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日 星期二

婚事終成雲煙


一切有為法
如夢幻泡影
如露亦如電
應作如是觀

《金剛經》

總有一天,人們會完全平靜下來,接受時代無常變遷,接受新生代建立起新時代的婚姻共識,接受再度調整的家庭制度與現代性道德,就與當年的台灣一樣。

三四十年前,台灣曾經有過一場與科學、優生學、現代民法規範正相關的婚姻革命。事情大到成人鎮日掛嘴邊講,講到連幼稚園的小朋友都學會了「結婚」、「亂倫」、「遺傳病」、「優生學」、「近親結婚」這些高難度的中文字眼。

大人說,堂表兄妹以後都不能結婚了。他們再也不是親上加親,再也不是喜上加喜,而是犯法亂倫。「犯法」這兩個大字鎮日用國台語輪流播放。

這件事很嚴重。大家所熟悉的同輩與長輩有高比例是堂表兄妹婚,有的還是父母替他們指腹為婚出來的。共同生活相處了一輩子,突然先進國家的科學、醫學、法律觀念引進台灣來,告訴大家有很多人結婚結錯了--這些在華人社會公認幾千年的近親產子行為、近親異性戀婚姻通通算是「亂倫」。

怎麼辦?

有沒有人指責長輩或長輩生下來的大量親人是亂倫、是淫亂?沒有。

有沒有人敢逼長輩或同輩為了亂倫而離婚?沒有。

有沒有人為了被認定為亂倫的堂表婚姻關係而故意拋棄子女?沒有。

我們台灣人有一定比例是堂表婚式亂倫異性戀婚姻的後代,這是生物事實,是我們台灣人活在後滿清時代的時代共業。但是,日子要過下去!婚也結了,孩子也生了,甚至孫子、曾孫子都一打兩打地各自分家成家去了,有可能再靠法律制度溯及既往地「消滅」台灣民間有一定人口有亂倫遺傳因子的生物事實嗎?不可能。有可能嚴禁這些身上流著亂倫基因的人互相結婚、生育、產子嗎?更不可能。

我們才讀幼稚園,從那場婚姻優生學革命學到什麼叫「包容」與「適應」--大人沒有指責長輩出於沒有受現代文明教育而指腹為婚的行為,更沒有譴責親族間的堂表婚私生活,也絕不以異樣眼光歧視堂表婚生產下來的大量親朋好友。

大人只微笑地,雲淡風輕地說一句:「啊,時代變了啊……以前科學不發達啊,也沒受什麼教育,誰知道呢?」

愛欲會過去。

婚姻會過去。

愛別離,必別離,分手而散,離婚而散,死亡而散,聚必有散。

只要有情執就有淚水--緣起而歡,緣滅而悲,鏡花水月似,夢中塵影事。當一切都成雲煙,人們面對生死大事、人生最後一站時,總會悟到:「愛都會成為往事。婚姻也好,愛情也好,通歸無常。身體與生命也一樣終歸壞散,諸法空相。」

我們都一樣面對生死無常大苦逼迫。在死亡之前,在再度輪迴而互相遺忘之前,請記得包容、體諒、和合,別為了一點點必歸無常壞散的情欲問題而失去台灣的團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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