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我很久的臉友應該記得很多年前(至少八、九年前之久)我談過一件校園霸凌案,一群美國青少年上網網聊自爆的真實個案。
肇事者之一是一個男學生。事情是他們長期霸凌另一個男同學,整群人欺負他就叫他「去死」;後來被霸凌的男學生真的自殺身亡。那群網民是真實人生互相認識的人,熟知彼此的校名、住家、甚至真實姓名。他們談很久,另一個考上軍校的女大學生跳出來罵他不對、亂講話害別人自殺。結果,該肇事者寫:「是他自己笨!大家叫他去死他就真的去死,他太弱了!」這一講,整群網民都罵他,從讀大學到讀小學的都怪他。
前陣子我溫習了一個精神醫學名詞是形容一種通常終身不治的有害瘋狂;童年、青春期就會明顯發病,特質是個性極端冷酷、無情、欠缺同理心、極端操控人際關係、強烈虐待狂、控制欲超強、沒有罪惡感,加害他人以後會把錯都推給受害者。例示個案則是一個幼小的女孩,長期虐待弟弟,為了爭吵玩具手機之類的東西弄到弟弟住院,她還主張都是弟弟不對。最後檢查後被證實是有嚴重精神疾病,可能一輩子都醫不好會一直害人,直接開始精神治療。
那種精神病患在發達文明國家容易被早期發現、處理,一般國家很難;多的是拖到成人以後加害別人一輩子。所以,諸位無論在學校、家庭、職場不幸遇到「說話」很傷害別人或職場霸凌惡劣之類的惡緣,先不要急著自虐、自殘、自殺當成絕望的報復。當務之急是先通報國家級精神醫療單位。或許,你在職場霸凌裏遇到的人本來就不是精神健康的正常人而是有嚴重虐待狂的重度精神異常者,只是一生沒被發現或醫治。
簡單來說,職場霸凌的受害人不一定非要「以死明志」或「當厲鬼再消極抗議、積極復仇」。或許,第一步是先問一個基本問題:
我的職場的工作同仁真的每一個都精神正常嗎?
假設辦公室遇到的本來就是瘋子,你哪裏值得為瘋子自殺?
那種精神疾病的特質是「天生腦部/神經物質/人格缺陷」,沒辦法對別人的痛苦有同理心,沒辦法對自身的惡言惡行產生罪惡感。我執強到只剩自利動機,非常極端。萬一真是那種病態人格,就算害別人自殺也會責怪自殺被害人太笨,心理不會有「害別人自殺是我的錯」的罪惡感。
總之,別預設全世界都是正常人。
世界上多的是不正常的人,而不正常的人根本不值得你死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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