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8日 星期二

不邪淫戒:性侵文化的雙重標準


性別文化的偏差雙重標準有一張「文化試紙」足供檢測其邪淫道德評價尺度。這張文化試紙就是性侵害。

青少年身為男眾,當他把自己的色身當成「性侵主體」、加害人時,可以公開威脅要強暴青少女。話放出去,其他年長男眾也公開力挺他的言論,宣稱rape只是一個字、沒有什麼。Rape?沒什麼嘛,他只是開玩笑,老年男眾幫腔道。

同樣一個青少年,若被年長男眾提醒「縱然身為男孩也有可能被其他(已婚)男性強暴」的人生現實後,馬上產生完全相反的激烈反應。他四處告訴眾人,這個年長男眾是可怕的、物色男孩為性對象的潛在大惡人,要求所有年長男眾一起攻擊他。當青少年的色身被放置在「性侵客體」這個性別文化框架下的受害者位置時,其他年長男眾就默然了。再也沒有任何一個男眾敢說rape只是一個字、沒有什麼。

曾有不少女眾私底下向我抱怨她們的丈夫或男朋友或將自己當成準男眾辦理的T朋友非常自私。這份「自私」在面對性侵害的道德立場上猶為明顯:在合理化男眾對女眾的性侵害、集體保護男性性侵行為人或潛在行為人並且默許他譴責被害女眾的同時,對男眾與男眾之間的性侵害卻自古發明了一項強而有力的性別文化制約:男同性戀歧視與男同性戀文化禁忌。藉由性別文化上的激烈污名化男同性戀行為塑造出保護絕大多數的男眾避免站上「男性性侵犯的加害對象」、「受男性性侵犯強暴的受害人」的不利位置的性別文化保護網──早在道德系統與司法系統介入之前,已經使用性別文化制約避免多數男眾淪落到「男眾的性侵對象」的受害位置上了。

污名化男同性戀加上合理化男性強暴女性的性侵害行為,等於一個高度保護(異性戀)男眾與高度加害女眾的偏差性別文化。這個文化系統一邊代代重製、量產加害女眾的大量男性性侵犯並合理化異性戀式的性侵邪淫,一邊代代嚴格禁止男眾與男眾之間的任何兩情相悅、形同合法夫妻的欲愛色愛。

在性別文化上,(異性戀)男眾自古是自私的。男眾保護男眾的文化手段遠遠優於保護女眾的文化手段,並且利用偏差性別文化與男眾之間的兄弟情誼替身為(潛在)性侵犯的弟兄合理化性侵行為。對加害女眾的男眾性侵犯,多數男眾很寬容,聯手指責錯在女方者大有人在。等到被強暴者身份是男眾時,多數男眾的文化態度就截然相反,痛罵男眾性侵犯者大有人在(以污名化男同性戀者為主,忽略性侵男童者有不少已婚或未婚「異性戀」或「雙性戀」男眾的事實),而且沒有任何一個男眾會替強暴者幫腔指責被強暴的男孩或青少年。

男眾對女眾自古不休歇的性侵大邪淫(強暴文化)無法根除並非肇因於男眾先天生理上形同畜牲、無法控制(佛陀的示現與身教證明這類「男欲失控說」只是塘塞藉口,地球上就是有淫機全斷、無明惑盡的男眾),而是長期被男性優位的偏差性別文化邪見後天縱容出來的。這種惡質文化不但縱容、支持男性強暴犯,也代代量產男性性侵犯。在默許、縱容、合理化部分男眾將加害對象鎖定為女眾的惡念惡行之餘,同時代代千方百計保護男眾不成為男眾性侵犯的性侵被害人,甚至不惜拿不少情同夫婦的男性同性戀者當文化祭品。

以性別文化持平以觀,自古多數異性戀男眾表面上口口聲聲宣稱他們「愛女性」是假話,自古居高不下的男性性侵女性惡行案發率就是最明白的典型文化證據。迄今都仍有男眾當眾宣稱:「Rape女眾沒有什麼;它只是一個字、一個玩笑!」──傳統異性戀性別文化骨子裏真正的核心人生觀是對女眾的鄙視、輕賤、與仇恨;該文化系統表面上、檯面上、公關上雖然聲稱尊重母親,背地裏其實公然支持針對女性進行的邪淫與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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