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8日 星期一

學佛或學男人?


修行,旨在學佛,不在學男人--
雖受男身,若執著女色淫欲,不思出離,一樣不會成佛

在台灣,通常把男性當優位性別,女性是次等、劣等貨。所以,女性若聰明、有經營或事業才能、有扛家計或光宗耀祖的潛能,家人會哀嘆:「生錯了啊……要是生成男的多好!」民風如此,台灣民間代代盛產Tomboys,行之有年,到處都見得到。更甚者,變性為男性的女性變性人,一直都遠比變性為女性的男性變性人多得多。

小時,我曾在卡拉OK見過變性成男人的歐吉桑,他太太就在身邊,她也知道他是變性人。長大之後,見過的台灣Tomboys更多,會承認她想變性又不敢變性的Tomboys也占一定比例。這類以女性特質為恥,以男性特質為尊,嚴重到養出一大堆好學男人的女人(想當男人的女人)的文化,迄今為止,似以台灣最嚴重。這也是「台灣特色」:擁有大量以女眾身為低等存在方式,而故意在言行上模仿男眾的女性國民。不信問問歐美、日本等等其他國家的朋友,他們平日會不會這樣子指導女眾:「像男生一點!」「學男生講話!」「動作男性化一點!」「哦!真可惜--為什麼妳不是投胎成男的?」「當女眾就是業障!」「福報不夠才當女眾;福報夠才能當男眾!」


註:台灣人太喜歡男眾了,喜歡到常常故意把女嬰墮掉--不如讓我們祝福台灣成為一個只有男性國民的「男人國」吧!傳宗接代問題也無庸擔心;歐美早在數十年前,聽說已研究出以兩名男眾(父父)的基因組合出下一代的方法了。就讓台灣人從此擁有「最好的性別」,告別「次等的性別」吧!何必區區只為了想利用女眾的子宮而心不甘情不願地把她生下來養大,再一輩子輕視她、貶低她、瞧不起她呢?

註:事實上,一切眾生都是「變性人」--六道輪迴,投胎轉世,變換性別,家常便飯也。男眾過去生也都當過女眾,只是忘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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