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
云何斷一切取道跡?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如是知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222
眼是知法、識法,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一切是知法、識法。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223
(略)
224
一切欲法應當斷。云何一切欲法應當斷?謂眼是一切欲法應當斷,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一切欲法應當斷。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225
(略)
226
云何不計?謂不計我見色,不計眼我所,不計相屬,若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亦不計樂我、我所,不計樂相屬;不計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如是不計者,於諸世間常無所取,無所取故無所著,無所著故自覺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227
比丘欲求不計住,離病、離癰、離刺者,彼比丘莫計眼我、我所,莫計眼相屬,莫計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彼亦莫計是我、我所、相在。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比丘!如是不計者,則無所取,無所取故無所著,無所著故自覺涅槃:「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後有。」
228
(略)
229
云何有漏法?謂眼色、眼識、眼觸、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耳、鼻、舌、身、意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世俗者,是名有漏法。
云何無漏法?謂出世間意,若法、若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出世間者,是名無漏法。
230
若無彼眼、無色、無眼識、無眼觸、無眼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不苦不樂;無耳、鼻、舌、身、意、法、意識、意觸、意觸因緣生受,內覺若苦、若樂、若不苦不樂者,則無世間,亦不施設世間。所以者何?六入處滅則觸滅,如是乃至純大苦聚滅故。
《雜阿含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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