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1日 星期六

佛典故事:吃完就看見天堂 You Can See Paradise After Eating This




「肚子好餓!哪裏有賣吃的?真是,只顧趕路,累得半死也餓得半死──有了有了,前面路口不就有間小店面?」

「客人好!」

「老闆,我看你手藝不賴,裝滿滿的,看起來色香味俱全哪!」

「客人您過獎了,謝謝!」

「老闆,這道是什麼菜?」

「這個啊……這是上上等級的高級料理。要是吃下肚,保證不但飢渴頓消,還能夠親眼看見天堂啊!只不過,這道好菜有一個小缺點:人吃完一定會死。」

(什麼?天堂?我這個人用不著增長色相力氣,對看見天堂沒半分興趣,也沒赴死的意願──這是哪門子怪食物啊?)

「老闆,請教一下,要是吃完會死,您又為什麼非賣不可?」

「客人哪……有智慧的人都不肯買,只有愚笨的人不明白個中道理,才會出於貪念,出高價買來吃啊!」


原典出處:《大般涅槃經第十二卷》


-延伸思考向度-

一、六道輪迴,天人五衰相現也同樣照死不誤。生死無量苦惱,不論受生(受身)何處,老病死苦常相隨逐。死亡就是生命無法擺脫的影子,生有何值得貪戀呢?

二、若消費者明明知道是問題食品、風險食品、黑心食品、有高致死可能性、有致死前例可循的食品,偏偏明知故犯高價買下、吃完又一命嗚呼喪身失命的話,其陽上家屬可不可據以求償?主張可以或不可以的理由各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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