有的邪教教主本身有「反社會人格」(這並不少見),本來就對國家社會有所不滿,會利用宗教權威身份報復國家社會;雜交後宮、集體自殺、宣揚犯罪、虐殺兒童……等行為有強烈的報復社會屬性。舉例而言,利用教主身份把原本高不可攀的女性對象透過宗教洗腦變成邪教教主個人的專屬私人性奴隸一事是不是報復社會呢?是。這是階級屬性報復。

五、迷失本心,成魔眷屬

《楞嚴經》云:「佛告阿難,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種種顛倒,孽種自然,如惡叉聚,諸修行人,不能得成無上菩提,乃至別成聲聞緣覺,及成外道、諸天魔王及魔眷屬,皆由不知二種根本,錯亂修習。猶如煮沙,欲成嘉饌,縱經塵劫,終不能得。云何二種? 阿難,一者無始生死根本,則汝今者,與諸眾生,用攀緣心,為自性者。二者無始菩提涅槃,元清淨體,則汝今者,識精元明,能生諸緣,緣所遺者,由諸眾生,遺此本明,雖終日行,而不自覺,枉入諸趣。」

在法律圈,「法匠」是指背離上位法理原則、只會靠實證法法條拉生意謀生的人。在宗教界,「法匠」是指背離真修實證的修行本懷,只會靠佛學名相語言系統發宗教財的人。《楞嚴經》五十陰魔境界是相當高階的修行分析,專門抓出佛教修行圈內的「法匠」;包括邪教教主。


2023/03/12

男性邪教教主:兩面人(男性化霸凌四)


近期大家熱議邪教紀錄片,對於男性邪教教主種種嚴重罪行有激烈的情緒反應。身為女性宗教師,既是同行,又是性別不同的同行,不妨簡單分析一下邪教教主共通特色:兩面人。

兩面人的人格特質萬一放到教主身上就容易讓教團質變邪化。教主的身份、傳教的行為只是工作,跟身而為人的真實人格與生活二元切割;社交表演、言行不一致、教義與人格的巨大反差或公領域與私領域裂解出雙重人格式的強烈反差之後,往負面方向發展就容易變質成為有犯罪屬性的邪教。

以邪淫型的邪教教主為例,在傳教/講道時會露出馬腳,很容易導入性話題、性暗示、與淫欲有關的雙關語、性玩笑、與性行為有關的語言戲論,尤其針對女信徒。在公開場所也敢講的主因是有把握已經建立起宗教權威身份,無論嘴上亂講什麼,眾人基於對權威的盲從心理都不敢反駁或質疑。(女性主義團體或婦運團體也會以性別研究或犯罪學的學術高度解構、分析、檢討、批判性行為,但是那種公開座談的動機不在把妹、撩妹、勾引會眾、事後把女性聽眾誘騙到主談者的臥房裏一對一獨處並發生性關係,跟邪教教主利用講道、佈教機會找性侵獵物完全不一樣)

這部分的討論在刑事理論/個案、婦權運動、性別研究、宗教相關刑事案件、犯罪學、……都很深入。邪教教主對女性的心理是畸型扭曲的,淫欲、控制欲、權力欲、操縱欲這些貪瞋痴都很重,完全不尊重婦女,當然也不成立愛情。畸型的控制欲或權力欲不是正常的兩性愛情,本質千差萬別。在邪教系統裏,邪教教主對性交的執著也許是性癮,也許是性侵害,也許是雜交性癖,但無論學理分析成什麼,絕非大家心目中的談戀愛或感情追求。更不是婚姻。正常婚姻不會養整群女信徒開性奴式後宮。

有高比例的邪教教主會利用「年老色衰的老婦」當傳教助手,幫忙控制「年輕貌美的女信徒」,衰老婦女協助介紹、管理、召募、……邪教教主中意的性對象女信徒,甚至是由一群婦女組成工作團隊一起把年輕女性帶進邪教教主的房間去獨處。(司法界手上卷宗不少,不同宗教發生過,劇情手段大同小異:後宮式雜交)有很多類似刑案中的婦女都是集體共犯:年輕時被教主性侵,年老色衰以後升格當幹部以引介、控制更年輕的女信徒來進貢成新一批性奴。老女人跟小女人的「女性老少權力關係」跟正常職場不一樣,純粹以肉體老少當標準,目的在於利用女性之間的心理壓力一步一步讓年輕女性無條件服從,慢慢服從到最後變成宗教內部的性奴隸。教團內部如果太封閉、信徒理智判斷力不足、信徒彼此打壓或隱瞞真相、權力機制太權威且欠缺內部監督制衡、……集體心理洗腦扭曲以後的確可能反而合理化邪教教主的犯罪行為或變態性欲。只要教主發展出兩面人特質(神聖面與欲望面的雙重人格),講道跟生活完全是兩碼事,底下的人口素質夠低或容易盲從宗教權威,邪教就很容易茁壯。

宗教界的特質是容易吸引大量不被社會主流接納的邊緣人:弱勢、貧窮、罪犯、精神病患、教育不足、重病者、階級處於社會底層、人生遭受重大挫折而身心重創中或心力耗弱者……。邊緣人口多,再加上精神病患、教育低下者、人生重挫者比例極高,加倍容易心理操縱。有精神問題的人口比精神正常的人口更容易被操弄,因此,邪教跟正常宗教團體最大的差異在於精神異常教徒/信徒的比例異常高。畢竟精神正常者的道德判斷力相對強,不好擺佈。邊緣人口比例超高的宗教教團本來就人口素質偏中下;一旦男性教主長期操作之後發現女性信徒盲從男性宗教權威的心理弱點、從眾壓力,本身道德情操不高又有犯罪人格特色的邪教教主的確會很容易加以利用。

針對這個問題,推廣《楞嚴經》是解決法門之一,至少教會眾生要有「擇法眼」,選對的信仰,選對的教義,選對的教主。不過,知見上連佛教界自己都意見不一致(有少部分反對楞嚴法門),在佛教界內部全面推廣《楞嚴經》都有難度就是了。


身體輪迴與心靈記憶(男性化霸凌三)

甲男今年四十,乙男今年二十。以世俗諦方便說,甲男老,乙男少,差二十歲正好差一代,約略類似父子世代。這是純粹以世俗肉體附隨的身見談的世俗諦,以真諦談不一樣。以緣起性空與三世輪迴而論,假設甲男在二十歲時,乙男前世的業報身剛好活到九十歲往生、快速轉世為人又再度出生,變成男嬰以後歲數從零開始。從生死輪迴流轉的眾生真相來說,乙男當下身體比甲男年輕二十,但是乙男上一世卻是比甲男足足衰老七十歲的老公公,乙男上一世的輩份其實算是甲男的曾祖父輩長者。誰老?誰少?東方社會是非常計較性別角色與肉體年紀的社會,對生死輪迴現象很難入心,男性人際圈往往就容易充斥執取肉體年紀而衍生的權力衝突或男男霸凌。

隔胎之迷很重的話,相處就論這一世的色身就行了,世俗諦絕大多數以此為座標。

隔胎之迷很輕的話,宿世記憶與習氣都在,每個人都是無量劫再來人,那就很難說了。


少修五百世(男性化霸凌二)


婦女節談佛法難免會說到古人對女性的重度歧視。

「女人都少修五百世,沒福報!」

「嗯,難怪你媽生出你這種兒子。她沒福報。」

「……」

一切針對女性的羞辱都能直射出針對男性的羞辱。女身若是宿世修行太爛的業報,從子宮生出來的兒子哪可能好? 當「子宮」是一種少修五百世的低劣器官時,從它出生的每個嬰兒都會變成修行劣等貨。

一直講女人少修五百世的話,就難怪交不到女友、娶不到老婆、想生個漂亮女兒只能求不得苦……可能是五百世沒有「修」到結好女人緣,果報變成沒人要?


2023/03/04

另類宗教婚姻(男性化霸凌一)


開悟豔詩之雞同鴨講篇

臨濟宗門下開悟緣起千變萬化,宋朝圓悟克勤禪師究竟是聽哪一版本的小豔詩明心見性的?

版本一:金色小鴨造型香爐:沒鎖

金鴨香銷錦繡幃,笙歌叢裡醉扶歸。
少年一段風流事,只許佳人獨自知。

版本二:金色小雞造型香爐:有鎖

金雞香鎖錦繡幃,笙歌叢裡醉扶歸。
少年一段風流事,只許佳人獨自知。

無論如何,我們確信大師絲毫沒為「缺蛋危機」心生煩惱……



傳聞個案:發瘋的美麗校花

無論豔詩文案是「雞」或「鴨」都不妨成立開悟因緣;但是放在人生境緣上就有但書,不能道德越界太超過。萬一不是清清淨淨地路過豔歌詩場隨緣一聽、隨文入觀、桶底脫落,卻是逢場做戲騙個活色生香的女人來跟自己真槍實彈地在一起呢?事情就嚴重了。

傳聞是這樣的:當事人聲稱上一代某男性長輩人品下劣、人格不好,開小宮廟做虛偽造假的鬼神辦事營生。晚輩不屑他歸不屑他,有一天有一個校花級的中等學歷年輕貌美女子突然發瘋說要嫁給他,就真的嫁進門了。眼看男性長輩無預警娶到一個遠比他條件優異的老婆,而且是本來精神正常卻突然瘋掉的年輕女子,晚輩不禁心生懷疑:「會不會是他看上她,本性邪惡故意使詐,唆使鬼神兼下蠱毒迷惑了她?要不然原本好好的一個高中校花怎麼會突然自動講要嫁給他呢?」

「他有沒有養小鬼?」

「……應該是下蠱。她不洗澡,一直傻笑。」


傳聞個案:剃度疑雲

無論豔詩文案是「銷」或「鎖」都不妨成立超佛越祖之談,但是案發地點「假設」不是允許世俗婚戀連結關係的宮廟、反而牽扯上有梵行戒德義務的佛教道場,俢行實務怎麼辦?

傳聞是這樣的:當事人聲稱她自己以前是開公司的女強人老闆,做生意做到全世界各國,邊出差邊玩耍,非常有募款能力。既然這麼厲害,出家後就運用商業人脈、生意手段幫一個有善緣的比丘住持募到數千萬巨款建一座全新的道場,讓他弘法。但是,為何金錢能力高超的前女強人老闆最後沒有留在她一手募建的道場裏呢?她說是為了另一個女人;出現一個女居士跟比丘住持「搞在一起」。既然別人「搞在一起」,她這個募款大功臣就走了。

「搞在一起?」(依世俗諦,這類用語是指男女關係)

「她後來也剃度了,出家。」

「出家?」(這種「劇情」非常離奇)

「……」(臉色非常難看)


爭點:有宗教屬性的「特殊婚姻關係」

研讀過社會學就會對婚姻有基本的多元概念;現代人的婚姻型態非常多種,甚至同居行為已經被許多文明國家公開視為事實上的婚姻並給予某些法律地位、法律保障、法律上成立或承認的權利與義務。

身份是俗人,可以在一起,用犯法、不道德的手段騙到的「法律上」宗教婚姻的效力如何?身份不是俗人,不可以在一起,用沒犯法卻違背戒律的手段達成「事實上」宗教婚姻的效力又如何?傳聞內容無法向當事人確認事實;無法針對事實調查真偽。口述者不是受專業法學訓練出身、不保證精神100%健全或智能正常、也不盡然使用精確且誠實的語言表述,權將上述二例當成教學用的假設個案就好了。

有宗教屬性的「特殊婚姻關係」真的可以適用民法典的一般規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