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1日 星期六

不要「踢毛球」!


毛孩養一養就是不想養了怎麼辦?

解答一:四處拜託人脈接手,免費結緣送給新飼主。例如,愛貓仇視女主新交的男朋友,男朋友每次過夜就跑去尿男方的皮鞋,尿到男方攤牌「妳是要貓還是要我」的地步,女主只好忍痛割愛,把原價台幣至少兩萬元的名種貓免費出讓給其他貓奴。

解答二:請託至親好友養育。例如,爸爸出家交待媽媽養,媽媽出家交待爸爸養。全家都出家就交待還沒出家因緣的佛弟子養。

解答三:小孩任性玩夠了不養了,法定代理人如父母有義務接手。

解答四:情侶夫妻吵架分手不養了,毛孩要比照人類小孩辦理,分手或離婚協議要講清楚親權行使如何分配。

解答五:棄養行為採登記列冊管理,凡有棄養紀錄者終生禁止再養寵物,失去當毛孩奴的資格。要不然扔一隻上街花六年繁殖出幾萬隻,憑什麼要全民納稅收拾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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