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社會真正有經濟產值的無非二事:商品與服務。跨物質面到精神面,所有對社會有經濟貢獻的事情不出這兩種。
當初把營運、投資權巧分開成經營團隊與融資團隊的本意是良善的:讓有經營才華、能力但口袋不夠深的人才結合沒有時間、能力實務營運卻口袋很深的人才的長處,一方出力、一方出錢,把事業發展推到極大化,也就是讓事業體的經濟產值極大化。
但是,詐騙集團的惡念動機是利用了「分工」這點特性,「介入」出力方與出錢方的中空介面,編織一個「假的經濟團隊」,誤導受害人「以為」他在投資一個真正有營運團隊的真實經濟事業體,但其實根本沒有。
那種詐騙行為慢慢會腐蝕社會花了幾百年才建立的對經濟實體分工機制的信賴與相信普世經濟良知的大眾心理,也會拖累原本建立制度時想讓人類社會的經濟產值極大化以便讓養活的人口總數也極大化的利他發心。
那種詐騙行為不只會遭天遣,還會下地獄。
那不只是騙錢,而是間接奪命。那是惡意操弄不當經濟分配,從全球數以億計的窮人嘴裏奪走活命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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