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7日 星期六

佛典故事:邪惡的妾 The Evil Concubine


一、愛與恨

恩怨的開始往往是從細微的小事開始,因因果果如漣漪無限擴散。

「相國,我來找你談公事!」法施王子說。

「王子,您來啦!咳咳,寶貝,人家好想您!」相國還沒來得及公事公辦答話,論輩份理應列為「小媽」的國王愛妾就媚媚態態地做作扭捏迎上前來。「來,給小媽抱抱!」她嘴上嬌滴滴地說著,整個人拼命貼近王子的身體就抱緊處理,完全沒有保持「母子級社交距離」。

「什麼?成何體統!」法施王子倒退一大步,用力掙脫她的魔爪。

「……」相國年紀一大把,當然懂這場面什麼意思。一個人做作地故意假咳又使勁媚態想勾引別人注意,動機無非就一個字:淫。

「今天似乎沒辦法談公事,我走了!」法施王子伸手拍拍相國的頭,示意告辭。沒想到,這一拍把相國的官帽不小心拍掉了,露出相國一毛不生的大禿頭。

「嘻嘻,相國,原來你如此光芒四射啊!」倒追「王兒」的愛妾當場笑了出來。

「哼……真丟臉!」相國年紀雖然一大把了,很在乎自己在女人心目中的形象。這一出糗,他無地自容,對無辜失手的法施王子心生憎恨。

想愛的得不到愛,原本無恨的卻恨了。

二、夫與妻

愛妾移情別戀、圖謀母子亂倫的事實,她不敢講。她由愛生恨,利用身為妻子的身份向丈夫進言,著手父子離間。

「嗚嗚,大王,妾被王兒調戲了!我雖然出身微賤,不是公主也不是貴族,更不是正室皇后,可是再怎麼說都是國王明媒正娶的偏室姬妾!法施王子怎麼可以對母親有非法肖想?」

「王兒調戲妳?不可能!我兒子從小學佛,想的是佛法,說的是佛法,做的也是佛法,大家都知道!不只宮廷內部知道,全國百姓都知道!」

「大王不信?嗚嗚……妾無端受辱不如去死……」

她是個亂倫通姦未遂的人妻,為了報復年輕俊美的法施王子,不惜向身為父親、丈夫的國王數進讒言,滿嘴謊話終於打動了國王。離間計成功了。

「愛妾,本王相信妳了。可是,皇室父子骨肉為女色相殘的事,本王不做。就把他流放到邊疆當小國王吧!只要誇獎他學佛度眾的願心,他一定會走馬上任!」

「大王英明!」

如此,法施王子被流放整整一年,在國境之邊認真執政,創造當地前所未有的太平盛世,經濟發達,人口增加,百姓滿意度爆表。短短一年就打造驚人的政蹟,全宮廷上下都讚嘆不已、崇敬勝前,讓愛妾咬牙切齒,內心加倍怨恨。

三、酷刑,假新聞,偽造公文書

相國與愛妾一樣恨法施王子,視他為共同的敵人。他們受不了皇室對王子的肯定,決定一起合謀除掉心頭大患。他們趁國王外出時偷國王的王印封蠟,冒用國王名義偽造一封公文書,大意略說如下:「王子自以為執政有功,功高蓋主,心生驕慢,犯下重大逆罪。唯父子一場不忍判死刑,輕判以鑿眼自盲自殘之刑即可。請王子見信立刻執行,自我了斷成為視障目盲人士,在國王特使現場確認過後遣使回宮稟報。」

這封偽文(以酷刑為目的的古代假新聞)立刻在邊疆小國領地瘋傳,讓內閣集體震驚不已。「王子,您別信!一定是王宮鬧鬼或有妖怪迷惑,國王不可能寫這種信!」老臣老將從年輕追隨國王到老,很清楚他的脾氣。

「不,這一定是真的!我不能為了愛惜色身就故意違背父訓,那是大逆不道、大不孝!」

「王子,萬萬不可!不要上當!」

「給我三天的時間交接政務!三天後,我會親自在市場上召募百姓的小孩子幫我行刑,再把我的雙眼交給特使帶回王宮!」

三天以後,法施王子成為盲人。

相國與愛妾一起買通的特使騎馬飛奔返宮,將血淋淋的新鮮眼珠交給相國檢查,相國再轉交給愛妾驗收。

「哼,你以為你多帥?既然不服從我的欲望,體驗鑿眼的另類快感如何?爽不爽?」愛妾把法施王子的眼球吊掛在她的雙人床床頭夜夜觀賞,藉以滿足她求不得苦的變態心理。「邪淫不是真愛」是客氣的說法;事實上,她是個有嚴重戀物癖、性心理異常的上古性變態;妄想的男色得不到,挖掉對方的眼珠擺著發爛也能獲得心理滿足!

四、夢境與現實

「愛妾,奇怪,昨晚本王做了怪夢!」

「大王夢見什麼?」

「嗚嗚……很悲慟的夢!夢見一隻大毒蜂螫瞎了王兒的雙眼,讓他雙目全盲!我兒子難道出事了?」

「大王,夢都是虛妄的!放心,王子沒事!」

怎麼會沒事?雙眼全盲的法施王子完成政權交接以後靠彈奏音樂維生,成為巡迴各國賣藝的街頭表演藝人。他漫無目的地流浪,這一夜來到原本就與他有聯姻訂婚婚約的外國公主(王妃)居住的國家。外國國王與外國公主都是愛樂人士,宮廷典藏不少世界級名琴,好心邀請視障街頭表演藝人入宮表演。這一表演,曲目盡是讚嘆歷代先王德政的高雅宮廷語言,又是自哀無依無靠被父親斷絕父子關係的棄子心聲,讓外國王室父女聽到哭了。

「父王,他……他不是別人,他應該就是我的未婚夫啊!」外國公主發現了。

「什麼?」

「父王,世界上只有他能用這樣的內容作曲作詞,也只有他有這樣的心境!」

「哎……友邦到底是出了什麼事?這對上慈下敬的模範父子怎麼會無緣無故翻臉絕交呢?」

「嗚嗚……小女不知道!就算不知道王子出什麼事,小女必定履行婚約,絕不嫁給別人!請父王母后恩准小女就此出嫁,舉辦完婚禮就陪王子返國!」

「那……就依妳的意思,讓你們結婚吧!」

五、真與假

「聽說有一個巡迴各國賣藝的街頭表演藝人入境,召他進宮表演!」做惡夢的國王想換換心情,決定舉辦一場室內藝文表演。「藝人」雖然雙眼全盲、形容憔悴,但是聲音沒有改變,國王一聽對方說話就知道是自己視如珍寶的獨生子:法施王子。

「你……你不是王兒嗎?嗚嗚……幸好你人平平安安活著!」國王哭了。

「是……父王,父王啊,不孝兒惹您動怒是兒臣不對,請您原諒!」法施王子也跪地痛哭。

「終於回家了!太好了!嗚嗚嗚……」皇室成員不分身份高低全都為父子久別重逢大團圓的溫馨場景感動哭泣,只有兩個人呆立在原地沒有正常反應。

「大王,容媳婦向您報告事情的本末真相!」遠從外國嫁來的王子妃當場告訴全體皇室成員王子接下召書以酷刑自殘毀目的前因後果。

「什麼召書?什麼挖眼睛公文?本王哪有寫那種荒唐的信?我是講道理的國王,不是屠夫,更不是開集中營的妖魔希特勒!該死的賤妾!那個無仁無德的壞女人竟有種做這種傷天害理的壞事,離間我們父子在先,逼殘王子在後,她一定有問題!那種亂政好淫的女人放在後宮就像一粒毒藥放在飯碗裏,先除掉她再說!有沒有共犯?誰派特使去接收王子的眼球的?誰?……什麼!竟然是相國!氣死本王,後宮有毒很衰了,竟連朝政都雜毒!把他們兩個一起打入大牢處以棘笞之刑,再把黏膠灌到他們的傷口裏用營火燒烤,等傷口裂開、發炎、化膿以後再扔到郊外活埋!」

什麼是真的?什麼是假的?

她在斷氣前神智混亂地胡思亂想。既然不愛國王,何必嫁?既然想要王子,何必逼他流放、自殘、雙盲?既然都不是真愛,夜夜凝視著法施王子漸漸腐爛的眼球而產生的心理快感又是怎麼一回事?愛都愛假的,恨倒恨真了。日日謊話連篇講到不認識真實的自己,浪費時間虛耗一生,內心空虛,一無所有,最後到死都不知道人生的意義是什麼……


原典出處:《六度集經》


-修行筆記-

一、《六度集經》云:「菩薩受佛淨戒,寧脫眼而死,不犯淫生也。」顛倒眾生為淫欲而兇死,菩薩為持守不邪淫戒/不淫戒而死,因果天地懸隔。

二、邪淫為何多假愛?真愛為何重點反而通常不在淫色?

三、想通姦的配偶通姦未遂後還心有未甘向無知的另一半誣指「無辜的預謀通姦對象」調戲、勾引、性騷擾自己的事件絕對不只在古代發生,現代也很多。現代不就有無良又無恥的人師在誘姦年輕的女學生以後拿妻室可以告她通姦罪並片面對丈夫撤告的老舊法律效果威脅相逼的事實嗎?主動邪淫、主動勾引、主動性交的通姦者反過來誣指被動的小三,死不承認「姦情主動方」就是通姦配偶本人、主動性交者逃過法律責任又讓被動性交者背黑鍋的惡事早就發生過了!

世界上絕大多數人夫才是「通姦主動方」,但往往向人妻主張他是「被」小三勾引,讓人妻利用通姦罪的老舊法律制度攻擊小三、保護丈夫。政府遷台後法院審理過的通姦罪定讞判決有多少?當中有多高比例是通姦者誣告小三、小王色誘已婚者的誣告案?有多少配偶寧願包庇雜交、貪淫、外遇的另一半也配合著片面對配偶撤告,逼被配偶追求、誘姦、以性交合意加以勾引而雜交行為即遂的被害小三或被害小王支付巨額賠償?這類冤案有沒有開庭再審的可能?明明自己主動勾引第三者性交又事後賴皮推給第三者、主張第三者勾引自己出軌的說謊通姦者(通姦罪法條的確是相當有效的誣告工具;絕大多數配偶基於心理防衛機制都會出庭主張小三、小王勾引配偶、誘惑配偶性交,不肯承認是配偶本身對性生活不滿意而主動對外通姦:一邊保護主動通姦的加害者一邊與主動通姦的加害者一起攻擊被動通姦的被害者)是不是應該依法繳還當年誤判的「不當得利」(通姦民事賠償)給被違憲的通姦罪法條入罪的第三者?甚至,如果涉案夫妻本身就是性心理異常者、性變態者、特殊性癖者(歐美有不少經典個案,歷史悠久,也有偷窺狂丈夫強迫以處女之身出嫁的人妻長期與幾十人、上百人通姦以供他偷窺觀賞的實際判例),把他們的(通姦)性行為當成一般精神正常、行為能力完全的夫妻審判有沒有問題?性心理異常、性慾偏差、性變態、雜交性癮都是重大精神疾病,本來法定離婚都可以成立,在夫妻之一方有異常性心理、性癮需求、常態性雜交傾向的前提下單獨判第三者有罪有沒有問題?

通姦罪在1949後判了這麼多,有多少個案真的針對涉案夫妻做過全盤的地毯式心理測謊與社交人際訪談以調查所有當事人的性行為、性心理、性活動真相?其中有多少誣告案應該被平反或補償?有多少是夫妻設局詐騙巨額通姦民事賠償的仙人跳事件?有多少主動通姦性交的配偶被撤告、被無罪、被無責,反而被動被人夫人妻誘姦、追求的第三者背負罪名與賠償,人財兩失還受盡社會指責?通姦罪違憲時代如何實現正義?

通姦是邪淫。但是,道德上或法律上如何究責才符合因果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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