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31日 星期四

婚姻,你叫「無責任行銷」


台灣家庭一個接一個燒炭自殺。沒有人會道歉說聲:「對不起。催婚催生把你們催進一個以全家自殺收場的悲劇之家,是我們催婚催生者、主流社會共業全體的錯。」

上行下效。官方催婚催生半世紀,養出民間大量本身婚姻問題重重卻三天兩頭四處主動向單身人口行銷婚姻的中老年歐巴桑。

一催經年,終於正色對歐巴桑講了點具有消費者保護基本概念的答話。「那好。如果聽妳的去結婚,婚後經濟不好的話,妳要給我錢。婚後丈夫外遇而離婚,妳也要負責。小孩教育出包或教不動,妳也要分擔。婆媳問題、家計問題、夫妻相處問題、兒女教養問題……只要結婚出任何問題,我一律來找妳!」

歐巴桑很顯然只想把年輕人(正確來說是出家很多年的比丘尼)推入世俗淫欲火坑,並不想對她的勸淫言論負任何實際責任。她臉色一變,從此閉嘴。她跟世界上所有向公民推銷婚姻的國家一樣,只想推別人進入婚姻關係,一心一意行銷民事婚姻契約要別人盲目去簽,但是,對於他人輕信其言結婚後所發生的種種惡果難緣全都不願意負責。

國家就像歐巴桑。國家會說媒當媒婆,年年月月催婚催生,更喜歡居間拉線湊成人民之間的情欲關係,但是,國家完全不想替人民的婚姻下場負任何責任或分擔任何苦果。在催婚催生之後,歐巴桑不會因為你家境有困難而慷慨贈送幾百萬安家費,正如國家不會因為你窮到要大人帶小孩舉家燒炭自殺而拿出國賠救你全家一命一樣。

消費者,請當心!

人民,請小心!

向你推銷婚姻的法人或自然人,國家也好,歐巴桑也好,推你入火坑卻不想替你分擔任何苦果。催婚催生是一種鑽透法律漏洞的強勢民事契約行銷,夾帶異性戀社會主流壓力向所有公民施壓。若是耳根子軟一簽下去,死活悲喜是當事人的事,當初勸說遊說的人不會背任何婚姻行銷責任。

結婚者自負其責。

催婚催生者依現行法規可以逃避所有民刑事責任──無責任行銷。

關於這點,催婚催生比黑心食品更糟。黑心食品至少還能在幾天內全部下架回收銷毀、針對消費者進行賠償。結錯婚呢?家暴呢?亂倫呢?全家燒炭自殺呢?從國家到歐巴桑,全都沒有能力擔保別人結婚成家會幸福快樂收場,偏偏個個都很會催婚催生,等催完又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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