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很久以前,有一批海商打算出海。謀利難免投資,他們集體出資請來一名熟悉航道的資深領航員,一起上路。抵達海港之前必先路過曠野;有野外就有意外,意外多則孤魂也多。一行人走著走著,沒多久就撞上一間專門殺人獻祭的野廟。
重利輕義對利害關係當然精打細算。整群奸商你看我、我看你,決定私下推個替死鬼替大家出面:「我們在商場上打滾這麼久了,都是老朋友、老交情,向來稱兄道弟,怎麼可以害自己人呢?眼下既然非殺人祭天不可,要殺就殺外人!」資深領航員被整群商人暗殺後的冰冷屍體留在祭台上,大海是決定去不成了。亡者在奸商眾等的祝禱聲中慢慢腐化,獻祭給名為天神的死魔。
替死鬼死了,儀式辦完了,大家總算可以上路了吧?謀殺事畢,如期出海。失去資深領航員的整群海商很快就迷了路,集體餓死在大海上。
原典出處:《百喻經 殺商主祀天喻》
-無明筆記-
商業社會追求利益宜有道德倫理等文化價值系統把關。失去價值(金錢以外的重要人生價值)的墮落商業往往容易淪為對不特定消費者進行的無差別間接謀殺。
領航員比喻什麼呢?是人生核心價值,成就市場的消費者,還是避免做生意墮落成犯罪的正當商業倫理?答案有許多可能性,開放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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