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4

佛典故事:渴望福報 Yearn for Blessings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有一個人不僅諸事不順,還外掛破財敗家楣運,覺得人生簡直是背到家。他好渴望得到大福報。他不認為一個人有沒有福報跟人格道德修為有任何關係;世間上很多過份的人財大氣粗、奢侈靡爛不是嗎?壞蛋惡霸黑道都能混進政壇當官或扶搖直上兼任多金企業主,一介平民追求道德涵養做什麼?所以,他依然故我地凶頑愚昧混日子,不孝父母,不敬長老,霸凌善良百姓,打算物色個靈驗的宗教來信,拜拜換福報。

我們不能怪他知見偏差。扭曲的社經資源分配現實令他以為背德、犯法、造惡業、欺負弱勢都是正確的。鑽營旁門左道剝削基層的人快速致富,善良的人太老實反而貧窮到底,他以為當好人或壞人跟是否得到福報沒有因果關聯性。

說到投身宗教,他倒是很熱衷。他首先加入拜火教。所謂拜火儀式,就是每天趁夕陽下山前燃起熊熊大火,撲倒在地向火堆跪拜,一直拜到半夜柴火全部燒完為止。拜火拜三年不幸改不了運,他自問是不是楣運太重,拜火不靈?不靈就改宗!三年後,他改信日月教。所謂日月祭典,就是只要天空上看得到太陽與月亮就拜,拜到看不見為止。崇拜日月整整三年,拜得半死也沒有變成暮光系列神魔愛情片的狼男或吸血男、一炮而紅荷包滿滿。既然觀念沒變,路線沒變,社會條件沒變,職業內容沒變,福報哪裏來?看來日月教也不靈光,三年後他又改宗了,這回改祭梵天。所謂祭天之法,自古流行燒香跪拜之餘還要向天神獻上美酒葷肉。三年下來酒肉不曉得拜多少去了,他還是窮光蛋一個,憔悴不堪地一身毛病。

幸好,他是個有彈性的人,知道宗教不靈馬上換。九年後,他打聽到舍衛國有一位為人天弟子共同推崇的佛陀,心想前去奉事對方應該有望獲得大福報,馬上出發求見。

「佛陀,我這輩子向來愚癡,不識三寶,花了足足九年拜火、日、月、神,不但完全沒得到福報,還一路愈信愈窮愈病,隨時都可能往生。今天終於出運遇見佛陀,特地大老遠趕來皈依,求您賜給我福報!」窮人合掌向佛陀致敬,至誠頂禮。

「你先前信仰的對象是妖怪、邪魔、魑魅魍魎。為了禱祀,你所屠殺的眾生屍骨如山,造下的罪業深如江海,殺生求福反而離福更遠!就算花百劫萬載費盡辛苦全天下的猪羊來祭神祈禱,除了換來如須彌山高的罪業以外還有什麼?根本修不到絲毫福報!大肆浪費資源殺生祭祀豈不是迷惑愚癡?你為人一向不孝父母、不敬長老、輕慢賢善,貢高我慢,三毒熾盛,業障罪過長期累積,哪來招感福報的因緣條件?要是你願意改變,從此注重威儀禮節,禮敬賢者,供奉長老,棄惡行善,修己崇仁,四種福報就會每天增長,生生世世無有災患。第一種福報,相貌儀容端正。第二種福報,健康強壯。第三種福報,平安吉利,無諸病苦。第四種福報,安養天年,不遭橫劫。如果力行不懈,甚至可以得道證果。」佛陀當場開示。

「我懂了!我被自己的罪垢遮蔽足足九年,幸好今天遇上慈悲的佛陀開示指正。請您收我當沙門弟子!」窮人聽完開示後頗有契悟,再度頂禮請求出家為僧。

「善來比丘!」佛陀立刻答應。

窮人出家後勤修數息觀,證得羅漢道果。


原典出處:《法句譬喻經 述千品》


-修行筆記-

一、佛陀偈云:「祭神以求福,從後觀其報,四分未望一,不如禮賢者。能善行禮節,常敬長老者,四福自然增,色力壽而安。」

「福報」換成現代化的用語就是利益,泛指多種受社會肯定的有利生存條件。本文列舉的四項福報若置換成現代白話用語則是指美貌、健康、平安、善終,屬於多數人都希望獲得的幸福良善果報。

敬老尊賢的社會意謂世代交替和平、正面、順利,世代合作愉悅並互相欣賞,以良善價值當成典範的社會,不論就共業或別業都容易招感福報。

二、如何推廣現代環保素食/蔬食祭拜文化?


四種布施


施有四事。何等為四?一者施多得福報少,二者施少得福報多,三者施多得福報多,四者施少得報亦少。何謂施多得福報少者?其人愚癡殺生祭祠,飲酒歌舞破損財寶,無有福慧。何謂施少得報少者?以慳貪惡意施凡道士,俱兩愚癡是故無福。何謂施少得福多者?能以慈心奉道德人,道士食已精進學誦,施此雖少其福彌大。何謂施多得福多者?若有賢者覺世無常,好心出財起立塔寺精舍菓園,供養三尊衣服履屣床榻厨膳,斯福如五河流入於大海,福流如是世世不斷,是為施多其報轉多,譬如農家地有厚薄所得不同。

原典出處:《法句譬喻經    述千品》


2015/12/11

毛小孩與手機


幾年前,貓奴好友秀出愛貓玩手遊的寶貝照,說明為免出門上班時牠寂寞無聊,特地下載專門設計給犬貓玩的抓小老鼠電動遊戲給牠玩。主人出門了,愛貓看家玩手機。

今天看美國愛心人士為寒冬路邊撿拾的愛貓架設的粉網,也一樣放一支高檔手機給牠玩。小貓站在手機上的畫面對貓奴而言魅力實不可抗。

我不了解台灣一天到晚在緊張資訊產業前景什麼。人會換手機,父母為寵小孩會送手機,現在連各路毛孩都「有爪則有機」!要是手遊產業多多研發動物用程式,賣寵物專用手機還可以起碼賣上半世紀不止,工作機會多到做不完!


去佛日遙


路人甲問我,出家人不是都自己種菜?

末法時代就是這樣。

佛法入中土,古人慳吝不肯布施,逼出家眾破戒種菜,違背佛陀原始教法而自耕自活自作買賣,甚至開田徵租。幾千年後,漢人還以為出家人天經地義要種菜,不曉得是民逼僧反、壞佛規矩……


民俗療法詐騙


男女二人組結伴而來,跟我訴說一段離奇的「治病故事」:女方宣稱親人貴為某大醫院某科知名主任,有病治不好(親人沒辦法?親人認識的全台醫療人脈都沒認識引介半位好醫師?全台灣的醫師都治不好?)找上男方。男方放一塊毛巾在她腳上,輸入能量氣功,就好啦!男方順著語勢說明「氣功不必練,氣功可以COPY」!

我想知道二人組如何向民間推銷能量療法,邊閒談邊問細節。男方沒印名片,掏出手機秀兩張照片:模糊至極、紅底白字強調能量療法落落長名稱的照片與綠色的門牌照片,再三強調他「就在那裏」。

有沒有醫療執照?有有有,他有一大堆執照;女方用口齒不清、怪腔怪調的中文講。講到醫事法,他的反應竟然是馬上伸出手指指著女方說女方的家人是某醫院主任(從事醫療行為的適法性與認識宣稱有家人是醫師的第三人何干?真是不知來自哪個非法治國度的啼笑皆非答案)。行政院還頒發什麼認證來著,他吹牛起來。他自己的「治病故事」更離奇,說是重病縫了四千多針住院卻奇蹟倖存。他強調他很慈悲才分享這麼偉大的能量療法(備註:兼營文物買賣),大聲說:「我有開發票!」

諸位想想,符合台灣醫事法規定的醫療行為有哪樣在開統一發票?瘋子與騙子只有一線之隔,為了賺錢,什麼鬼話都放膽扯。唯一有真實感的說明只有自稱資訊社會適應不良失業改行的部分。絲毫沒受過半點醫學教育與訓練,被數位資訊社會打敗,只好改行走能量醫療與文物交易。就心念直觀判斷,失業是真的。

詐騙者找法師下手是社會常態。民國以前,漢地佛教史傳統上以家境差、條件差、際遇差、長相差、能力差的人出家為大宗,長期造成民間對法師的認知就是比較笨又比較好騙的無知人士的不良印象,很容易被詐騙者鎖定為易下手目標。此外,兩岸詐騙交流已久,台灣的騙不夠跑大陸去騙大陸人,大陸的騙不夠跑台灣來騙台灣人。據說,大陸客有時會混雜部分詐騙人士,用各類稀奇古怪的詐騙手法騙走台灣人數萬以計的巨額款項再逃回大陸。從這對男女對出家人的想像與台灣民間常識完全脫節的立論研判,他們較像外來客,對當地不熟。

我回頭看留在原地的男女二人組,四隻眼睛望向人潮,努力物色下一個獵物。醫療詐騙對華人特有魅力,也特別致命,主因在中西醫療文化迷思與兩次世界大戰造成的醫療傳承斷層與醫事管理漏洞。鄉下一堆靠中醫民俗療法賺錢的無照密醫,不整脊整到病人癱瘓的地步鄉下人不會覺醒。鄉下自稱中醫開業者有醫學院科班出身的有照醫師也有宣稱祖父父親中醫傳家就開業的密醫。全台灣大小中西醫醫院及診所那麼多,怎麼高風險又欠缺科學醫療證據的民俗療法還如此風行?為何經年累月有人被騙,甘冒對方全無正式執照與正統醫學訓練的風險也要「治療」?

至於晚近發明的能量療法方面,我相信佛教的醫方明。依教奉行、調身調心最有能量!

(補充說明,在華人世界,會開口叫「尼姑」的只有四種人:一、教育程度低。二、文化程度低。三、輕賤女性。四輕賤出家人。文明水平低到只會開口叫尼姑,不管宣傳什麼民俗醫療手法都不值得相信。

我對兩岸政府有深切的期許:不要只會花大錢狂買武器對付下劣恐攻犯罪集團,更要多花錢辦教育提昇兩岸公民素質,多花錢處理失業率與就業補助輔導事宜。所謂「龍的傳人」若只是這副德性,正業混不下去改行詐騙,拜託大家行行好持梵行,不要生!)


2015/12/08

色情片與兇殺案


東南亞臉書用戶故意將僧眾加入以越南話開設的色情片社團,滿版全裸交媾的色情片。他知不知道犯法?可能知道也可能不知道。不論犯不犯法,故意把任何非自願第三人加進色情片社團都不道德。

散播色情片的唯一「利益」就是增加意外懷孕誕生的人口:父不愛母不疼的色情意外;對國家機器而言屬於人口資源大利,對當事嬰而言卻是悲慘出世的大弊。不利益很多,以墮胎與性犯罪為大宗。一般情侶或夫妻只要無明發動、情執夠重、很想傳宗接代就會兩願造業,根本用不著色情片來驅動;造完業也不見得幸福快樂,生育後代以後生活壓力太大而深切後悔的人口向來很多。

掃該版面三秒內確定性質,半分鐘內檢舉完畢,心念馬上打到美國等國家近年來發生的無差別槍殺案。每一件殺人犯個案都有獨特的犯罪脈絡與複雜交織的身理、心理、家庭、教育、社會、文化、意識型態成因,但是無差別槍殺案行為人的反社會人格心理成因有高比例與淫貪導向殺貪的心念質變有關:從求愛失敗、追女不成、強迫分手、欲求不滿到長期宅在家收集或觀看色情片的情況都有。

醫界很早就證實人類腦部掌控色情淫欲與暴力攻擊欲的區塊重疊,屬同一大腦區塊的腦神經作用反應。世俗人不深入研究《楞嚴經》也不深入了解醫學理論,很單純地誤以為推廣色情片只會促進眾生交媾繁殖,卻不曉得人類長期過度接受色情資訊刺激會衍生暴力衝動與增長暴力犯罪。淫貪與殺貪會互相增上,二者在臨床上的身心理反應特質也有重疊的地方,殺與淫對凡夫帶來的五陰熾盛快感模式驚人雷同。凡夫極其粗心,搞不清楚細微的心念剎那剎那千變萬化的軌跡,縱使從好色人格發展出好殺人格也搞不清楚自己怎麼會淪落成這樣。

當今各國都為無差別謀殺事件發生率不斷攀升而頭痛不已。現代人為何暴力失控化?環境化學污染?食品化學污染?心理壓力過大?人際疏離功利化?缺乏人生目標?社會機制失調?還是性解放開啟全球色情片浪潮後過度刺激特定大腦功能造成當事人無法逆轉的嚴重人格變異?


佛典故事:蟲蟲物語 Bug Story


那一年,卡夫卡還沒有寫下震撼全球人心的《蛻變》,人蟲之間的哲學生存思辨還沒有藉由文學魅力點燃意識型態巨火。在那樣的時代,有一個人被佛訶為蟲。

哎,佛陀老講什麼「應當精進勤勞懇修道業,去除五陰覆蓋,心性清明,禪定功深,可以免離眾苦」的道理,誰理它?比丘忽悠打混度日,飽食終日提不起正念地懈怠成性,不分白天晚上都在睡大覺。吃飽睡,睡飽吃,他萬分注重身體上的快樂覺受卻不在乎苦空無常無我念處觀行,不曉得自己再活七天就要死了。

這天睡得正香,佛陀突然到僧房看他,彈指把他叫醒,劈頭就是一長串嚴厲的開示:「喝,你怎麼還在睡?簡直是田螺、蛤蚌、蠹蟲似,成天躲在隱蔽陰暗的地方守著自己的身體!哪有眾苦逼切、無明妄動、眾厄逼難現前還耽著睡眠的道理?應該要精勤聞思修,不懈怠放逸,真實修證以離憂苦,親證寂滅!要提起正念,用功學習,成為世間明燈,福慧增長,才不會下墮惡道!」

比丘本來睡得迷迷糊糊,在開示聲中驚醒過來,翻身下床就稽首禮拜。

佛陀:「你識不識知你過去生的事情?」

比丘:「五陰覆蓋,修證全無,實在是不知道。」

佛陀:「久遠劫前維衛佛住世時,你就曾經出過家。當時你貪身利養,非常不用功,不念經也不持戒,鎮日飽食貪眠,完全不念諸行無常的道理。你命終之後轉世當了五萬年螉蟲、五萬年田螺、五萬年蜯蟲、五萬年蠹蟲,每一種蟲都貪愛身體享受,討厭光線明亮的地方,躲在黑暗隱蔽的處所,經常一睡就上百年,半點出離心也沒有。這一世,你好不容易宿罪償畢又再度出家當沙門,為什麼還是習氣不改?只知道成天偷懶貪睡,心不知足!」

佛罵不比人罵,佛訶迥異世訶。佛罵一個人習氣像蟲不是公然侮辱;佛以自在神通力確認對方的的確確當過蟲,而且是極為資深的萬劫老蟲!

比丘:「啊!原來如此!我知錯了!」

聽完自己六道輪迴苦的蟲蟲物語,他當下又慚愧、又害怕,痛切自責,返觀自照,突然福至心靈地五蓋惑業全斷,就地身證羅漢。


原典出處:《法句譬喻經 教學品》


-修行筆記-

與本故事貪眠比丘相反的極端個案是嚴重睡眠不足的情況,例如:

一、禁止囚犯睡覺的現代酷刑。出於生理與心理上的業報,人類長期不睡會造成精神失常或死亡,逼迫囚犯不許睡覺是迄今不文明國家與非人道組織還在偷偷採用的非法酷刑,屬於俗稱為「疲勞轟炸」的殘忍刑求/洗腦手段。雖然倖存的被害人事後上傳播媒體控訴這類非人道的非法虐待,但是由於國際法是強制力極弱的柔性法律,對於這類惡劣國境內的惡劣份子的犯行無可奈何。

二、長期睡眠不足成為現代人的癌症風險因素。會明顯提高得病機率,已為醫界研究證實,醫師在臨床上也會提醒高風險人士要留意睡眠時間與品質。尤其長期欠缺充足睡眠、飲食不正常、高工作壓力加乘的結果,往往會造成患者年紀輕輕地不到四十歲就癌末往生的不幸下場。

睡眠需要是眾生的業報,一般而言屬於非善非惡的無記業。睡多浪費時間,睡少重損健康,宜適可而止避開兩種極端,中道為之。


2015/12/06

不殺生戒:國家可以殺人嗎?


《楞嚴經》四種清淨明誨強調戒殺貪。試問:自然人知因識果、依據道德修持必須戒殺,國家作為公法人是否也必須戒殺(死刑=發動公權力殺人)?居士可能會好奇:「如果佛陀在世會怎麼講?」幾千年前的古人哪有廢死思想?佛陀在世時印度諸國林立,常有戰爭,並非和平時代。王權統治下為國爭戰殺敵廣受歌頌讚美,司法權不獨立的人治系統下判人民死刑通常只需要國王開口下令一句話。死囚也有被佛陀解救的特例。往往是對方宿世善根成熟,具足可以現世出家證阿羅漢的資質,佛陀才親自開口向國王乞弟子,免其一死。

我們活在當下,當下有現成資料可以學習、思考、了解、討論。模擬憲法法庭模憲字第三號判決呈現兩種正確的價值論述,充分論述死刑政策光譜兩極,很值得每位公民仔細閱讀參考。涉及死刑論處的重罪實務個案種類態樣繁多,從「惡性重大,罪該萬死」到「純屬無辜,冤案誤判」都有相當發生機率,在實證法規範未依複雜個案將規範細緻精確化的現行因緣下,會產生兩極化的價值論述非常正常。專業法律人士如此,民間爭議也如此。

在詳讀國際公約、洲際公約、與各國憲法強調人性尊嚴、人格權、生命權、平等原則比例原則、法律保留原則、量刑標準、實體正義與程序正義等專業技術性論述研討的過程中,一個又一個實際案例從八識田現前。這些個案,行為人該不該死或怎麼死法都有重大爭議。

國家抓到恐怖組織的恐怖份子要不要判死刑?就算是主張廢死的刑事政策的國家,面對恐攻事件時當機立斷定性為戰爭行為,國家元首行使宣戰權,強化國防並嚴防恐攻武力侵略。換句話說,視事件性質與行為人犯行態樣,社會文化行政系統可以搶在司法系統前先下判斷,與內政社會秩序及治安維護區隔,直接上戰場殲滅罪犯,無庸動用司法資源進行司法程序,根本不會涉及死刑存廢或刑度問題。

戰爭結束後,國家發現(或承認)自國軍隊的軍人就是慰安婦軍妓人蛇犯/性侵犯,要不要判死刑?戰爭期間屬戰爭犯,一樣從性質上與和平時期內政秩序及社會治安維護區隔,送交軍事法庭/國際法庭處理。很無奈也很抱歉,父權文化是霸權文化,只要被父權文化洗腦的國家地區通常都不認為性侵犯必需百分之百處以死刑,文化態度整體上傾向縱容。文化價值共業上千古誤以為「好色乃天經地義」的結果,性侵犯被論處死刑的比例極低。

和平時期的社會運作中的無差別故意殺人犯就是死刑爭議焦點。由於犯罪行為人的生存事實造成大眾心理恐懼,各種廢死論述也被民眾攻擊,其中「社會集體承擔論」更引發民間激烈反彈,認為憑什麼要奉公守法的正常公民替惡人的屠殺犯行分攤社會責任?人雖然佛性本具,在沒修證成佛以前個個都有程度不一的不完美與過失。過去世無明三毒業力猶在,此世又投胎在後天生存環境不完美、少樂多苦的人間,人類出生後可能長成聖賢也可能長成禍害,每個嬰兒日後都有可能成為犯罪者,每一個人都有變成重罪犯的或然率。國家機器為公益催生,私人家族為私益催生,社會全體在心知肚明新生代出生後有相當比例人口會成為(嚴重)犯罪成員的前提共識下依舊為國家機器運作催生,不願意為區區產生相當比例罪犯的社會人生現實而放棄生育繁殖令家族絕種或國家絕後──光就社會全體的生育動機(公益或私益)與傳宗接代目的以觀,且不論其他制度運作面的綜合人為疏失,任何社會成員出包犯錯的確背後有集體共業當基礎:大家都知道人性不完美、善惡夾雜、一心十法界,卻依舊甘冒誕生惡性罪犯的風險歡迎(或催逼)每個新生兒出世。既然如此,依賴人力運作的國家社會就要概括承受相當人口比例新生兒長大成人後的不完美與罪惡。人類是有限的平凡生物,無法判斷嬰兒未來發展好壞又執著香火,代代將潛在重罪罪犯生來人間是集體明知故犯。

主張保留死刑的論述提及一項被多數台灣公民認同的道德觀念,我認為很值得深思:依附於生命權的人性尊嚴被犯罪行為人剝奪,犯罪行為人本身並不尊重他人的生命,為何還要遵守從國際公約到憲法的上位人權理念替他留命?這是迄今民意仍傾向支持死刑的主要道德理由基礎,但是卻鮮少被放置到社會文化向度上重新檢視。世界上有沒有人嚴重殘害無辜生命、惡意剝奪其他生物的生命權卻本身受到完整的人性尊嚴保護?有。占全球人口九成以上的肉食主義者都是典型範例。動物屠殺犯(肉食者)一個人就算一生宰殺成億上兆動物或做案分屍後公開食屍也不會被判死刑,甚至在刑事上完全無罪。動物作為食物被百分之百物化(法理上、憲法上、國際公約上沒有相當於「人性尊嚴」的「畜性尊嚴」生命權法概念),針對動物實施的種族滅絕大屠殺或大規模無差別屠殺為全球肉食社會所肯定,動物屠殺犯(肉食者)的確可以殘害剝奪他命而終身享受完整人性尊嚴保障。動物屠殺犯(肉食者)一生宰殺成億上兆動物都無罪免責,雖「廣殺眾命以自活」而道德法律系統不以為過。廢死論述的的確確有其深遠的社會文化基礎,並非從天而降無的放矢的新興論述。葷食社會的殺生邏輯就是經典標竿個案:加害人免死,加害人免責,加害人無罪。

模擬憲法法庭模憲字第三號判決若即早問世,也省得各界居士央求諸山長老表態選邊站後激發眾生兩極反應,是非紛起,心生煩惱。人不是神,不是神卻要為國家社會公益努力審判論處,調校修正社會秩序,扛負的大因大果之沉重或許不是非從事審判工作者能切身體會的吧?


2015/12/04

廚房是愛情的墳墓:女性化霸凌(七十)


他靜靜坐在廚房角落抽菸,凝望妻子忙碌的背影。

她盡情揮舞一把俗稱為菜刀的肉刀,汗水從三圍妖嬌的骨架皮肉上滴落:活跳跳的鮮魚一抹快刀當喉濺血,一對烏黑雙爪被綁死的公雞扭動掙扎正倒吊放血,砧板上堆積的青蛙內臟白白紫紫紅紅黃黃,一旁泡水的鮮蝦活蚌有氣無力吐著串串水泡苦等行刑。她好忙。像提槍上戰場殺敵的鬥士,像扛起笨重獵槍出巡的勇士,像武打片毆不扁捶不爛的不死超人;她什麼都像,就是不像個不陽剛不霸氣的溫柔女人。

他好幾次想開口坦白又把話吞了下去。

她正煮著他最愛吃的大餐。結果是他要的,過程他卻不愛。他想說我無法忍受妳宰殺動物的動作與表情,我看上別人了。他想說我覺得妳變了,妳不再是那個溫柔嬌弱可人的完美女性,妳骨子底其實跟我們男人一樣狠。他想解釋,不是為自己辯解脫罪,只是想替對方失去愛情找個不失顏面的好理由。他心有千千結,想說又不敢說,只覺得他終於成熟了,像絕大多數人夫一樣人生走到厭倦正室通吃通姦的必經階段。

看看女人在廚房屠殺生靈的狠勁吧!還愛得下去才奇怪。

「嘿,再等半小時就好了。你餓不餓?」妻轉身問。

「今天這樣就好,海產別煮了。吃不下。」他答。

「吃不下?胃口不好?」妻直視他的雙眼。

「沒什麼,天熱。溫室效應。」他決定瞎掰。

「對啊,這一星期溫差好大,一下冬天一下夏天,受不了。」妻附和。

「怎麼不去超市買現成的?自己殺多麻煩。」他試圖切入正題。

「自己選才不會買到假肉、打藥肉、灌水肉、基改肉!」她轉身繼續工作。

「食品管制應該有改善了吧?以後不要殺了。」他討厭女人屠殺的嘴臉,可是完全不想戒斷肉癮改吃全素。那天小三撒嬌地講,男人就是自私;自己可以外遇卻無法容忍戴綠帽,自己可以大魚大肉又排斥屠宰現場的血腥殘忍。女人為情欲可以背叛欺瞞另一個女人,女人難道就不自私?

「你不是很愛吃我做的菜?吃膩了?」妻突然動了氣。

「我不是這個意思……」他撒謊。沒錯,肉吃膩了,對妳也膩了。

「別又跟我講什麼儒家君子遠庖廚的大道理。儒家支持肉食又歧視葷廚,根本就是封建虛偽。要是捨不得仁義,吃素啊!」妻很清楚他嗜肉如命。

「妳開什麼玩笑。」他笑了。吃素當然是笑話。他單純討厭女人在廚房裏女人味盡失的屠婦模樣,可向來不討厭肉食的血腥口感。

「哈哈,老實講,海鮮還要不要煮?」妻轉頭笑著逼問。

「好,就聽妳的,明天再減肥!」他認輸了。

又過了平靜的一天,吃了幾餐肉,當了一天夫妻。

誰都沒有預知未來的能力。他什麼也沒招認,她什麼也沒懷疑。三天後,她從兒子嘴裏知道他背著她上酒家帶小姐出場。他帶頂著大學學歷陪酒的女大學生上床,一次,兩次,三次,直到約好長期包養,事情起碼進展半年一年以上。她當場大哭,衝到廚房抓起那把俗稱為菜刀的肉刀追在丈夫身後一路尖叫哭罵,當街瘋狂追殺。


2015/12/02

誘拐新娘:女性化霸凌(六十九)


誘拐來的婚姻是對她的終極霸凌

半世紀前:台灣

在那俗到沒有發明電腦、窮到養不起汽車的年代,他為愛誘拐。對當時的年輕人而言,人生除了工作以外嚴重欠缺娛樂,生活除了義務以外通常無甚想像,愛情變成唯一的樂趣。

他看上她。她是鄉下一朵鮮花,在眾村姑中獨樹一格,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大美人,走到哪都被小夥子追。他像個意志堅強的運動選手,一一打敗前手(情場好手),一步步逼近她的心房,從十六強變八強、再由四強奪下冠軍寶座。不料,心房變門房,她懷孕了。他萬分欣喜立刻登門拜會準丈人,正式求婚。丈人震怒又傷心,人盡皆知的美貌女兒被人占了便宜,何況又是個沒家世沒名位的平凡年輕人!

沒有人走司法途徑解決;重人情不願撕破臉。最不丟臉又最保護女兒的方式就是以「真愛」為名送她出嫁。大美人出嫁轟動當地父老鄉親,人人爭相來觀禮,互相推擠著要一覩新郎盧山真面目──哪家小夥子這麼大本事,把個如花似玉眾人追的小姐給白米煮成板條啦?

大家來湊熱鬧,全都知道這對新人先上車後補票,先報國才成家,交頭接耳講不完的八卦。愛面子的丈人看這光景哪受得了?他衝進家門抽出一大支「家法」當眾狠扁女婿,打得結結實實,打到全新的新郎西裝見血,人整個跪倒在地上。老人狠狠地打,打到披婚紗的女兒忍不住痛哭失聲。

新郎沒哭,臉上從頭到尾掛著一抹奇異的微笑。

他很清楚他做錯什麼;為愛犯錯要背代價。

半世紀後:歐洲

在這全世界打電腦上網、汽車多到必須為溫室效應限制使用的年代,他為恨誘拐。對這時的年輕人而言,生活娛樂刺激再多也無法滿足空虛與渴望,復古追逐帝王將相重度上癮的權力才有魅力。

他釣上她。她是個好學生、乖乖女、出身良好、不知人世險惡。他跟她聊天,聊共同的宗教信仰,談彼此人生可能達到的未來,發現他們有共同的絕望:不論再怎麼努力,他們的宗教不會是全球最大、最強勢的宗教,他們的文化不會是深受世人仰慕推崇的先進文明,他們的種族與膚色不會成為不證自明的高貴與驕傲,他們的國族不會成為全球第一。

他們一起嫉妒這個世界。女文男武,結論是無論怎麼打拼頂多淪為老二、老三、或不被世人肯定的邊緣低劣。她覺得他帥,他恭維她美,花好幾個月漫長的時間凝聚共識,規劃一場以離境參戰為終局目標的軍妓式婚姻。

她沒有抗拒。才十幾歲的小女生,別說對公政公約之類的國際條約寫什麼人命關天的人權大道理沒概念,對該國刑法怎麼規範誘拐未成年少女充任軍妓或受訓參戰等犯法行為更沒概念。她只知道學校歷史課本上教的古代皇帝全靠屠殺成功,大屠殺者的女人們貴為妃后。她浪漫地期待出國結婚。

私奔那天全家都不知道。出境後她成為軍妓團其中一員,草草舉辦一場文明世界不會承認的淒涼婚禮,懷了孕,孩子還沒生就成為自殺炸彈客出任務,直接在失序混亂的陌生國家自殺身亡,順便炸死大量當地平民陪葬。

新郎沒哭,從頭到尾依上級命令對她洗腦軍事版宗教教義。

他很清楚他要什麼;為恨犯錯,讓傻女人去背代價。這個炸死了沒關係,可以上網再釣下一個愚蠢又天真的新娘……


註:「誘拐式婚姻」是普遍的文化事實,人際互動上有偽詐不實、動機不良、目的惡劣等負面成份。但是當事人由於業障使然,多半自以為是幸福、真愛、姻緣、命中註定、革命情人、宿世夫妻等等,用兩願合意事實在事後給予正面價值肯定,讓誘拐方(以男性為主,也就是新郎)在道德、文化、法律三大領域同時脫罪。上述東西兩版誘拐公案都不可取,雙雙證明女眾面對欲愛色愛誘拐時相當愚痴,以身相許去成就男方的個人愛恨,惡果波及他人,違害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