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0日 星期四

宗教世俗化(二十九):以神之名逼婚


「耶和華」三個字從此在我心目中與 Playboy裸女色情雜誌不可切割

她很頑皮,翻出整櫃天價英文版花花公子雜誌給我看:「哪,全都我爸的!」她邊說老爸很色,邊翻出其中一本其中一項專題給我見識世面。原來大人的世界在搞這個。那項專題是集合大量女性的外陰部特寫照片,洋洋灑灑好幾彩頁全是不同人種、不同年紀、不同顏色的女體性器。

「妳家不是四代天主教?妳不是從嬰兒時期就被強迫受洗?不是每個禮拜上教堂?妳爸怎麼這麼色?」我覺得很奇怪。

她的解說,從色情角度來看,是指責人子為淫欲不擇手段的求偶過程。從不色情的角度來看,就是自剖連她自己都不屑到極點的個人生命史。

「我爸長得很醜。又胖,又矮,又禿,看起來很老氣,一點都不帥,只有兩個優點,有大學文憑跟宗教信仰。他在教會裏看上我媽,我媽比他高快一個頭,就開始追。我媽不喜歡他,他就趁每次上教會的機會親近我外婆,跟我外婆拉關係。最後,他跟我外婆講說他夢到上帝,主,耶和華示現神蹟說我媽一定要嫁他,是神的意旨,講到我外婆信。我外婆一輩子信上帝,又很信我爸,逼我媽一定要跟他交往。結果,我媽本來不喜歡他的,因為我外婆施壓只好交往,最後嫁了。」

以上帝之名逼婚。

婚後經年累月重金收藏大量英文版、原版色情雜誌。

利用夢見上帝的名義與根本不愛他的女性行淫生殖。

趁女嬰出世沒有判斷力、自主力時強迫嬰兒受洗,自幼逼上教會。

自幼拿《聖經》教親生女兒兩項人生觀:一,動物天生是要被人類殺來吃的,上帝創造動物的目的就是給人吃。二,性是神聖的,婚姻是神聖的,男女交媾是神聖的。

年幼的我看著她。那一年,還沒學佛,也還沒學法律,但是一股直覺告訴我這件活生生的、真實的台灣宗教逼婚事件怪怪的,有些很難用語言表達的什麼強烈的犯罪成份,總像是犯了什麼天大的不該犯的道德錯誤。宗教信仰放在有性慾的凡夫手裏非常可怕,什麼離譜的事情都做得出來。

她實在太不屑她老爸也太受不了外婆與老媽處理情欲與婚姻的態度了。她一輩子到處公開出櫃她是個天主教拉子,而且,拿著《聖經》強調她對女人的性欲就跟男人對女人的性欲一樣神聖,一樣被上帝背書與祝福。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