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日 星期二

消極的佛法詮釋(二):Blame The Victim (Part 2)


上乘慈悲觀,就是能完全與眾生站在一起,感受眾生所感受的

上一篇談到「消極的佛法詮釋」--這一種詮釋法,主要是向受苦的受害人指導,內容重點通常如下:「會遇上這種因緣,一定是你過去生的業。你沒有業,不會找上你。你要忍,要懺悔,要反省,要明白這是空性。一切都是空的。你要當還債,當消業了業。」這是一種對「緣起性空觀」的俗民詮釋。

這是續篇,嘗試以大方向來談消極詮釋的實務效果:一、失去是非判斷力,善惡不分。二、解決不了人生現實問題,最後只會求死後生西。三、正義感與道德感消泯,只敢片面指導被害人,對加害人反而處處唯唯諾諾。四、間接合理化人間各種惡業,廣替造惡業的眾生找合理台階。

舉規模較大的歷史實例--毀佛(例如三武一宗之禍、文革等)來說,這套消極論述也能完全用來打擊佛教界本身:「會遇上毀佛的因緣,一定是佛教界過去生的業。佛教界沒有業,不會找上佛教界。佛教界要忍,要懺悔,要反省,要明白這是空性。一切都是空的。佛教界要當還債,當消業了業。」換句話說,這套歪理也可以用來為那些毀佛滅法、焚經污僧、侵占寺產、強逼僧尼還俗的皇帝找下台階。標準的 Blame The Victim。

補充一點,皇帝強逼僧尼還俗,意在使男眾為皇室充軍作戰而戰死沙場、勞動納稅以提供皇室奢侈淫佚的生活花用、或成家生養大量低階勞工為皇室使役、幫傭--皇室逼平民還俗,目的當然不是讓僧尼還俗當貴族、進皇宮、瓜分皇室本身的資源;相反的,意在替皇室奪取民間有形的寺產與增加大量低階人力資源,擴大皇室利益。講白一點,毀佛或強逼僧尼還俗這種事,通常是不信三世因果,沒有道德觀,本身又在酒色財氣裏日日奢侈墮落的貴族,為爭奪更多民間資源,才使出的卑劣手段。畢竟,把老百姓送上沙場,前線死的都是老百姓,貴族可以躲在後方,照樣天天飲酒食肉女色淫樂,活著留下來瓜分利益大餅。利用老百姓的貧困,生育出大量低階勞工,更可以增加大量廉價勞力,支撐貴族奢侈浪費的物欲生活--畢竟,民間有多少比例的窮困老百姓有本事翻身當貴族呢?找各種藉口,沒收寺產,當然是為圖利皇室本身,這些資產、資源根本不會下放民間與窮老百姓分享。

一般老百姓很天真,往往以為若僧尼被逼還俗,代表社會生產力一定會增加,是很愚痴沒智慧的想法。老百姓通常不了解貴族心理打的如意算盤。僧尼被逼還俗,從頭到尾都是皇室「與民爭利」的典型權謀手法。最昂貴的代價是社會一旦少了這股道德力、修行力、淨化力、教化力,本來就天天殺盜淫妄酒不持戒的享樂貴族,這下子沒有三寶來約束他們、管教他們、導正他們,對民間基層百姓的剝削利用就更加明目張膽了。眼裏沒有三寶的貴族,心裏哪還會有平民百姓的死活?

世間上,向來沒有皇帝會甘心把皇權與皇室資源交出來,拜託僧尼還俗去取代他自己當皇帝治國的。他真正想要的,是穩穩地坐在皇帝寶座上縱情淫色、酒肉華糜、支配百姓,逼僧尼還俗當貧苦老百姓,或為他從軍而死,或為他勞動而亡,繼續支撐他個人五戒半條都沒持的無德奢侈貴族生涯。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