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日 星期二

莫謗楞嚴


如來謂斯經可以鼓吹乎群心,開決乎佛性,爰集大眾,會于室羅筏城。天龍鬼神,共覃斯教。嗚呼!三界以五欲而成,故摩登伽以宣淫,為發題之始也;眾生以愛纏而起,故阿難以破惑為成道之基也!是以論有心,則以無心為攝;悲有生,則以無生為誘;談有相,則破一切色境為主;示有作,則脫一切煩惱為樂。此蓋覺虛妄,而歸真實也!至若舉三十六地獄之因果、十鬼十類之緣業,此蓋昧真實而起虛妄也!不明實相,無以煥菩提之心;不破妄塵,無以悟眾生之性;是法微妙,知之者亦已鮮矣!能深究於此,復廣其利於天下。

《新印大佛頂首楞嚴經序》前雄武軍節度推官許洞撰

這段序文,出自古人手筆;自古以來,亦有上根利智之在家護法,護持薰修楞嚴經。可見得,對楞嚴法門之相應,不拘僧俗二相,乃法緣與根器問題。同樣的,自古以來,世間會謗經、疑經之俗漢所在多有;也各有各謗經、疑經的個人動機或論據。不論如何,檢視一個人在真實人生中,現實食衣住行或人際關係的真相,往往謗經、疑經的真正原因就在那裏--楞嚴經這部經,對生死根本的開示如此直截了當,而且絲毫不隱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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