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3日 星期三

Distance:道德罪惡感稀釋工程


How does it feel to live like a professional serial killer? Are schools crime-preparation-camps for modern society? Maybe ancient religious tradition claimed that all sex is sin is right on the mark, most people were born to be serial killer carnivores anyway. When people are under control, they only kill animals; but in case they’re out of control, they kill other people. “It’s normal to kill,” adults teach children this way, “we were born to kill and eat meat.” This is a planet full of carnivore schools, that is to say, full of killer-training-camps. If we adults encourage children to live like legal predators, how can we blame them when they grow into illegal killers? Legal logic treats those two types of murder differently, but their cultural logic is 100% identical.

只要肉食文化的合法謀殺累犯犯行不終結,人類就沒有全球和平無戰的一天。縱使不論宗教詮釋或生死輪迴觀,純就社會文化層面討論,肉食文化打造出的教育系統本身就是殺生犯訓練營。不論是宰殺動物或謀殺人類,依法律邏輯定位不同,但是心理行為連動機制的後設文化邏輯如出一轍。若從動物的角度觀察,全人類都是恐怖份子:很會殺,一直殺,一殺一輩子。

一、當代教育電影:小豬教室

肉食是本能或教育?肉食是人類天性傾向或社會後天薰染?實驗證實絕大多數嬰幼兒都會本能地抗拒葷食,但是在成人強迫餵食與後天教育下養成肉癮,從此多半一生戒不掉。被洗腦長大的父母/成人成為教師洗腦新生代繼承肉食主義是全球通行的社會教育慣例,迄今依舊如此。

替小豬取名字代表「食物」向「生命」移動的心理認知與社會定義。小豬吃園藝蕃茄,人開始追問吃動物食物與植物食物的差異何在。在廚房料理肉食的成人自述幼時也認為殺死自養小豬烹食的大人是「魔鬼」,卻不斷強調豬肉非常好吃。畢業前學童開放討論表決,不願意殺豬吃豬者占一半,老師開始接洽農場或動物園領養事宜,徒勞無功。學童依民主原則召開多次班級會議,許多直覺想法都是經典的動物權爭議,包含生命哲學問題:殺動物和吃動物哪裏不同?殺養過的與殺沒養過的哪裏不同?活著的意義何在?猪是為了被殺死吃掉才存活的嗎?人類又是為什麼活著?

片中提及兒童對成人世界的常見誤判:兒童以為從事養殖業的業者對親手養大的動物一定會建立寵物般的感情,事實上並非如此。成人在社會染缸薰修太久,絕大多數都已學會用功利立場處理現實問題,家庭圈養者與養殖業都可以完全抽離感情,單純將被飼養的動物當成「物件」來殺死與分食。一般而言,會保有赤子之心、在宰殺過程突然發覺彼此同為生命的同理心而中止的反而是稀有少數。

養完小豬殺掉分食的生命教育殘忍嗎?有爭議。若有「錯」,「錯」在太誠實地對學童公開坦白被國家機器與文化機制長期蓄意遮蔽的肉食社會運作真相,這種「錯」正巧錯在實在太「對」,正確指導學童誠實認識社會運作在文明假面下的血腥真面目。如果那種誠實教育方法叫「殘忍」,那麼,地球上所有以肉食主義為主流飲食文化的國家都無比冷血暴虐,年年縱容成億上兆倍的動物謀殺與食屍傳統,靠合法屠宰支撐肉食文化背後的故意謀殺,謀殺完舉國分食。地球眾生的業報就是相殺相食無有了期,來這顆以屠殺為生存基礎的星球投胎本來就是業障深重;業障不重根本不會來。

肉食主義是兩次世界大戰後的健康飲食教育主流有其時代背景,當時醫界主張素食營養學的醫學論文被打壓,各國政商集團全力扶植肉品產業且推廣肉品。這段被刻意隱瞞的史實不但戰後出生的世代絕大多數不知道,連後期受專業醫學教育的醫護人員也不盡然知道。課本印刷的內容是肉食主張,教育者當然絕大多數教授學童食肉,也就是公開指導下一代屠殺,灌輸對動物可以合法謀殺的社會觀念。教育者最辛苦的地方是不論知不知道當年自己被洗腦培養定型的意識型態有沒有問題,都要面對新生代純真而人性的反應,一次又一次重新反省、檢討、面對自己。如果有朝一日覺悟當年父母師長教導自己的殺生知見不正確時又如何?論身份階級應該感恩服從對方,論因果業報對方卻是以盲引盲的惡知識時又如何?時代變遷,為全球暖化與資源分配不均問題而修正肉食主義、提倡素食主義的呼聲漸高,當年教導「昨是今非」的飲食觀念的教育者又如何自我調適?時代共業往往就是如此,當時以為正確,事後發覺錯誤,這是沒有神通的凡夫要面對的人類極限。

二、社會距離工程與蓄意資訊穩匿

電影結局是將養大的豬送給肉品工廠處理,不直接現場宰殺給學童看。這種方法非常經典,也很常見,就是社會距離工程與蓄意資訊穩匿。養殖場與屠宰場的「製程不公開」,傳統市場與超市的「不現宰」,邊執迷肉食邊寫詩弄文「君子遠庖廚」,活的生命與死的食物之間處理現場的「人為資訊隱匿」都是行之有年的社會慣例。平民百姓對待畜牲道是如此,權貴政要對待平民百姓也是如此:指派對公民沒有任何社群認同感的外人擔任依上級命令實施不人道或反人權處遇的公職,以便可以狠心下手傷害或殺死抗爭群眾;調派異鄉遠地的公務人員對本地人進行屠殺、整肅或鎮壓,避開人情壓力與社會脈絡以便毫不留情侵害人權。最後,最極端的發展從已經建立的國家機器延伸到打算自組新興國家機器的暴力恐怖份子:全球各國徵召外國民兵對本國當地公民從事恐怖主義屠殺行動,故意徵召對社會存有強烈不滿或不適應的外國人或強抓一無所知的外國兒童加以實施軍事訓練,以便可以盲目服從軍令血洗當地住民,完全不夾雜民族感情或在地情誼,殺人像屠宰場殺豬一樣。

距離稀釋感情也模糊人性,足以遮蔽或去除道德罪惡感,是人為社會工程中進行大規模民意型塑的重要社會技巧。人類社會出於死亡禁忌文化刻意隱瞞大量死亡資訊,在活體色情資料全球氾濫的同時嚴禁人類屍體或動物屠宰相關資訊的流通散播。既然絕大多數葷食人口都沒有(長期、近距、現場)觀察過肉品製程,對屠宰場現場資訊距離拉愈大、愈保持無知狀態就愈容易在毫無心理壓力的狀態下吃葷食。

真正的「完全犯罪」並不是推理小說千方百計營造的密室謀殺解謎佈局,而是我們生活的社會每天都在進行的「距離稀釋術」;距離稀釋術可以把罪惡美化成道德。令人髮指的種族滅絕大屠殺靠距離隔離掉公民/公眾對經濟肉品動物的感情、同理心、生命認知,把有苦樂感知、會哭會笑、有悲有喜的動物當成沒知覺痛癢的待食物品,徹頭徹尾將生命物化,最後把犯罪認定成道德而反覆實施。藉文化力量偽裝成道德的犯罪才是最完美的犯罪。

在此舉一個顯著的近例,針對重大刑案的新聞報導照片管制。若是命案,不論死者是胎兒、嬰兒、兒童、成人,只要屍體畫面太血腥、太破碎、太悲慘就受管制,不是禁止報導就是打馬賽克,也會依年齡分級制度加上警語,警告未成年或無法忍受令人心理不舒服的內容者不要觀看。以前我可能會很認同這類保護性措施,但自從看過大量養殖場、屠宰場紀錄片就深覺沒必要了。人類的謀殺案現場畫面與動物宰殺畫面高度雷同,而後者由於數量龐大、機器繁多、員工成隊甚至還營造出某種準集中營的視覺效果。我認為一般人無法承受謀殺案現場畫面是因為長期被遮蔽動物屠宰資訊的結果;屠宰場畫面的血腥恐怖程度是人類謀殺案的千萬倍以上。

這一切或許在我們的時代會出現空前的轉機。現代社群網路讓被刻意打壓的資訊流出。人們開始看見了;看見養殖場、屠宰場、肉品加工場、肉品運輸工具、肉品市場究竟以何等手法處置生命,看見人類如何大規模集體謀殺。人類看見了,知道了,眼界打開了,本具的良知就醒了。我們如何面對自己的族群?如何誠實面對人類本身就是killer race的事實?

三、亂七八糟的生命價值評判

生死學與生命觀的問題在此不深入研討。以台灣社會而言,俗民反應就是「很正常」或「大家都這樣」或「父母老師這樣教」三字五字七字帶過。我們的教育系統本來就擅長教絕對命令服從與絕對階級崇拜,不太教獨立思辯或在探尋真理的過程不斷發問。(題外話:飲食主張如此,婚戀態度也是如此,被人際壓力教唆或被香火壓力所逼踏入婚姻再火速外遇離婚的人口非常多)

吃肉有沒有罪惡感?謀殺動物當然有罪惡感,否則何必隱匿大量相關資訊?正為目的在洗腦公民,為訓練出一輩子可以吃肉吃得理直氣壯又不會良心發現的公民,國家機器才與肉品企業聯手故意政策性遮蓋食品製程真相,尤其是以實施大屠殺謀殺案為主要製程的肉品。正常公民出於人性無法容忍謀殺過程的血腥殘酷,無法容忍就不容易被肉食文化洗腦,因此遮掩真相有其必要,愚民首在令民無知。這方面,不妨就城鄉差距訪問公民,人生經驗上有沒有直擊或參與屠殺現場對於日後的飲食選擇有何影響。

以長期參與養經濟動物(嚴格說來是大人在養,小孩陪玩)後又長期觀察成人廚房宰殺現場的經驗而言,我認為人類養成謀殺動物的日常肉食生活習慣形同反覆預習、訓練、熟悉殺人技巧。如果曾看整群家庭主婦們齊聚廚房邊殺邊研討殺技、仔細聽她們對話的人就知道以上何所指。別看女眾外表柔弱,拿大刀屠殺動物時就是殺手化身,嘴裏拼命講著「角度」、「下刀位置」、「放血」、「挖內臟」、「死了沒」、「毛要拔乾淨」這類事情──任何職業殺手都想過的相關謀殺技術問題。

宰殺與謀殺的文化容忍究竟是怎麼建立起來的?

教育系統如何訓練幼童習慣以殺死生命為行動主軸的人生?(關於這點,指導幼童殺動物與訓練娃娃兵殺人基調雷同)

現代社會究竟應該教導出尊重生命的不殺生公民或全心全意接受屠殺食屍文化的殺生公民?

家庭與學校如何向新生代宣傳葷食的必要性?

生命教育宗旨為何?

整體而言,生命價值評判或相關討論才在初期發展階段,一團混亂。舉例而言,假如成億上兆的大屠殺式屠宰合法,為何補獵幾隻的偶發儀式性打獵不合法?不論就法益權衡或標的物價值(無價的生命「物化」成「食物」後就不再是無價的了;可以秤斤論兩地殺,殺了分屍,分屍了賣,賣了煮屍,再大家一起快快樂樂地分食被謀殺者的屍體)分析都有問題:為何偶發性屠殺追獵幾隻有罪?為何經年累月成億上兆地有計畫大屠殺百分之百合法?依古人傳統屠殺個位數幾隻算犯罪,按現代人當代企業SOP屠宰成億上兆隻卻無罪?這是與生命思考完全割切的法律邏輯或找不到生命思考社會文化論述的過期立法政策?到底是數學邏輯還是哲學邏輯出漏子?

四、堅決反對把豬當食物

綜上所述,本人認為不宜將豬視為食物。人類有自由不把每一頭豬當成朋友或同伴,但是把豬當食物很沒道理。關於這點,看看台灣社會就好:為貓架靈堂公祭落淚追思卻大吃非病死屠宰豬肉?這種厚貓薄猪的偏心動物權理念是想要氣死誰?千萬別拿「可愛說」來立論;該說是最令人光火的動保論述──貓可愛?貓親人?Cute pigs can kiss you, too!

(註:千萬別教小孩養小動物養出感情後故意殺了叫她/他吃,心理創傷會深深留一輩子。我是過來人,一輩子記得大人弄死我的小黑羊。從此一生厭惡製造「廚房殺手新娘」的婚姻生活,認定嫁人就跟下海當職業黑道殺手一樣,天天骨來肉去地滿手血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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