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4日 星期一

不邪淫戒:外遇傳染病


祭出「邪淫」這個佛教名相,世間人或起煩惱心認為宗教是迷信,他只要不信就不受拘束。若說「不要外遇」,這個年代又有非常多人支持通姦除罪化,以為外遇是愛情自由與浪漫之愛的代名詞。改稱「避免危險性行為」,又有大量劈腿人士圈限在傳統性別偏見下以為沒那麼嚴重。

有不少老生代男眾以為老生代女眾是「女人」──女人者「天生」專情、不容易也不輕易有多重性伴侶──進而認定男眾周遊列女、採花集蜜都沒關係,反正就固定那幾個妻妾、那幾個情婦、那幾個性工作者在輪替,「應該」不會得AIDS或其他性病──以上是常見的性別文化幻覺、錯覺。事實上,就算是老生代女眾也不是想像中這麼專一。外遇是種傳染病,感染力非常強,一個傳一個很快就會共構出社會雜交網,成為危險性行為網絡。

曾經當著我的面大叫:「他以為他敢我就不敢?他可以在外面找人,我就不可以?」的外遇受害原配都不是衝動的年輕女生,而是年紀逼近五十大關的婦人。她們會不會真的去做?會。她們恨丈夫婚外情、不忠貞,自己就私下到容易與男眾小三接觸的場所娛樂、交朋友、找對象。這類出於復仇心理產生的婚外性行為不斷在發生,太太不見得會對出軌的丈夫坦誠招認。大家都明白出軌的丈夫錯在先,通常沒有人會好心地跟對方的丈夫報告。

在台灣社會,一個不忠的男眾若同時與許多女眾發生性行為,這整群知道自己「不是唯一」的女眾也很容易再向外發展、找其他男眾發生性行為。會與這群女眾外遇的男眾本身往往也是有婦之夫或劈腿人士,也有其他不特定女眾對象。

也就是說,在台灣社會只要鎖定一個同時有兩個性對象以上的男眾,將他的性行為以樹狀圖分析出去就能外擴成一大個「危險性行為雜交網」。換成佛教名相來說,就是一個人邪淫很容易帶動與他有關的人也連帶邪淫,進而外擴成普遍邪淫的法界:一個邪淫的人就代表身後有一整個危險性行為交際圈。

華人女眾會出於報復心理邪淫,只做不說。華人女眾萬一邪淫,更會為男尊女卑的社會風氣而封口不說,有也假裝沒有。當華人女眾表面上看起來好像是「天生不會有多重性伴侶的女人」時,台灣社會上就產生了大量誤以為「我的女人們全部都只有我一個男人」的無知男眾。男男女女交叉劈腿,性病就這樣沒完沒了地傳播不停,從城市到鄉下到處有大量診所主攻性病市場,生意興隆。

切莫邪淫。外遇就像傳染病,不只離婚很流行,性病也跟著大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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