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4

兩樣命孕,兩代心情


頂著大肚的準媽媽向已步入老年的資深媽媽大吐苦水,說她每次到醫院產檢,醫師就要求她要減肥、不能超重、要嚴防妊娠毒血症。老媽媽一聽十分同情,感嘆時代變了,她當年懷孕時狂肥二十公斤也沒人管,要胖就胖,拼命吃個不停,沒半個人跟她提什麼婬娠毒。

靜靜聽這兩尊累劫母親示現的對話,突然憶起早亡的母親。母親們,若醫師要求妳為命減肥、為母子均安而忌口、控管食欲,還請多忍耐照辦。小孩子的人生沒有母親會成為終生遺憾,母親禁不起小孩子早夭的極度創痛,家人更難以承受同時失去兩個家人的巨慟。

妊娠毒血症的疾病進行式不可逆轉,眾生死而不能復生也不可逆轉。醫院方面要求準媽媽減肥防病以保全母子兩命是護念也是慈悲啊!

死亡與我們倆


誰家長不死 死事舊來均
始憶八尺漢 俄成一聚塵
黃泉無曉日 青草有時春
行到傷心處 松風愁殺人

寒山大士

面對死亡,我們選擇完全相反的路。你怒吼:「宗教有什麼用?人死了會活嗎?我是個無神論者!」無神論者?且容我冷靜觀察,好嗎?酗酒。賭博。菸癮。和計程車司機爭執政見到最後當街打架。拒絕回答任何有關她的生死大問。拒絕回應她對這場空殼婚姻的極端抗議。拒絕回家。拒絕打開心門。拒絕任何人靠近你的心。配合主流社會扮演一個不快樂卻成功的男人。不善溝通也不要溝通,不愛家庭卻組成家庭。

她的死竟然一輩子困住了你……

我靜靜地深吸一口氣,人生真苦。假如一個知識份子、無神論者、高階主管的無神論人生是這樣的話,我想,選擇一個正當信仰反而是好的。

2013/07/03

在性氾濫與扭曲的孝道之間沉淪


性氾濫問題有兩個層次:

一是單純為欲而欲,不想組成家庭或盡家庭義務。

二是為提早投資晚年的子女盡孝義務,將不負責任的性行為當成暴利投機事業。

古人對孝道的觀念很原始,只立基在父母子女間的血緣關係,認為身體髮膚受之於父母,因為父母行淫助緣而出世為人就要盡孝奉養,完全只著眼在親子生物關係認定。古人的孝道知見如此。

千年以降,有高比例的母親出於生殖業報,一路從懷孕、生產、哺乳、育幼、餵養、……辛勞養育新生代,子女為報母深恩而盡孝相對而言問題不大。但是,父親方面就出現很大的道德漏洞--除了少數課盡夫職、課盡父職,一生辛勞工作養家活口並且陪伴子女成長的盡責父親以外,自古人間量產各類惡父。惡父者,例如長期拋家棄妻子不顧、嫖妓後一生不承認妓方生下的子女、通姦後任憑情婦當單親媽媽、一夜情後任子女一生父不詳、……一生逃避父職義務,等到年老力弱時卻又空降出面向具備工作能力的子女們要求大筆孝金。

孝道倫理的建立在母方問題不大,主要是由於女方的子宮業障果報逼使多數母親不得不盡社會學意義上的母職。然而,男方不一樣。男眾天生不長子宮,一生逃避社會學意義上的父職卻臨老出面主張生物學上的父親身份、逼迫已成年子女或孫子女眾等繳交重金盡孝以利自己五欲享樂花用的惡父就相當常見。

華人的原始孝道觀念並沒有界分生物學意義、社會學意義、經濟學意義、法律學意義、倫理道德意義上的各種父母。古人以教條含糊籠統地建立道德框架,粗枝大葉地假設全世界只有一種「理想中父慈子孝的那種高尚父母」,卻沒有將倫理原則回歸現實個案一一研析檢討。結果,造就華人社會出現高比例在年輕時代性氾濫、臨老又出面主張其生物學父親身份、威脅子女繳交重資孝金、否則就四處宣傳子女不孝以毀謗子女社會名聲或違害子女社會地位的代代惡父。

華人社會性氾濫惡風(納妾、包養、通姦、嫖妓等)會產生,與相對比例較高的邪淫男眾假藉早年不負責任的性行為投資晚年的「孝道回收金」的社會現實及功利心理有關:

四處留情、八方留種,孩子丟給女方單親教養,臨老再空降出面要求子女重金侍奉就好了,一本萬利!只要祭出「孝」字,華人社會就會不分青紅皂白地要求生物學上的子女們重金養老,不會細究父方有沒有盡父職。對華人男眾而言,浮濫的性行為反而變成另類投機生意:趁年輕淫亂多生、生愈多老本就愈多,「你不孝!」三個中文字成為聲控印鈔機,有求必應。

針對這種生殖當投資的功利心理及社會現象,華人又發明一個看似無害的專業成語「養兒防老」來論述。養兒防老四個字說明的其實就是將性行為當成晚年營收投資、將生殖當成暴利事業的投機心理--通常在這類扭曲心態下,真正長期盡社會教養義務的是母方,到頭來父方卻硬是將子女的勞動成果、薪資所得瓜分掉大半去。在父權思惟下,付出相對大的母方得到的子女盡孝回饋往往比付出相對小的父方更少。 

台灣有家事法和家事法庭專責處理家事糾紛是好事。現代人漸漸有較細緻、較務實、較全面的家庭倫理思惟,至少懂得界分社會學上有盡父職的良父和不盡父職的惡父,不會像古人在判斷孝道倫理、決定子女扶養義務時只單單著眼在生物學意義上的父母身份而完全忽略其他層次的父母親職評價。上述生而不養、棄家分居只是一種個案。此外,生而施虐施暴、亂倫性侵、惡意忽視、……等又是其他形形色色的不同行為態樣。

華人自古建立的是高度父權、高度威權、高度封建的社會秩序,很多華人道德教條並非立基於人生現實而建立誠實論述,只是為劃分權力位置或加強社會控制而施設。華人圈作為千古名言的「天下沒有不是的父母」本來就是一句謊言教條,而且是千古害人無數的惡質教條。且莫論古人,當今台灣就年年出好幾宗亂倫性侵、家暴虐童案件。天下明明代代出「不是的父母」,卻公開建立「天下沒有不是的父母」這類謊言教條來放縱代代惡父母造惡業只是華人道德系統本質上有重大瑕疪的明顯事例之一。輕信此類本質上就不符現實又不是事實的古老教條對現代人不但無益,而且對社會整體道德水平及法治秩序有害。

Gender, Vinaya, Buddhism


Several ladies sent me English love letters after Taiwan media reported 2 or 3 Japanese monk-marriage news. I never returned any of those strange emails, only posted a simple note to explain the situation to all foreign ladies.

One young Buddhist thought that was really funny. He asked me, "Did you tell them you're not a boy?"

No. Answering love letters will make the situation even worse.

Gender issue is of no use when karma shows its power. You could explain all kinds of reasons to refuse any further relationship, but people might just answer like this, "I like you anyway, I don't care!" Love/desire is a strong karma that could even make people kill others or themselves. When people fall in karma/love/desire, they simply don't care.

Treat ladies as mothers from past lives.
Treat love or desire as fire.
Treat karma power as trap.
Treat all beings as future Buddhas.    

愚孝


為怕不孝,更多的人選擇愚孝

他從年輕時代就為風流離家,妻子自助抓姦成功後不但沒有悔改,反而選擇兩地分居,將兒女全都丟給妻子一個人照顧。他身邊的女人一個換過一個,條件愈換愈差,換到老年,剩下一個只有小學畢業的喪夫女子同居,卻為了面子對兒女們宣稱她是個大學畢業生。

他從年輕時代就分居,沒當過一天回家守護妻子陪伴兒女的、社會學意義上的丈夫及父親。如此分居棄家到老,竟強逼整群兒女動不動三萬、五萬、幾萬地不斷塞錢孝敬。「沒辦法,不然他會到處講我們不孝……」兒女們私下感嘆。整群被單親媽媽養大的子女都不敢對外解釋清楚這是個一輩子拋家棄子不負責任的通姦父親,倒是很怕被社會扣個「不孝」的大帽子講閒話。

如此這般,每月固定從子女們身上收到五六萬到十來萬不等的錢,他過著從大陸時代就過慣的少爺人生:餐餐有肉,一斤上百的高級肉,整鍋整大盤地吃,明明沒幾個人也要擺出滿桌酒肉排場。壺壺缸缸的中國老酒,一缸就市價八千一萬或好幾萬。有空出國旅遊,買的是一件好幾萬的名牌衣著、洋菸、洋酒給自己和情婦享用。交遊廣闊的他有整群逃難來台的大陸老友,老人聚會就是飲酒食肉開麻將桌賭博。兒女們私下誇父親命好,一生少爺命,不用操勞;生意投資失敗、活生生在大陸賠掉幾十萬、幾百萬也無所謂,轉身再向子女開口就有。

兒女們把大量薪水塞給老人菸酒賭博奢侈以盡孝,老人有沒有獲得幸福?沒有,一身病。高血壓、中風、各式各樣的病痛、各式各樣的意外,進出醫院開刀、住院,沒事就重拾菸酒肉,有事就送醫治療。子女的孝心被老人悉數轉用在奢侈酒肉淫色開銷並沒有換來幸福晚年,只換得進出醫院的病苦惡報。等到數度中風不能動了、像個小孩般天天看情婦的臉色度日時,他才好不容易找個私下獨處的機會拉住女兒流淚:「她欺負我!會偷捏我……」

當孫子、孫女們在外面打工賺微薄的一小時幾十塊的時薪血汗錢時,老人出手就是一萬幾萬的高級酒、幾百上千一台斤的高級肉。子女們打從動不動幾萬幾萬地塞他的嘴、怕他到處宣傳兒女不孝藉以敗壞兒女的社會名聲之後,再也沒有閒錢栽培孫子女們升學攻碩博、留學海外、或發展學問知識以外的其他才藝。為了一個老人的奢侈習氣,整群孫兒失去教育基金。

在老人往生後,有時我會憶起當年一個詭異莫名的對話場景。

「哎,不知道有沒有辦法活到你上班賺錢養我……」

我瞪大雙眼看著他。

養你?上班?大家的錢都幾萬、幾萬地往你身上塞、讓你好酒好肉穿戴各國名牌地過奢侈生活,我們孫兒輩才十幾歲就要為生活開銷和補貼零花費用打工上班!為了你一個人幾萬幾萬地耗乾我們父母的薪水收入,我們整群兄弟姐妹、堂表兄弟姐妹個個都年紀輕輕就要打工上班去賺一個小時幾十塊的血汗錢!

「我老了……」

我照舊瞪大雙眼看著他,說不出話。你老了?我從三四歲起一路聽你如何通姦、被抓姦、從此離家分居的悲慘人生故事長大,你從來不覺得你對不起我們全家?你的兒女每一個私底下都來對我抱怨他們各別出多少錢給你、給不夠多你還會嫌罵。從兒女們身上壓搾重金過奢侈生活還不夠,還要對一個需要打工度日的學生孫兒下手?

台灣的世代正義出問題不是這三五年的事,至少早在二三十年前就很嚴重了。大量的愚孝養成很多家族資源分配扭曲,上面是老人經年累月幾萬幾萬地耗在菸酒名牌、大魚大肉、賭博冶遊,下面是整群新生代從青少年時期就要上班打工賺微薄工資。

老生代的五欲奢侈享樂習氣吃掉後世好幾代兒孫的社會資本是台灣人的愚孝選擇:寧願把社會資源用在老生代的酒肉奢侈,不用來栽培新世代人才。這種愚孝邏輯接連使用數代之後的惡果業報就是當今台灣社會的悶經濟--愈來愈多年輕人看不到未來、買不起房子、養不起孩子、覺得好日子都被老生代過完了。

出於愚孝,投資重金讓老生代過五戒全破又健康敗壞的無德人生究竟有何意義?投資重金讓老人家愚痴地一輩子過奢華破戒造業人生、到晚年在重病折磨後痛苦往生,真的能算是孝順嗎?兒女不敢規勸父母過持戒具德人生之餘又成就父母破戒造業,最後眼睜睜看對方重病纏身受苦受難到死,真的稱得上是孝順嗎?

孝順的真正意義何在?

2013/07/01

盛夏食屍蟻


今年夏天比去年夏天更酷熱。天氣很熱,出現一群經常蓄意咬人的紅蟻,從一兩隻到一小群,愈聚愈多。牠們發現咬法師不會受攻擊,久之就習以為常、日夜聚眾來咬。

這群性喜咬人的葷食紅蟻和素食小強完全不同。素食小強不咬人,卻會翻素食廚餘或自動爬到清水裏游泳;紅蟻們完全相反,不喝水不找垃圾桶,只對咬人有興趣。

說到小強,小強呢?

延著紅蟻小隊的行進動線搜尋,我終於找到小強被牠們啃到四分五裂的殘骸乾屍。小強也許是老了,也許是熱死了,不得而知。紅蟻們食屍成性,最後長期來回奔波吃小強屍體吃出殺習,轉而找法師活體拼命咬食、進行攻擊。

肉食社會的代價也是這樣。群眾平常吃死屍養成習氣,慢慢地對殺生就麻木無感。等到具備特殊因緣條件的境界現前、理智自制力一降,素日殺生成性的人要轉而加害活人並不困難。畢竟平常早已天天吃屍體吃出深厚的殺習與攻擊性,轉換加害對象而已。在犯罪學上經常假設每一個人都有潛在犯罪可能性正是為此--個個平常瞋心殺習都薰染很深了,只是有沒有在助緣條件催化之下遇緣則發、種子現行的問題。

投生在此界,偶爾消消業、被眾生咬個幾口、吸點兒血也是沒辦法的事。出生於以食屍文化為天經地義的人類族群,殺生共業本來就要背。有文明教養的人類既然以食屍為人權,其他肉食動物、肉食昆蟲等藉咬人補充營養也無可厚非吧?業力因緣使然,殺習重就招感和大量同樣具有殺習的眾生共住在同一顆星球啊!

誰認同?誰承認?


佛教畢竟在國土弘揚。既為宗教的一種,國家的支持、肯定與否相當大程度決定了教運。國家若肯定宗教自由,肯認佛教是正當、合法的宗教,佛法才有公開弘化的可能性;國家若否定宗教自由,甚至基於於種種主張認定佛教是不正當、非法的邪教,很可能就會壓制、禁止其擴張或宣揚。國家在相當大程度上左右了教運,宗教政策對佛教法運有極其深重的影響。

「上報四重恩,下濟三途苦」的基本修行誓願中,國家恩與三寶恩、父母恩、眾生恩並列於四重恩之一。因此,佛子們討論國家的概念、關心國家認同的問題就不只限縮在世俗人的狹義政治議題範圍,旨在研討佛教修行上相當重要的廣義「報恩」知見。

然而,出於台灣的國際地位特殊,佛子們就會提出舊式的政治學國家定義,一項一項討論國家要件。土地、人民、政府這三項要件沒問題,但是「國際承認」此一傳統要件的爭議曖昧向來是台灣人心中的難言之痛。老人家常常感嘆國際社會看不起台灣,中生代、新生代覺得在國際上沒有正當國家名份、不被當正常的國民尊重,有出國洽公、留學、定居等經驗者往往會明顯感受到沒有獲得與其他國家對等、類似的公民待遇。問題何在?

台灣人是中華民國國民,可是內部卻沒有百分之百團結的國家認同,欠缺強烈的集體國家意識。在半世紀統獨內耗爭議當中,統派有高比例認同大陸土地、甚至認同五星旗,對中華民國很少有堅定的國家認同。民間很清楚統派期待被統一,被統一也就意味中華民國亡國。相反的,獨派當中有高比例維持台灣早期教育出來的反共思想,為反共、抗(被)統而寧願否定中華民國,期望另求出路。另求出路也一樣意味中華民國亡國。在統獨內耗裏,中華民國國家認同長期架空。

中華民國國民內部國家認同分裂,不論傾統傾獨都一樣不肯定中華民國、不論統獨都一樣會步上亡國結局。在國民欠缺團結的、整合的、一致的、總體的國家認同的現況下,內部形同一盤散沙,全體公民並未百分之百、方向一致地肯認中華民國國格。試問在這種連自家國民都不肯定國家的心念、因緣、條件、業力下,國際社會一百多個國家要如何完成「承認」這項重要的國家構成要件?當一國國民自身內部國家認同分裂,在有的期待歸化五星旗、有的期待發明新國旗,統獨兩派一起合作否定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的時代共業之下,國際社會要如何針對中華民國給出百分之百承認國格及國家地位的國際肯定?

問題的根本在台灣人的心念不夠愛國,不愛國的心念招感不到國際承認。跟唱國歌能掉淚、重要活動必舉行升旗典禮、小學師生天天固定默哀開國英雄將士、到處開設國旗文創商品店的美國人一比下來,台灣人非常不愛國。不但不愛國,還長期分裂成兩派:一派崇拜現成的紅色五星旗,一派期待一向不存在的新國旗。內部不愛國又國家認同分裂,要如何奢求國際社會的外來肯定?沒有集體國家認同,要如何全體團結和合報國家恩,將國力極大化並取得全球各國一致的承認?

若有堅定的國家認同,佛法在台灣才能建構出足以放眼全球的穩定弘法總部。報國家恩遠遠超越世俗人的狹義政治論爭和政治口水,它是佛教法運、弘化發展的重要基準點,也是社會安定、經濟發展、文化提昇、修行成就的重要心理基礎建設。

2013/06/30

情婦:父權下的女權祭品


他滿口四書五經,一生為不同情婦拋家棄子。她含辛茹苦當單親媽媽,一生當不同已婚男人的情婦。中華文化並沒有教他們學會家庭倫理或道德責任,民法體系也沒有教他們學會婚姻義務。聯考考試制度、道德教育洗腦、法治規範制約、社會人際壓力全都教不動一個人保持婚姻忠誠度時,宗教信仰更是拋到九霄雲外當成迷信束縳,完全不列入考慮。

第一個情婦抽著菸,露出老年人的黃斑牙。

「妳怎麼會想當情婦?」

「沒辦法,條件不好。」

「怎麼說?」

「丈夫早死,拖油瓶好幾個,比不上別的女人。」

「所以?」

「條件好的當大老婆,我們這種人最多當情婦。」

「你的男朋友通常是哪些人?」

「好幾個都是退休公務員。」

「我們台灣有多少公務員養情婦?」

「多少……他們單位裏很多同事交叉外遇,大家都知道。長期離家駐外,到處輪調,就近找對象是很平常的事。很多吧?」

「條件不是很難說?如果有比妳男朋友社經條件差一點、可是願意娶妳當太太的人出現的話,妳願不願意接受?」

「……」

一般人常常以為外遇是浪漫的相見恨晚、熱烈的義無反顧、激狂的真愛現前。假如只認識一兩個外遇者、一兩家外遇個案,可能會這麼以為:「愛到了,沒辦法!」可是等接觸到五個、十個、幾十個以上的外遇個案或問題家庭,有機會深入了解當事人的動機及感情觀之後,我的看法有了很大的改變。外遇表面上看似愛不愛的問題,底層心理結構是另類情欲戰爭:男男女女當事人在情欲社經條件上較勁、互拼高下的社會條件鬥爭。

愛情或姦情其實是社會條件鬥爭狠戾殘酷的修羅場。一個女人面對自己各項條件不足以配上理想對象的事實,卻又不甘心老實地依照自己既有的各項條件屈就較不理想的次等對象當上正室,半路殺出的情欲權力關係選項之一就是寧願不嫁自己看不起的男眾,轉而長期當自己渴望高攀的已婚男眾的情婦。

很多相當老套、俗氣、典型、普遍的外遇個案模式都如此:基於種種社會條件因素,男眾娶了社會條件相應合適的女眾為妻。可是雖然社會條件穩合,身心理各方面不知足或不滿足,始終認為一個女眾不夠。因此,男眾和一個或數個情婦雖然長期斷斷續續地保持姦情,卻可以拖上五年、十年、幾十年不與正室離婚。情婦們自知社會條件比不上正室,卻又同時渴望扶正為妻以高攀心目中的理想男眾,在交往通姦數年後養出起碼的愛情自信,經常會忍不住開口催男方離婚改娶自己。可是,談到婚姻這個在諸般社會條件論斤秤兩的現實民事契約時,男眾就相當清楚地意識到自身的社會條件優於情婦,情婦高攀不起。比起他本人,情婦的社會條件並不適合置入「妻子」這個社會角色和他對等並列為夫妻,充其量只夠資格列為次級的、邊緣的、暗盤的「情婦」。

外遇關係在進入婚姻談判階段後,受不了情婦逼婚壓力的男方往往會突然厭倦外遇關係,選擇結束姦情,直接讓婚外情告終。當情婦的不明白為何「真愛」五年十年二十年以後還被男方拋棄,有的為了墮胎又分手而痛哭,有的為男方回心轉意回頭找太太痛哭,有的更被直接背叛、被其他新進情婦(們)取代。分手後的情婦們哭得半死,卻忘記外遇事件的起點本來就是場社會條件比賽──女方明知自己配不上男方、社會條件不足當正室,偏偏渴望出現愛的奇蹟,簡直像灰姑娘期待王子。男方明知女方社會條件不如自己,無意娶進家門,然而在擇偶市場裏既然從天上掉下來社會條件比妻子遜色的女眾自動倒貼,誰不要呢?女色者,食之無味、棄之可惜,不用白不用。在激情過後,現實的社會條件鬥爭遲早會現前。逼離婚、逼扶正是情欲鬥爭很常見的催化劑,足以立刻將情欲關係還原為社會條件角力。

分析外遇的權力關係和權力位置有益於眾生放下或遠離這類麻煩極多、後患無窮的邪淫事件:情婦本來就是父權社會的權力鬥爭產物,騎著女權的性自由主張背叛女權本身。

情婦可能覺得自己在展現女性性自主、發揮女性性自由、享受情欲自決的快樂和人權,甚至也能把這些全都列入女權。很可惜,在異性戀機制下的女權和性自由其實是父權的副產品,情婦的角色也不出父權附庸或婚外性工具:異性戀女眾愈主張性自由或實踐性解放,對於身上不長子宮、不用墮胎、不用懷孕、不用挺大肚子面對社會檢視、不用第一線餵奶育嬰照料幼兒的異性戀男眾就愈有利。六零年代主張性自由和性解放後,有愈來愈多女眾樂於步入性關係並且將懷孕、墮胎、生產這些麻煩事情都列入「女性解放」的範圍自己扛,完全不打擾男方。此後,男方的女性對象大為擴充,淫欲行為的相關代價卻大打折扣。

有美國男眾就說他很喜歡女性主義:「現在的女人會上班賺錢,出門約會會付錢,會一個人出錢墮胎,懷孕就自己生自己養、不會要求非結婚不可。女性主義讓我們男人很輕鬆,有什麼不好?」女性主義養出大量無償供應異性戀性行為的女眾,沒有道德期待,不要求男方盡父職,不要男方出錢養家或出資墮胎,其實是將異性戀男眾的性自由極大化,把更多情欲代價推給女方。

回到用人生實驗性自主的情婦。相對多數的情婦想扶正,相對多數的男方會拒絕。相對多數的情婦有墮掉至少一個以上的私生子(胎兒)的經驗,也有不少情婦寧願痴痴地當單親媽媽養私生子、期待有一天扶正後小孩就連帶有名份,結果痴等一生只等到分手通牒。萬一正室要告通姦,相對多數的妻子會選擇原諒丈夫而單獨對情婦提告;萬一情婦談判時要求太多財物,丈夫甚至反咬一口和太太同一陣線保護家產。

有這麼多麻煩和後遺症,依然有很多女眾步入情婦這個角色。不為別的,不甘願。不甘願承認社會條件不如男方以及他的妻子,不甘願依照本身現有的社會條件找對等的合適單身男眾結婚。希望利用情欲當社會流動手段,運用情欲方法高攀到社會條件贏過自己的男眾,渴望有朝一日擠掉對方的正妻,把自己扶正站上「配偶」這個被社會公開肯定的情欲位置。情婦很清楚她假如逼婚成功的話就等於鬥掉婚姻市場上另一個擇偶條件比自己更好的女眾。職業情婦的起心動念常常和修羅界相應,比較心與嫉妒心雙強的原因就在這裏。對,不甘心承認男方只想玩玩,從頭到尾都不想娶自己。

啊,對了。說到情婦。

第二個情婦很有氣質,滿身書卷氣。

「他叫我拿小孩……」

「……」

「我們分手了。」

「……」

她忍不住痛哭失聲。狠心拿掉腹裏一塊肉,天下很少有準媽媽忍得住不哭。妳好可憐,愛上一個絕情貨色,我想。妳的小孩好可憐,爸爸不肯娶媽媽之餘,身為親生父親竟然還命令親生母親殺死兩人共同的孩子。但是啊,難道妳真的無辜嗎?他會接受情婦的存在、長期和妳通姦,不就證明他是個對女眾性對象(配偶)無情無義的男眾嗎?他和妳的關係本來就證明他對女眾(配偶)可以背叛、玩弄、不忠、始亂終棄不是嗎?妻子生養他的孩子、顧家持家,他照樣私底下和妳通姦,不是嗎?你們的姦情本來就證明他對女眾(配偶)沒有什麼性道德或情欲責任感不是嗎?他當初既然能背叛女眾(配偶)接受妳當地下情婦,現在背叛妳逼完墮胎後正式宣告分手又有哪裏困難?他若是性道德高尚,怎麼可能和妳通姦?他剝削女眾(配偶)的習氣只是換了對象而已;只是把背叛配偶換成背叛情婦不是嗎?難道說,當年妳為了他肯背叛配偶和妳通姦而歡欣鼓舞時,從沒想過同樣的背叛行為可以轉向妳自己嗎?妳這麼天真的以為一個連正妻都能背叛的男眾對其他女眾拿得出忠貞嗎?身為情婦,妳怎麼能痴傻到期待一個背叛正妻的男眾對身為情婦的妳忠誠啊……

我看著妳落淚,咖啡店外滿街陽光。人群歡笑著,夫妻依偎著,兒童打鬧笑罵著,妳為痛失孩子和愛人哭泣著。

「嗚,可是我還愛他啊……」

「哎。妳身體還好嗎?」

「嗯。要休息一陣子。」

「妳好好保重。」

「會的。一切都會過去。」

「是啊,無常。」

「……」

該死的男主角!對不起妻子在先,對不起情婦在後;一生玩弄無數女人,婚內婚外見女即叛,沒一個認真。該死啊,從頭到尾只把女眾當成性工具或生產機器。這種不入流的男人真是……真是……一個忠於男同志婚姻的忠貞丈夫都遠遠比這類玩盡天下女眾的下流異性戀邪淫蕩夫高級!起碼人家身為男同志還忠於他的心愛男太座,至少維持得住忠誠、付出、真心的婚姻美感!

第三個情婦很有本事和職業能力,超級女強人。

「當情婦就像當兵。」

「啥?」

「我是說,像募兵制。」

「這什麼跟什麼?」

「哈哈,你聽不懂?我當他的情婦是他太太親自出面介紹的。他有頭有臉,需要帶得出去、上得了場面的女人;他太太知道自己不合適,專門主動替他找情婦。我不是第一個。他以前的情婦老了,他太太覺得需要換個年輕的情婦帶出去才好看,就來找我談,說看上我條件不錯……」

「世界上有這種太太?」

「她年紀很大了,夠當我媽。」

「天啊!」

「可是最近她讓我很不爽。」

「吃醋?後悔?還是別的?」

「不是啦!合作這麼多年,她嫌我也老了,又打算另外找個比我更年輕的情婦──」

「有這種老婆哦?她先生怎麼福報這麼大啊?太太主動物色情婦給他?」

「她知道只有這樣才保得住地位、不離婚。為財產吧?」

「她是不是有一點心理異常?」

「我也這麼覺得。有道理。」

「你們也很厲害,幾十年這樣過哦?」

「小孩子比較難處理啦……」

「哦。」

「我好煩。有點想跟他分手。可是浪費這麼多年了,又不甘心。」

「他到底換過幾個情婦了啊?」

「至少五、六個吧?不,七、八個?如果長期才算的話……」

說正格的,每次有德高望重的長輩對國際佛子、海外友人、各國高官高呼「中華文化優良傳統」時,我都深感可恥,覺得像在裝傻欺騙世人感情──不是指外遇那種情欲之類的染污感情,是指精神文化層次的認同感情──幾十年下來認識那麼多老老少少各色各樣的台籍或陸籍姦夫情婦,聽這麼多黑道白道無間道的通姦情欲人生,連外遇家庭的新生代對通姦父母的怨言也是一路從小學生、國中生、高中生、大學生、到台大某大碩博生、留學生都有地充滿多元化的各家說法陳情,中華文化到底是優良在哪去優良到納妾風潮尚未殲滅、天下已遍埋通姦地雷?

「你在發呆?你……你會看不起我嗎?」

「不會。我比較看不起那個一輩子換情婦的老男人。」

「哈哈,說得好!我實在很想甩掉他說。」

「妳這麼漂亮、能幹、有才華,找對象很好找吧?」

「謝謝啊!你在安慰我?」

「那種男人分手算了。反正他不愛任何一個,對不對?」

「我也知道,可是不甘心。哎,以前太年輕,被他老婆騙進門……」

「他老婆也不對,沒有女性情誼。怎麼可以亂拉年輕單身女郎當丈夫的情婦?」

我轉身想從記憶裏喚出第四個情婦的幻影,卻發現字打太多了。再打下去萬一發了小說痴、一打幾十萬字不吃不喝不上廁所的話怎麼辦?有害健康。況且,到底要說幾個通姦故事好?是一直鎖定情婦們的心聲吐露好;還是置換成好幾十個(假設沒破百的話)各路兒女對通姦父母的酸苦怨言好?這篇文稿小說不像小說、社論不成社論、說是田野觀察或學術報告都不成體統,到底還要再扯出多少通姦現形記才夠?

會不會破壞台灣的國際形象?萬一,我是說萬一,全世界都誤以為中華民國國民高比例構成通姦人口、不正經也不可靠,會不會讓台股大跌或移民申請量減?還是說會不會無巧不巧地、含冤莫白地、一巴掌打死整群鬼地讓更多在地正港熟男嫁不出去?這實在是罪過啊!要不然,不如就開放大陸人投資移民算了,解決少子化問題。反正加拿大靠這個大發台灣財,我們也可以如法炮製來發大陸財──每人投資樂捐兩千萬以上人民幣到國庫,換得中華民國護照及身份證,從此久住台灣,終生享有一般大陸人連做夢也夢不到的、投票精挑細選領導(總統)或民意代表、觀賞立法院具有金庸武俠小說水準的中國功夫表演,以及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公然痛罵或公開吐槽領導(總統)與恥笑政黨的基本生活權益。花區區兩千萬人民幣換一輩子言論自由、宗教自由等現代化基本人權保障很便宜對不對?在對岸就算樂捐黨庫十兆人民幣也買不到以上半點花樣人生基本享受,對不對?中國夢可以是春夢包奶夢就是夢不到台式民主憲政自由法治,對不對?

這是「小小說」,小說又不是新聞!作者是頭腦有問題嗎?小說有文學虛構性,對不對?怎麼本來就四不像了,還胡扯出移民、投資移民、人權、總統大選這堆什麼鬼東西?喂,情婦呢?離題也離太遠!我說情婦呢,情──

假如大陸人包奶習氣很難改,反正投資移民換來住台灣、當個中華民國國民也一樣可以當下融入處處通姦外遇的社會風氣,要情婦到處都有情婦,適應上總不成問題嘛,對不對?不對不對,應該說,兩岸根本不需要任何形式統一,納妾包奶花酒嫖妓地邪淫風氣興旺本來就打骨子底實質統一,對不對?

這作者有毛病?邪淫文化的千年統一不是華族大恥嗎?咱中華民族是龍的傳人,有這麼淫亂嗎?不是儒家文化歷史悠久?算了,儒家也支持納妾、喝酒、吃肉,儒家本來就不持受五戒,古代儒家帶頭排佛毀佛謗佛……算了算了,不寫了。再寫下去又不知道會不會變成佛學論文,幾十萬字沒完沒了。哎,這作者實在不正常,這算哪門子小說喲!

2013/06/29

台灣人,勿忘國家恩!


身為台灣人,足踏台灣地,拿中華民國身份證跟中華民國護照,竟然有公然揮舞中共五星旗高呼統一的叛國者!台灣的國民教育跟民主法治教育到底是怎麼教出這群忘恩負義的叛國公民的?不但言行跟國際先進社會脫節,連百年民主的薰陶素養也無!

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保護下,逃難來台的老生代免於慘死在政治鬥爭或被批死於文化大革命。從戒嚴到解嚴的民主化、現代化過程中,享受過經濟泡沫榮景的中生代平平安安守著子女,沒有誰的親生兒子女兒被高官下令出動的軍用坦克車車隊當場壓死或轟死。當大陸老家的父老鄉親被紅衛兵抄得半死、鬥得半死、侮辱加害得要死,死的死、瘋的瘋、自殺的自殺、逃亡海外的逃亡海外,無數國寶、家寶、文化資產燒毀殆盡,政治惡鬥鬥死大量大陸群眾時,台灣的老生代、中生代在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的庇護之下安心地賺錢屯房購地,一路從電話、電燈、電視機、錄影機、電冰箱、冷氣機買到進口名車和高檔名包,體會戰後經濟建設種種復甦、回暖、起飛的平安富貴滋味。

人在福中不知福啊,這群命太好的老生代、中生代。不知報國家恩,一輩子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的庇護下保障現代基本人權、發展民主自由、升官發財娶妻生子成家立業,大陸人倒楣的事台灣人半件也沒遇過(二二八大屠殺例外),到頭來福報太大、平平安安活到中年老年,既沒鬥死在文革也沒枉死在天安門廣場,最後竟然走上台灣街頭高揮五星旗叛國?

早知道台灣會養出一大堆忘恩負義的中老年叛國者公開揮五星旗要求台灣共產化,當年早該去拿美國律師執照、移民美國、宣誓效忠美國,跟這群叛國者完全撇清關係才對--愚痴到腳踏自由土高揮專制旗,無知到邊享受民主憲政架構保障基本人權邊渴望極權共產主義的專制統治,連半分現代人的法治素養、公民水準、教育程度都沒有,這種連國家恩也不會報的台灣人還有希望嗎?跟這種人共住怎麼可能打造出受全球敬重的優良國家?

2013/06/27

最毒是遺言:女性化霸凌(三十五)


老母重病,喚獨子歸家。她對兒子含淚交待,夫家代代單傳,香火絕對不能斷,只生女兒沒兒子不行。她細數醫師推估的癌末存活期限,逼獨子一定要滿她的香火願。

幾百年的香火,代代單傳。單傳者,凡嫁進這個家族的媳婦兒只得一個兒子;要是有誰不信邪敢多生,多出來的兒子們無一例外會早夭喪生,總是只留一個獨子存活。是詛咒?是惡報?還是夫家祖上缺德?她不知道。她只知道嫁雞隨雞、嫁狗隨狗,要為夫家續一脈香火。

獨子孝順,沒幾個月就弄個女朋友回家。他拿出商場的應酬本事,沒花多少功夫就令對方心花怒放地論及婚嫁。火速交往、光速結婚,進門才沒多久就有了身孕──好不容易,時間很緊卻總算好歹也趕上了,來得及為亡母了卻這樁心事!在喪禮上,新嫁娘圓滾滾的肚皮綁了條紅線,硬將胎兒當成長孫處理,等出完殯,到醫院一生才知道又是個女的。

怎麼又是女的?他天天爛醉晚歸,不太想花時間跟妻子相處,卻拼死拼活也要拼出亡母交待的香火。女嬰不行,在家譜不算數,女的不構成中華香火,男的才是。再拼一胎吧?

這胎果真如願得男。男嬰出世總算是完成亡母遺訓和家族責任,他對這場有名無實的香火婚姻就再也裝不出半分耐性了。工作是男人最完美的正當藉口。他提工作、養家、責任、前程、升遷、外派──從此丟太太一個人守活寡帶小孩,夫妻兩地分居,各活各的。

孝順嗎?孝順也不離時代共業。以孝為名,逼出一場無愛香火婚姻,逼出一個守活寡的傷心婦人,逼出一個始於買醉夜歸、終於兩地分居的名義丈夫,逼出整群明知父母失合、沒有感情又無能為力的子女。

孝順嗎?家庭淪為香火工具、生育機器、無愛空殼。

責任嗎?有欲無愛,將妻子的子宮當成香火製造機,用過即丟。

形象嗎?有妻有子有房有事業,可是人盡皆知充其量只是場完全失敗的不幸婚姻。

苦了一輩子,內傷一輩子,最後他開悟了。他悟到最毒是遺言。亡者臨終短短兩三句話足以害死子孫一生一世。他苦到無處可藏;他痛到一生流浪。他下定決心要沉默地告別人間,絕不留給女兒半句遺言──畢竟,女兒本來就不算香火,也不用背負家族香火重責。華人世界認兒不認女,女兒全都是非關香火的外人,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