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7日 星期三

飢餓、抗爭、人性黑暗面


朋友有意進行飢餓抗爭,公諸媒體進而逼司法界反省及修法。

他倒從我的記憶角落中翻出了久埋不回顧的八識種子。在青春期,我曾經有餓整整三天多的經驗。只喝水不進食、平靜地等餓死,沒有開口告訴任何其他長輩、師長、同學──當時以為活著也橫豎是打罵凌辱度日,假如故意剝奪購買食物的零用錢也是一種親權(長大才知道它屬於親權「濫用」或「惡用」),不如順大人的意思就直接餓死,當作虐童最後一招,從此一了百了。

最後沒餓死。加害人心生恐懼,可能真的怕出事,闖進房門硬把糕餅類之類的什麼東西硬往嘴塞,以極度嫌惡的表情大聲喝令:「吃下去!」一個餓三天多餓到習慣的人忽然被逼迫吃下含油含糖的食物,哪怕只是一兩口,四大的反應只是噁心與反胃,嚴重不適。從咬、吞、到入腹,一種陌生異樣感。

能故意餓一個發育期的小孩餓上三天多,為了害怕出人命事情鬧大才再度以兇惡的姿態神情逼食;成人也有這一面。一心十法界,人性的確有黑暗面。起瞋心能故意餓死小孩,為了貪著肉味也能年復一年無視全球飢餓人口,照舊擁護富國的肉食文化與全球性的糧食分配不正義。

人生教我幾件課本上絕對不會教學生的基本事實:

成人不見得愛護新生代,惡念、惡言、惡行的態樣非常多,難以表述。家庭不見得是溫暖的避風港,也很容易成為命案現場;家庭內幕如何光從表面看都不準確。女眾心不美又缺德,一天到晚追逐外在的華衣、香水、名牌、眾人虛情假意的浮誇也了無益處。飢餓就算作為抗爭手段,對於不慈悲、沒有同理心、瞋恨心熾盛的眾生也起不了作用──除非加害人害怕鬧出人命後自己東窗事發要扛責任、付代價。

誰也不知道在家門的另一邊發生了什麼事。當年餓了三天多、平靜地照舊上下學等死。只要不說,別說學校的老師、同學不知道,對面、對門、樓上的鄰居兼親友也完全不知道。

家門內自成王國疆域,自成一個民主法治非常難以碰觸的社會角落。家本身就是社會治安死角。遇上善緣福緣是前世修,遇上惡緣孽緣就個人看著辦──劫難過關屬命大,在劫難逃就直接往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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