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3日 星期二

回家吃飯


這件平常事對我們而言是暗黑記憶。我們五個人,三個讀法律、兩個讀專科,不論是異性戀、同性戀、男眾、女眾,步入青春期以後全都曾經因為害怕被長期虐待子女的生母/生父/繼母/繼父下毒毒死而逃離家庭餐桌。

我們五個人的理由全一樣。已經毒罵毒打至此,難保哪天不被毒死。為免毒死,找盡理由吃外食。一般生活圈裏只有正常家庭、零犯罪家庭的人很難想像台灣問題犯罪家庭把新生代逼到什麼地步。包括我那逃家到工廠打工、被機器截斷一截手指的朋友與放棄升學早出社會的專科朋友們在內,她們也曾想基於自保的動機讀法律系,偏偏為了經濟問題被迫半工半讀放棄。想想看,家暴到逃家以逃命的人還去找誰出面出具台灣苛刻的學貸文件以便跟國家借錢讀法律系?

我跟大家保證,就算親生父親位置坐到總經理、大老闆,只要EQ不好搞不定沒品德的配偶又想離婚不敢離婚,一樣救不了背著自己被家暴的親生小孩。白活一輩子醉生夢死連小孩子數度自殺未遂都不知道。知道的家族成員會集體包庇、合理化,全當耳邊風。前一晚聽毒打小孩的聲音,隔天笑咪咪聚在一起八卦著:「沒什麼嘛。我們小時被父母打得更慘,以前還用鐵條、鋁條、椅子打,打到不能走路,現在算什麼?」

送居士回家吃飯,想起那段逃餐桌、怕被毒死的青春期。很多人無法理解出家對我而言意義有多重大。「家」對我來說象徵犯罪、謊言、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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