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t the cloud be the cloud, water be water. Limitless,pure, and empty in essence, actually nothing's been written. 雲水無界,無界無非界。
2015/09/30
KTV 傳說
歐吉桑談到他與歐巴桑的業障煩惱,請法問說要不然去KTV 唱歌喝酒遇到美女怎麼辦?實在是,五六十歲的阿公看五六十歲的阿婆還在煩惱美女問題。為提起他的正念,我突然反問其他事情。
「現在台灣KTV 有沒有得點三寶歌、阿彌陀佛生日歌、弘一大師創作歌、梵唄佛曲?」我問。
「沒有!從來沒有!」他四十幾歲後才開始自學各宗教古書,對早期教界生態沒概念。
「沒有?我出家前,約二三十年前,幾乎所有台灣的KTV 都有得點佛曲唱!還有快版爐香讚與舞曲大悲咒!」我追問。
「真的沒有!不然下次我約你一起去唱,你自己看!」他實在沒半點概念,竟然力邀僧眾一起去唱歌。
「剛才你講台灣什麼都退步了,我看是真的。二三十年以前佛教徒可以去KTV 唱佛曲吃素食,現在你只知道喝酒看美女! 」我認同他說的台灣退步論。
「師父啊,你出家太久了。你要是跟我一樣在社會上混的話,就會了解台灣的退步很正常!很正常!」他混得好不好呢?沒講。覺得退步正常的話可能兇多吉少。
境由心生,福由人修。
想當年的台灣,連唱歌娛樂事業都不忘提供種種讚嘆三寶與鼓勵修行的佛曲給大家唱,難怪可以年年股票衝萬點,日子好過,大家發財。
2015/09/29
專為男眾量身訂做的道德與法律
或許是天真,可能是故意,更說不準只是漫不經心;三不五時人間總有一些男眾誤以為道德系統與法律體系充分性別中立,夠公平。
現實不是這樣。傳統上,法政界是男眾主導的天下,父權家長制推定只要是男主人就是家長,女性道德觀不是主流,女性法學還像沙漠,漢文化圈當下有大量道德標準與法律制度是站在男性性別利益的優位立場上制定的,設下對男眾相對有利、對女眾相對不利的規矩。
這裏權舉兩個實例:再婚與性侵
再婚
當年祖父外遇風流離家時,祖母咬牙獨自工作養育眾多小孩。她的美貌與人品頗令某個失偶的男性政治人物欣賞,對方坦言希望續弦娶她,認為她可以辦離婚把邪淫丈夫休掉改嫁。祖母不識字、沒讀書、完全不懂歐美先進女權思想,觀念上堅持漢文化「從一而終」的守貞習俗,婉拒男方的求婚,決志孤單地守著小孩守活寡。這件事,祖父知不知道、關心不關心?沒聽說。她的女兒一知半解地聽說此事始末,倒替她可惜一輩子。她感嘆,要不是媽媽觀念保守老舊又怕人言可畏,他們一群手足或許早已在有權勢威望的新爸爸的保護下過好命人生了。
一樣是離婚再婚,漢民族片面施予女眾強大道德壓力,放過男眾。男眾想續弦時眾人同聲叫好,女眾要再嫁就擔憂社會地位一落千丈;男性坐擁多重女性性伴侶天經地義,女性的性伴侶人數只要多於「一」就成為娼妓淫娃。
漢文化的道德系統投射的後設哲學思想是絕對的男性優位利益。男眾好色的理由是「天性」,男眾可以公開實施「妻妾成群」的雜交行為,成立雜交家庭並無損於男眾的社會道德評價,但是女眾完全不同。女眾被男眾假設成「性忠貞並且只需要單一性對象」的性別,女眾不可以擁有一屋子三圍尺寸各有千秋的合法男眾性伴侶。這樣的性別道德假設與我的人生經驗完全相反。我一生中認識不少喜歡有多重性伴侶的女眾,有異性戀、同性戀、雙性戀、單身者、已婚者、性工作者,她們私底下放縱欲望習氣,但是與她們發生性關係又無法獨占她們的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背地底惡評她們「風流淫蕩」。很奇怪,一樣是做雜交的事情,男眾可以邊做邊歷史留名當偉人賢人好人善人,女眾千篇一律只會被罵成淫亂。漢文化偏坦男眾是事實,它設計出的割裂式道德標準讓男眾可以在一生公開放縱淫欲的同時主張自己正常、合理、又道德。
性侵
依我多年觀察,在性犯罪與性騷擾領域,男眾主導出來的道德秩序與法律制度一面倒偏袒男性。也就是說,它的後設意識型態是將女眾導向封口、吞忍、原諒、不抵抗,將男眾導向從寬認定、從輕發落、人生再造、保留大量脫罪後路的兩極方向。
在漢民族歷史上,有人為偷一小塊食物被判死,有人為得罪惡官被迫害,有人為講實話被滿門抄斬,判死判重刑的理由一大堆,獨獨漢族男眾強姦漢族女眾不會判唯一死刑,甚至也不必判重罪,塞錢遮羞或買通官府草草了事很好解決。
幾千年下來,父權社會氣氛大致上一直洗腦一種性別迷思:「男人嘛,好色難免,犯錯難免。」因為這種刻板性別文化迷思,學校從來不教女童、女學生、女性公民如何在性侵現場徒手殺死加害人的正當防衛手段,課本從來不仔細開列對性侵犯實施哪些正當防衛武力可以完全免責無罪,社會新聞只會再三報導性侵案案情卻不祭出有效阻止優勢性別性犯罪的正向教育或文化分析。該教的不教,該防的不防,該保護的不保護,惡業幾千年下來老模老樣。人類連飛機、電腦、太空船這種複雜的科技工具都能精細控管,偏管不住男眾失控的性欲。為什麼?因為縱容,因為在文化上長期散播好色是男眾天性的錯誤偏見,故意睜隻眼閉隻眼不管。
父權社會的確故意放縱性別失衡現狀,故意讓兩性在性犯罪議題上權力嚴重失衡。一個女眾若因為情變、情傷、外遇而在大怒下親手摧毀丈夫或男友的性器官時,主流媒體把她寫成壞女人、冷血殺手、兇殘毒女、人皮魔鬼。但是,從來沒有半家主流媒體或學院公開指導女性公民:「在被性侵的危急情境中,妳就算把男方的性器官割掉、剪掉、捏破掉、扯爛掉、咬掉、踩斷掉、……讓對方大失血昏迷或死亡,妳還是屬於正當防衛。妳沒罪,有罪的是性侵犯。」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故意把女性公民教成容易被侵犯的受害者,大量傳統保守的有權人士期待被性侵的女性受害者要有哭泣、尖叫、求救、發抖、求情、手打腳踢反抗的弱小生物反應,可是卻沒有半個人公開又有系統地告訴女性公民合法反制性暴力的防範武力範圍、方法、手段、工具、技巧。父權社會故意且有意資訊保留;它蓄意讓多數女性公民保持在無知與欠缺資訊的不利處境,確保男性公民在性別戰場上的優勢地位。
絕大多數的性侵案都輕判。父權沙文文化選擇男性利益,男眾主導的道德與法律體系雙雙反應男性利益,讓絕大多數女眾一輩子遵守「男眾的道德」與「男眾的法律」。
何謂「男眾的道德」與「男眾的法律」?專為男眾量身訂做的道德與法律。人類歷史上,學史寫史的是男性,他們把廣行雜交的古代男人歸類成各行各業菁英聖賢,把少數私通私奔通姦外遇賣身的古代女人詮釋成淫娃蕩婦。人類法制史上,設計法律、制定法律、解釋法律、適用法律的主力是男性,他們替男性的性犯罪與性騷擾留下大量制度性活路、後路,把身心創傷、懷孕、墮胎、自殺、自殺未遂……等大量性犯罪嚴重後患丟給女性自己看著辦。
專為男眾量身訂做的道德與法律的後設思考是女眾是次級性別、是人類社會結構裏的二線人員,要為一線人員犧牲。講到性犯罪,為了替以男犯為主的性侵犯留活口、留後路、保留社會功能與社會角色,道德與法律的制度設計者一手打造出的男版標準本即旨在讓大量女眾為男眾實施制度性的犧牲。
漢文化有強烈性別歧視色彩,把男尊女卑的性別歧視意識型態完整重現於道德與法律結構。漢文明從來沒有發展出兩性平權或性別平權的道德法律架構,因為那支民族傳統上視婦女為男眾的性工具、生產機器、家政婦、負責供應乳汁的奶媽。中文世界裏稀有難得的性別平權思想幾乎都是向異族學來的,也只有不由漢族掌權、由異族主政的朝代才會表現出相對尊重女權的高度文明。
「惡法是不是法?」女眾居士喃喃問我。「還是法吧?」
這個問題好難回答。畢竟,我遵守了一輩子的道德法律規矩都是為男性優位利益設計而成。男法是不是法?男德是不是德?一輩子遵守男眾的法律與男眾的道德的女眾要如何看待把自己的存在邊緣化、低階化、次級化的強勢制度?
至於漢族男眾設計出的道德與法律方面……保持理性,有距離批判性思考較穩當。畢竟漢民族中的男眾幾千年下來設計出的法律與道德雙重公開支持男性公民一生雜交與雜交產子。會制訂出那種極有民族特色、公開力挺雜交成家惡習的法律與道德標準的漢民族男性絕對不是聖賢君子,只是對女色欲染強大、淫欲熾盛的多淫薄地凡夫。多淫薄地凡夫設計不出什麼聖潔高尚公正平等的法律道德制度,其傳統法制品味主軸還是這個:替男眾的淫欲廣開大門,以男人的道德、男人的法律、男人的文化逼女人吞忍噤聲。
什麼是合法?什麼是犯法?
在漢文化、漢民族的標準,一個丈夫夜夜換床伴雜交迄今都是合法的(起碼在台灣這地方,重婚罪形同虛設,納妾行為從來沒有根除過,納八九個妾的人不會為好色多淫而自覺可恥,倒會為金權財力勢力吹牛炫耀),妻妾成群代表權大勢大家大業大,性伴侶愈多代表社經地位愈高尚。由於千古價值系統扭曲,漢族史書上被開列為聖賢君子者事實上有高比例都是性欲失控或性癮上身的雜交者。
在漢文化、漢民族的標準,一個已婚或未婚女眾換男朋友、女朋友、同居人、丈夫而鬧出糾紛的話,別說被告上法院多敗訴,在人際圈中更經常被家族親友同事公開苦責譏評為「蕩婦」、「淫蕩」、「賤」、「欲求不滿」、「性欲太強」。這一切的一切,老生代丟一句金句就遮掩迴避完了。這金句只有四個字,「男女有別」。漢文明的性概念核心就是性別歧視。
一樣是雜交,古代是男的公開合法、女的偷搞犯法;現代是男的天性、女的犯賤。漢民族的法律制度從來沒有性別中立過。法律是從文化道德土壤上開出的價值評判之花,在性別歧視的大地上哪裏有辦法讓性別平權法制盛開啊?
順道一提,漢民族的法政界傳統上是男眾的天下。女性法學這塊除了拼命跟歐美性別平權社會邊抄邊學以外,兩岸四地根本沒有強力發展以女性為主體的法政思潮,在充斥性別歧視偏見的本地文化裏也很難找到在地原創。
2015/09/28
佛典故事:元祖級探索頻道 Original Discovery Channel
十二年了。住在河邊的大樹下整整十二年了。想修行的人花了十二年靜坐,身體不動,心念散動,心理貪染渴望六塵欲境,總是不得道。
這天突然有個陌生的出家人來拜訪他,一起在大樹下共宿。兩人在明亮的月光下靜坐著,發現河裏有些動靜聲響。既然本來就不太收攝,兩人便索性睜大眼睛觀察河水了。水紋劃開,一隻小水龜慢慢向他們游過來。牠爬上岸,抖抖小腳上的水滴,再一步一步緩緩爬到大樹下。
打坐不打坐,賞龜?反正身打坐心不打坐只會一具臭骨頭虛晃招式也沒用啊!兩人看可愛的小水龜看到興頭上時,河水又有了新的動靜!這次不是小水龜,而是一隻肚子餓的大水狗。大水狗撲上岸就直接往小水龜攻過來,把小水龜嚇到縮頭藏腦地緊緊躲在厚殼下一動也不敢動。
打坐不打坐,逛動物園哪?反正不入定也不起觀,閒著也是閒著嘛!眼看大水狗吃不到小龜肉,滿臉失望地離開大樹下水游走,確認度過安全危機的小水龜才小心翼翼地伸頭展足,輕快靈巧放心自在地慢慢爬遠了。禪定不禪定不知道,這兩個人倒一拍即合,像坐在電視機前看現場版的動物頻道節目一樣高興得不得了。這一高興,忍不住開口你來我往地閒聊起來。
想修行的人:「你看,小水龜身著護命神鎧,大水狗吃不到小鮮肉!」
陌生的出家人:「我覺得世間人還比不上這隻小水龜哩!一般人不念無常,天天放縱六根追逐塵境,心魔召感外魔,等死到臨頭又生死輪迴不休。人的煩惱無量無邊都是從打妄想開始的,還是自求多福、自我勉勵、身證滅度最穩當!色身不長久,遲早都會死亡。身壞識去,生前的貪欲又消失到哪去了?妄念妄起,妄來妄去,邪念多正念少,自己招感禍患!自己打妄想造業跟父母親族都沒半點關係!多起正念,多修福報,藏六如龜,防意如城,提起自性智慧寶劍與境魔決戰,戰勝就永絕憂患!」
沒想到看可愛的小動物也能看出大道理!想修行的人聽完對方這一大段動物觀察心得後,十二年沒停歇過的貪心妄想突然斷了。煩惱一斷,當場證阿羅漢果。一證果,一起觀,這才知道突然跑來樹下做伴一起看小動物閒聊的陌生出家人竟然就是佛陀本人!
月光下,努力十二年終於道業有成的阿羅漢站起來,整理好衣服,恭恭敬敬地向佛陀頂禮。
原典出處:《法句譬喻經 心意品》
-修行筆記-
動物保育是多麼重大的地球任務!不僅是生態平衡與尊重生命等科學、哲學、生命理念的展現,因緣成熟時,小動物菩薩示現也將成為促使人類轉凡成聖、得道證果的增上緣!
2015/09/27
寫在中秋強颱以前
天然楞嚴教學教具的明月啊,重重風雨密遮。月不見,颱將現,小巷裏的團圓素烤是風雨人生中的一場善緣。
祖母去世後時隔三十多年,終於再度品嘗到台汁台味的家庭純手工愛玉。活在事事物物由工廠生產線機械式量產包裝的社會裏,珍貴難得的素食手工家常菜、素食手工點心成為稀奇的人生經驗。清甜的皎白筍與烤玉米搭配上一杯好茶,濃濃人情味在家族團聚氣氛中擴散開來,人人閒適歡悅地品味禪式中秋浪漫。
但願強颱風雨留情,不要遺留災難與遺憾。打亂中秋節,阻斷教師節,最能感恩家人與師長的兩大傳統節日雙雙泡湯已經造成文化經驗災損,若再摧殘破壞農林牧地、海岸、民宅、公共設施就太殘忍了。
風聲雨勢漸漸變大了,縱無境月可追,自性心月可賞。
台灣,祝你平安。
佛典故事:舍利塔 Relic Pagoda
梵摩達多王以正法治國,國界人口眾多,六畜興旺,資源豐饒,民生富樂,沒有戰亂、鬥爭、天災、人禍、流行傳染病。他的人生唯一美中不足之處就是膝下無子。無論王室夫妻怎麼努力做人,宮廷成員如何盡心向諸神祈禱,打拼了幾十年都沒辦法懷孕。
兒子,兒子,兒子!國王好渴望有個胖嘟嘟的可愛兒子,想著想著,奇蹟發生了!
「國王,不得了了,事情大條了,後花園發現一個稀奇寶貝嬰兒!」負責庭園造景的守池人慌忙衝進正殿大聲報告,「花園正中央的大蓮花池突然盛開,每朵蓮花都又大又香,最大的一朵蓮花中間竟然坐著一個笑咪咪的胖小子!他乖乖地雙盤結跏趺坐,長得一表人才,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逗他笑時,他一張嘴都是天然優鉢羅花香!小的上前仔細一聞,他身上的毛孔也全都香噴噴的,自動散發出栴檀香!不得了,真正是不得了,神仙下凡了!」他講得眉飛色舞,把國王后妃全請到花園裏看小孩。
好想要兒子的國王一看就心動了。他好高興,情不自禁地張臂將小奶娃深擁入懷。才抱到手,這稀世少見的漂亮小嬰兒就開口說話了:「國王常常祈禱求子,我今天特地來滿您的願、當您的小王子!」
怎麼會這樣?
怎麼一個零歲的無行為能力人會頭腦清楚地使用人類語言作出自願被收養為義子的有效意思表示?當父母非常渴望天倫之樂與親子傳承時,在情執發動的當下是沒有半分理智思考可言的。愛就愛了,疼就疼了,有就好了,來就來了,管他這麼多?就這樣,一群大人瘋狂地愛上了這個絕頂聰明可愛的小嬰兒,歡天喜地抱回去養,就此你情我願地建立正式、合情、合法的親子關係。
宮裏自從有這個寶貝小王子以後變成人間天堂。小王子走路時足下開出朵朵蓮花,身上的毛孔又散發濃濃栴檀香,替王室節省下大筆環境美化支出與空污處理經費之餘,還一舉解決王位繼承從缺的重大國安問題。但是,小王子不只報身不一樣,他的心念也與一般人不一樣。
「我腳下化生的蓮花雖然鮮美芬芳,沒過多久就會枯萎散落一地。花朵是這樣,難道我的身體不是這樣?我的身體也一樣!」小王子一個人安靜地思忖。他小小年紀契悟無常,身證辟支佛果,高高躍到空中示現十八種神變,很快就證入涅槃了。
兒子,兒子,兒子!花開花謝,怎麼好端端的可愛小孩也忽生忽死、一下子就沒了?付出的情執再也收不回,國王后妃宮女痛哭不已,滿懷淒愴地收拾栴檀香小王子的遺體,火化後保留完整的舍利遺骨,依國禮正式起塔追思供養……
原典出處:《撰集百緣經 化生王子成辟支佛緣》
-修行筆記-
親緣情執深重恩,老病死別觀無常。
2015/09/26
女性性記憶:女性化霸凌(六十七)
為了兩張波卡,兩張衣服穿好、裸露尺度遠遠不及大街小巷雜誌封面與網路新聞充斥的比基尼女體照的悠遊卡,全台議論紛紛。
大家的人生當中一定很少有機會聆聽女性談性事,談她的身體與她的性經驗。大家一生受女體暴露照毒害,活在二六時中充斥女體全裸半裸或裸到只剩勉強遮住三點的比基尼薄布的照片、充斥女體性暗示的社會,很能接受大量女體被當成負面性欲化行銷素材(男性知識份子圈說得很白,父權社會對女體集體意淫成習慣),卻無法忍受波卡將性欲化行銷的特定女體當成正面公益形象人物。這個社會百分之百鼓勵女性行淫欲,百分之百縱容性產業,卻偽善到不敢也不願讓以此為業的職業人士檯面化。
可惜大家不認識她;可能早已往生的她。
當年高齡八九十歲的她重病、瘦弱,趁我送藥送食的當下拉住我聊天。她很平凡,平凡地結婚生育傳家持家,相夫教子操勞一生。迄今我都想不通為何她會一時興起拉住我談「性」。這是個謎。
她牙快掉光了,氣若游絲地自言自語回憶起她年輕時在大陸出嫁新婚的生活。家鄉在貧窮的鄉下,出嫁未久的她很成功地生下兒子穩住家庭地位,被當地其他媳婦欣羨,常有人私下找她請教一炮得子的方法。滿面皺紋的她張開逼近無牙的小嘴,這麼告訴我:「我就問她呀,妳跟先生一週來幾次?她講了。我就教她呀,一週來兩次,要怎樣怎樣做,果然,後來她就懷孕了,她還特地來謝謝我教她!」
年邁的她一身重病,藥袋的藥丸多到像糖果包。她無問自說談性事帶給我的震撼非常大:第一,我從來不曉得一個已婚婦女活到八九十歲時還這麼在乎性行為;第二,我從來不曉得從年老色衰、逼近死亡邊緣、全身上下毫無世俗美感或性感品味可言的女體嘴裏用懷舊感傷的口吻談性行為時,身體印象與心靈欲望的落差如此巨大;第三,我從來不知道懷孕生產對一個女眾的代價如此龐大,大到她不論再老醜再逼臨死亡也一樣對性欲無法割捨,因為只要思及兒孫、曾孫等後代,她必定會回憶起她年輕時代的性經驗。後代的存在不斷提醒她,欲望無明煩惱同在。
她念佛度日,求生淨土。有一種淨土叫凡聖同居土,是凡人與聖人共住的淨土。我想,她會回來。對性事難以忘情,高齡八九十臨命終依舊念念不捨婚姻、淫欲、懷孕、生產,終將以凡夫之軀投胎再來。對修行人而言,將性欲與生殖概念串連並給予正面肯定且毫無任何惑業煩惱自覺,臨終不悔悟不檢討,無疑是生死輪迴保證書。
做的人很多,說的人很少。
暗地實施的女眾很多,公開面對的女眾很少。
波卡為何令一般人難以接受?一般人習慣的是不斷私底下反覆實施淫欲煩惱、不停地為淫欲墮胎或生育、卻在公領域純潔忌口裝天真的刻板女眾性別角色,很會做又不能說,符合沙文父權對「身體行為如惡魔般淫蕩,言語表情如天使般純真」的傳統性別想像。
如果波小姐老到八九十歲成為老奶奶了再度登上卡片又如何?當女體又老又醜又逼近死亡時,該女體的性經驗、性記憶、性表述、性生殖等等欲界根本煩惱能不能公開讓全民徹底修一場巨型不淨觀呢?
波卡像一面鏡子,映照出過性生活的大眾不想公開面對的真實人生。最令人難以忍受的是那兩張卡無言無聲地說了實話:「大家私底下過的生活其實都一模一樣。」
輪迴,煩惱,無明,欲望。全都一模一樣。
2015/09/25
佛典故事:至愛 Love of My Life
生也有涯,學無止盡。然而,世間知識學問能解決的苦難實在太有限了。
梵志飽學一生,正值青春期的女兒卻重病身亡,令他後繼無人。她美麗聰明又辯才無礙,深受父親疼愛,沒想到年紀輕輕敵不過病魔大考。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悲傷難以言喻,梵志為此得了重度憂鬱症,精神恍惚呆滯,長期陷入半瘋狂邊緣。正當人生快走不下去的時候,他聽說有一位天人導師叫做佛陀,是經常開示道理替人解決煩惱苦患的大聖人,便親自登門拜訪請益。
「佛陀,我只有一個獨生女,我非常疼愛她,不料她重病身亡捨我而去。我實在走不出來,心情無比沉痛,請世尊您為我開示解憂!」
「世間上有四件事情是不長久的。第一,有常必歸無常,第二,富貴必淪貧賤,第三,合會終須別離,第四,強健必將死亡。有相存在歸會終結,高上者必定下墮,相會聚首難免分離,凡出生必定死亡!」
諸行無常。梵志忽然有所領悟,放下了。他發心隨佛出家,從無常觀入手,證得羅漢道。
原典出處:《法句譬喻經 無常品》
2015/09/24
佛典故事:花盛 Flowers-Full-Bloom
小朋友坐在媽媽的懷裏,遠遠看到佛陀走來就笑了起來。小巷弄很安靜,孩子咯咯的笑聲格外明顯。他開口要求:「媽咪,給我花!」「好,媽媽去買!」她跟路邊的小花店買了些鮮花交給小孩,小孩立刻飛奔到佛陀面前,將芬芳的花朵攦向佛陀。
花朵應該隨著地心引力作用一一落地?沒有。花在空中自動變成花蓋,靜靜地隨著佛陀的腳步移動。小孩看見這等奇事更加高興,用稚嫩的童嗓立下大願:「以我今天供花的善根功德,讓我來生證得無上正等正覺,跟佛陀一樣廣度無量眾生!」聽到小朋友像大人般發下大願,佛陀微笑起來,五色繽紛的光芒從他的臉上散發、迴繞、又再度收攝回無見頂相。
佛陀為何稀有地微笑呢?阿難問道。佛陀微笑著向阿難解釋,剛才供花的小孩因為修此供佛功德,來世不墮惡趣,天上人間享受福樂,過三大阿僧祇劫後將身證佛道,號為花盛如來,廣度無量無邊眾生!
原典出處:《撰集百緣經 小兒散花供養佛緣》
-修行筆記-
一、修行與年紀等量化數據條件有關係嗎?
二、萬一生養到頗具「宿世善根佛緣」的小菩薩時應該如何有智慧地因應、處理?
2015/09/23
佛典故事:依惡法行政 Rule of Bad Law
法由人立。當人類心惡、口惡、身惡、立法動機與立法目的雙重偏差時,訂立的法律就成為制度化的加害武器:惡法。
提婆達多嫉妒佛陀的修行成就,在愚癡心與驕慢心作祟之下,教唆以極權專政手段治國的阿闍世王訂立一道惡法:「從今以後,不許民眾帶齋糧到瞿曇的住所供養!」王舍城裏的善男信女突然受限於惡法規定而失去宗教自由,無不憂愁悲傷、涕泣懊惱,集體起大煩惱起到讓天上的天宮發生天震,時時晃動不安。身為天界領袖的天帝釋不禁自忖:「我的宮殿為何搖晃得這麼厲害?」他靜心入觀,發現是人間的阿闍世王訂立違背法理的惡法剝奪宗教自由,讓全城百姓起無明煩惱,連累遠在天界的天宮也發生天震。
天帝釋認為事情非同小可。他獨自高聲宣佈:「我今天要親自下凡供養佛僧!」天王說到做到,親自頂禮、長跪、祈請,求佛應供:「希望世尊與眾比丘僧盡形壽受我供養!」由天王全權辦理供養一生?佛陀不答應。天王知道此路不通,退而求其次:「要是不能受我終身供養,五年可以嗎?」佛陀還是不答應。「要是五年還不行,五個月就好!」佛陀一樣不答應。「五個月不行的話,那麼,只供養五天就好!」佛陀答應了。
天帝釋所修供養是以天王規格處理的天界等級供養:他先把精舍變化成天王宮殿般的華麗建築,再施設天界才有的精緻臥具,最後用黃金器皿裝滿天界飲食,由自己帶領天眾親手服務,供養佛僧。這等場面,別說平民百姓沒見識過,人間王族也沒見識過。
此時此刻,阿闍世王登高望遠,在高樓上看到竹林精舍突然變成天王宮殿,天帝釋帶領天人群眾親自拿寶器裝滿天食供養佛僧,心理非常後悔。他為此大發脾氣,痛罵提婆達多一頓:「你這個天下第一愚癡的蠢貨!為什麼故意叫我訂個什麼法律限制、控管、苛待世尊?」他罵完了心念也轉了,對佛陀生起信心與恭敬心。
群臣平時對深受國王器重的提婆達多敢怒不敢言,這下終於找到機會進諫了:「英明的國王啊,現在可不可以改掉之前的限制法規,開放民眾參訪佛陀並隨意供養?」集權一身的阿闍世王的心念就是國法,他說改就改,三兩下又定案,向全城宣佈最新版的新規定:「從今以後,允許民眾施設齋食供養佛陀!」
原典出處:《撰集百緣經 天帝釋供養佛緣》
-修行筆記-
一、為何佛陀不肯讓帝釋天獨占供養三寶的大福田?為何佛陀將供養機會保留給人間眾生?
二、人間對宗教自由的規定很多元。限制良善的正教與縱容邪惡的邪教的立法是否都屬於違背人權法理的「惡法」?
三、在何等因緣下會出現惡法?是否是特定個人或團體出於私心利害考量而教唆或遊說當權者訂立偏頗不公的法律時?面對惡人惡法惡世無道,一般沒有政經實力或司法資源的平民百姓如何自救自安?
四、以人治(集權式王權)包裝的法治有什麼根本問題?人治環境下的法治是否容易成為腐敗偏私的惡法大溫床?法律規定究竟應該本於普世人權價值或人道理念等上位道理還是取決於權力核心集團內部無常更易的菁英人事關係?
2015/09/22
激怒之餌
「一念瞋心起,火燒功德林」之怒與「金剛怒目」之怒有何不同?為何同樣示現瞋恨相,有的是眾生,有的是菩薩?現代網路還有另一種常見之怒:計劃性激怒。
計劃性激怒是一種故意進行的網路對話或留言圈套。發言者會先觀察網民,鎖定目標對象,以不帶髒話、侮辱、攻擊等負面用語的對話內容表達某些意見,漸次激怒對方的不滿負面情緒,讓對方基於人性反應失控寫下帶髒話、侮辱、攻擊等負面用語的對話內容。等到對方寫下情緒化的不當留言後,激怒者再以不當留言內容當成威脅逼迫對方支付某些「代價」和解以免諍訟。
這是很老舊的負面人際手法。故意設局陷人於不義,故意事前有計劃性地激怒他人,再以他人盛怒下的反應當成人際要脅籌碼。台灣善良網民之間很早就會互相提醒有這類邪惡網民的存在(代表台灣網民早已有這類受害者),請大家在不幸遇見特殊的、有問題的、故意激怒網友的類型的網民時要自我節制,不要因為一時被激怒失控寫下情緒性字眼而被惡人以相關諍訟當成勒索工具敲搾金錢。
奇怪的是,激怒方好像沒有法律責任。除了道德上可責、人格上可責、動機上可責、目的上可責以外,這種利用計劃性、技巧性手法激怒他人做出不當負面反應的言行似乎無法可管。在這種不道德卻人性化的情境下,法律只管一半:被激怒方因為公然侮辱受約束(或勒索),激怒方卻因為從頭到尾有預謀而小心翼翼不留下任何夾帶髒話、侮辱、攻擊等負面用語的弱點,只是一長串看似普通卻漸次能夠激起對方強大怒火的平常文字。被激怒者有罪,激怒者無罪?
這類不道德手段在台灣日漸興盛。富裕的人、有錢的人、有訴訟資源、有法律常識的人愈來愈喜歡發表容易觸犯眾怒的言論(言論自由),讓相對不富裕、不有錢、沒訴訟資源、沒法律常識的一般民眾基於人性反應做出不當負面回應,占有司法資源優勢者事後再提告或要求道歉。法律選邊站嗎?法律成為不道德者的人際操控工具了嗎?法律成為不道德者操控民意的另類工具了嗎?法律管一半留下的另一半法律漏洞替何等社會階級族群開方便呢?
在這場言論自由的火與冰之爭中,要求網民在面對激怒性言論時超然出塵、如如不動是要求人類超越人性、接近神性。激怒者如火,被激怒者不妨如冰。學習以冰冷、抽離、客觀的心理距離觀察公共言論,認清激怒者不道德手段的本質是惡用言論自由的古老型態,與其生氣後被訴訟威脅或實施金錢勒索,還不如認清人格道德水平真實程度為何,長遠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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