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31

不邪淫戒:「婚姻強暴」是一種邪淫


婚姻法才是各國應該迫切、立刻推動的立法改革。


出於性教育差,老生代並不知道「婚姻強暴」是犯罪也是邪淫。包括當丈夫的男眾在內,高比例不知道雖然有丈夫身份,拿婚姻關係逼太太在沒意願時上床也一樣是邪淫。

問宗教界就知道了,婚姻強暴(包括童婚、買辦婚姻、香火婚姻、社會壓力父母逼迫的非自願婚姻)在中老生代婦女圈非常普遍,以處女身份嫁給一點都不愛的丈夫被強暴一輩子發瘋、從正常變不正常、婚後得精神病的婦人人數不少。她們的口述內容往往是誤以為有結婚證書就代表有陪丈夫性交的義務、只要丈夫想要就必須配合,下場就是嫁人變一輩子的婚姻強暴。

婦運圈做過田野調查更清楚了,相當多的已婚高齡老婦(五十歲到一百歲都有)對婦運界坦言她們一輩子都不知道上床有哪裏好,一輩子不知道性高潮為何物,只是被動配合丈夫的性衝動,把性生活當成被動義務。換句話說,女方沒意願也不高興,結婚後的性生活淪為長期數十年的婚姻強暴。那些訪問老婦的訪談常常是老婦講一講一臉麻木沒事,反而是有性知識、受過高等教育的婦運人士聽到哭。

各國女性精神病患人口有高比例是那樣後天產生的,因為結婚,為了己婚身份不斷遭遇表面上有夫妻身份的性侵犯罪,最後精神崩潰、失常。連成年婦女都這樣,童婚國家那些才八歲、十歲、十二歲、十四歲就被迫嫁掉的小女孩的人生多悲慘可想而知。

民間不知道的主因有三個:

一,絕大多數受害人妻沒有法律常識。

二,就算事後拖到晚年終於知道法律常識了,她們會為了保護在婚姻強暴下不當受孕的子女的人生而選擇隱瞞到死,不敢講。哪敢講?難不成直接跟已經成年、中年、老年的親生子女講「其實當年懷上胎、生下你並不是愉快的性行為,只是被動地被丈夫強暴」?那些婦人講不出口啊!

三,兩次世界大戰前後教育資源差,無論男女的性教育都不好,打造出好幾代婚姻品質差、家暴普遍的不良世代,普遍到誤以為家暴或婚姻暴力沒什麼、誤把不正常當成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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