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輩看我一身僧相,年年勸還俗。笑笑打哈哈,一年放過一年,我終於正色請教理由何在。理由大同小異。他們說他們老了,希望留給兒女們美好的將來。他們希望家族裏學歷最好的長孫可以回司法界,拉拔整群學歷比較沒那麼好的弟弟妹妹,進而帶動整群家族後代的社經地位。
我歸納出三大勸還俗理由:
一、為自己的親生兒女。
二、為家族社經地位提升。
三、為趕在自己往生以前安排好兒女、孫子女的人脈實力,以便安心離世。
完全沒有半點社會公益或國家大局考量,只要家族私益,不要眾生法益。這並不是一家一族的特例;全台灣有高比例家族的慣性思考是如此,例外不多。這是國力致命傷:太愛家,太愛家族,愛到沒有公益考量。我們台灣人過份愛自己的家,愛到全台灣變成一盤散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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