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8日 星期三

被當真的玩笑


讀一本法律小說,書中提到一個爆笑到極點的純文創宗教法律個案:

有一個大學生閒來無聊,趁社區裏的清真寺在舉行宗教節日儀式時,背著媽媽從家裏的冰箱拿出一只冷凍的豬頭(frozen pig's head)對準該寺門口朝圍牆裏扔,解凍的豬血沿路滴淌弄髒高級地毯,驚動教徒,以為有人對他們的信仰有意見。地方事件引起旅遊記者注意,被媒體大肆渲染報導,從地方電視紅到全國電視變成大新聞。大學生惡作劇完就直接離開現場,不知道信徒的反應,直到晚上回家看電視才發現事情大條了,嚇得六神無主跟媽媽坦誠自己做錯事。他的媽媽氣得半死,打電話找當大律師的大弟求救。大律師聞訊沮喪不已,推測頑皮無知的外甥很可能會被告,罪名極可能是仇恨罪(hate crime)。大弟深感苦惱,離婚無子又同樣在法院體系服務的二弟打電話安慰氣頭上的媽媽(他的姐姐),才開口問外甥怎麼幹出這種事情就被姐姐激動吐槽:「你最後一次養小孩是什麼時候?我可從來沒追問你不孕是不是因為無精蟲或精蟲太少!」她才發完飆,二弟馬上冷靜地反問姐姐有沒有吃藥。

現在問題來了。

開玩笑的人高估玩笑對象的包容度、幽默感、寬容雅量、忍辱修養,說出或做出可能會冒犯對方或使對方很不舒服的言語或行為時,怎麼辦?世界上有沒有「玩笑過當」或「開玩笑開過頭」或「EQ太差不懂人情世故」或「顯屬過度白目」這類法定免責或減責理由來緩衝夾處在宗教自由與言論自由中間的灰色地帶的「不禮貌又傷害宗教感情的不當宗教玩笑」?若完全偏坦宗教自由而全面封殺這類白目玩笑的話,有損言論自由;若完全偏坦言論自由而全面放任這類白目玩笑的話,有損宗教自由。當白目的玩笑被當真時,有沒有可能找出中道的、圓融的處理辦法,讓雙方有和解、理解、甚至諒解的空間?

讀完這個荒唐可笑的純文創個案後,思索會不會有什麼調皮搗蛋的學生或小朋友把冷凍的豬頭往正在辦法會的佛寺的素食供桌扔的問題,也沙盤推演了師父們與信徒們可能的反應。一般來講,佛寺的包容度很高,大家都很在乎《金剛經》中的忍辱仙人立下的修行典範。若針對平空亂丟過來的豬頭事件開示的話,正經八百的法語教化內容可能遠比依法律判刑定罪更加倍折磨胡鬧的當事人:「小朋友,殺豬就是跟豬結大惡緣、造殺生業。殺業招殺報,冤冤相報沒完沒了,生生世世互討殺債,輕則多病短壽易夭亡,重則下墮三惡道!在大家集眾共修的法會亂丟豬頭故意弄髒壇場真是愚痴啊!」

「愚痴」是古代譯經大德的文言文高級用語,用現代中文翻譯就是傻、笨、呆,也就是台灣民間通俗講法「白目」的意思。這就是節省司法資源的處理辦法:既然小朋友膽敢公然開白目的玩笑,就直接公開告訴小朋友他的言行很白目,告誡下不為例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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