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30日 星期三

一個同妓的誕生:女性化霸凌(四十五)


她來告訴我她要下海當妓女那天下午,風和日麗的,空氣香香的。

她很開朗,一個典型的台灣女大學生,長相很好,頭腦很好,一切正常。她說她是個天生的女同性戀者。身為同女的她以知識份子的口才講述同志的社會處境,告訴我她七早八早知道她的人生定格成了死局:

她是女同性戀,沒辦法成家立業結婚。同居也好,不同居也好,沒辦法收養小孩。她跟很多她的同道人一樣要一生躲藏受盡台灣人歧視。當台灣社會的異性戀者可以公然自由嫖妓或消費牛郎時,她們那種人連去哪裏找同女嫖都不知道。

她決定服務弱勢──異性戀者有婚故意不結可以嫖妓,已婚已生也故意嫖妓,她認為她們同志圈實在可憐到家,沒得結婚也沒得嫖妓。所以,用她的大學生頭腦一思考,她決定親自下海服務其他同道人。她與熟識的T-Bar老闆談好合作方式,連地點、場所、宣傳、客源、……通通都講好了。她很興奮,覺得她像在經營慈善事業服務弱勢族群,而且可以一一挑選自己喜歡的女生進行性交易。

她宣稱要成為台灣史上開山祖師級的同妓時,滿臉是聖潔高貴的表情(她真心認為是在做好事,正確來說,是推廣基本人權且成就社會公益)──當台灣社會故意斷掉同性戀者的正淫婚姻大路卻又同時廣開異性戀者的邪淫買春大門時,偽善扭曲到極致的性文化足以讓一個讀法律系又冰雪聰明的台灣女同志大學生決定下海當同妓。

台灣社會不讓她結婚沒關係,她可以選擇下海當專門服務女同戀者的妓女。

異性戀能合法結婚又能公然買春,她至少要替同性戀圈爭取到買春的權利。

這真是台灣人的悲哀……故意斬斷一大群台灣居士的結婚正道之後,替台灣量產同志轟趴與同妓。眾生想結婚安定下來偏偏不讓他們成家,逼他們一輩子流浪在轟趴雜交、同志性交易、沒有名份或身份的同居、或我倆沒有明天的一夜情。

不開正淫大路給眾生走,倒逼眾生選擇邪淫。

斷眾生正路又把眾生逼上邪路,愚痴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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