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7日 星期六

法施,法食


攝持身口意,不造三惡法。
處在於居家,廣集於群賓。
信惠財法施,以法立一切。
住彼學彼法,則無他世畏。

《雜阿含經》


一切施中,法施為勝。

《金光明最勝王經》


願諸眾生得法喜食,不求愛食。渴仰法味,離生死愛。

《大般涅槃經梵行品》


若人以滿恒河沙數大千世界七寶,供養一切諸佛,勸請功德亦勝於彼。由其法施有五勝利,云何為五?一者、法施兼利自他,財施不爾;二者、法施能令眾生出於三界,財施之福不出欲界;三者、法施能淨法身,財施但唯增長於色;四者、法施無窮,財施有盡;五者、法施能斷無明,財施唯伏貪愛。是故,善男子!勸請功德無量無邊,難可譬喻。

《金光明最勝王經》


復次由五因緣,於諸財施,法施為勝。

一者、財施,於他身中發起惡行。法施,決定起諸善行。
二者、財施,於他身中發起煩惱。法施,能令對治煩惱。
三者、財施,於他身中無間引發有罪安樂。法施,能令無間引發無罪安樂。
四者、財施,若佛現世、若不現世,易可獲得。法施,若無諸佛現世,難可獲得。
五者、財施,施而有盡。法施,施而無盡。

《瑜伽師地論》


檢持是法,施眾生已,復以具足所有布施。持是功德與眾生共,為阿耨多羅三耶三菩,不為二地。是為菩薩住於精進攝取檀波羅蜜。

《放光般若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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