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日 星期三

誘拐新娘:女性化霸凌(六十九)


誘拐來的婚姻是對她的終極霸凌

半世紀前:台灣

在那俗到沒有發明電腦、窮到養不起汽車的年代,他為愛誘拐。對當時的年輕人而言,人生除了工作以外嚴重欠缺娛樂,生活除了義務以外通常無甚想像,愛情變成唯一的樂趣。

他看上她。她是鄉下一朵鮮花,在眾村姑中獨樹一格,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大美人,走到哪都被小夥子追。他像個意志堅強的運動選手,一一打敗前手(情場好手),一步步逼近她的心房,從十六強變八強、再由四強奪下冠軍寶座。不料,心房變門房,她懷孕了。他萬分欣喜立刻登門拜會準丈人,正式求婚。丈人震怒又傷心,人盡皆知的美貌女兒被人占了便宜,何況又是個沒家世沒名位的平凡年輕人!

沒有人走司法途徑解決;重人情不願撕破臉。最不丟臉又最保護女兒的方式就是以「真愛」為名送她出嫁。大美人出嫁轟動當地父老鄉親,人人爭相來觀禮,互相推擠著要一覩新郎盧山真面目──哪家小夥子這麼大本事,把個如花似玉眾人追的小姐給白米煮成板條啦?

大家來湊熱鬧,全都知道這對新人先上車後補票,先報國才成家,交頭接耳講不完的八卦。愛面子的丈人看這光景哪受得了?他衝進家門抽出一大支「家法」當眾狠扁女婿,打得結結實實,打到全新的新郎西裝見血,人整個跪倒在地上。老人狠狠地打,打到披婚紗的女兒忍不住痛哭失聲。

新郎沒哭,臉上從頭到尾掛著一抹奇異的微笑。

他很清楚他做錯什麼;為愛犯錯要背代價。

半世紀後:歐洲

在這全世界打電腦上網、汽車多到必須為溫室效應限制使用的年代,他為恨誘拐。對這時的年輕人而言,生活娛樂刺激再多也無法滿足空虛與渴望,復古追逐帝王將相重度上癮的權力才有魅力。

他釣上她。她是個好學生、乖乖女、出身良好、不知人世險惡。他跟她聊天,聊共同的宗教信仰,談彼此人生可能達到的未來,發現他們有共同的絕望:不論再怎麼努力,他們的宗教不會是全球最大、最強勢的宗教,他們的文化不會是深受世人仰慕推崇的先進文明,他們的種族與膚色不會成為不證自明的高貴與驕傲,他們的國族不會成為全球第一。

他們一起嫉妒這個世界。女文男武,結論是無論怎麼打拼頂多淪為老二、老三、或不被世人肯定的邊緣低劣。她覺得他帥,他恭維她美,花好幾個月漫長的時間凝聚共識,規劃一場以離境參戰為終局目標的軍妓式婚姻。

她沒有抗拒。才十幾歲的小女生,別說對公政公約之類的國際條約寫什麼人命關天的人權大道理沒概念,對該國刑法怎麼規範誘拐未成年少女充任軍妓或受訓參戰等犯法行為更沒概念。她只知道學校歷史課本上教的古代皇帝全靠屠殺成功,大屠殺者的女人們貴為妃后。她浪漫地期待出國結婚。

私奔那天全家都不知道。出境後她成為軍妓團其中一員,草草舉辦一場文明世界不會承認的淒涼婚禮,懷了孕,孩子還沒生就成為自殺炸彈客出任務,直接在失序混亂的陌生國家自殺身亡,順便炸死大量當地平民陪葬。

新郎沒哭,從頭到尾依上級命令對她洗腦軍事版宗教教義。

他很清楚他要什麼;為恨犯錯,讓傻女人去背代價。這個炸死了沒關係,可以上網再釣下一個愚蠢又天真的新娘……


註:「誘拐式婚姻」是普遍的文化事實,人際互動上有偽詐不實、動機不良、目的惡劣等負面成份。但是當事人由於業障使然,多半自以為是幸福、真愛、姻緣、命中註定、革命情人、宿世夫妻等等,用兩願合意事實在事後給予正面價值肯定,讓誘拐方(以男性為主,也就是新郎)在道德、文化、法律三大領域同時脫罪。上述東西兩版誘拐公案都不可取,雙雙證明女眾面對欲愛色愛誘拐時相當愚痴,以身相許去成就男方的個人愛恨,惡果波及他人,違害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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