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0日 星期三

無良網購賣家


活在台灣,我們很習慣滿坑滿谷、大街小巷隨手可得的佛教結緣書。美國不一樣,除了大型連鎖書店有選少數佛書上架,美國佛子要買佛書常常要上亞馬遜下單。

有位美國法師為研究與修行而上亞馬遜網購一本從台灣進口的英文版楞嚴經。賣家開價約美金200元上下,法師考慮後,認為書夠厚,當成研究用書的行情也不為過,直接訂下去。錢刷了,書到了,這才發現成了冤大頭。

那本來自台灣的英文版楞嚴經是結緣品。只要自己恭敬地親自申請法寶就能請來誦持,甚至不見得必須自付運費。但是,書的結緣聲明印在書背,從亞馬遜網站的單面封面照片上看不出來。美國法師哀怨不已,感嘆早知如此不如趁放假回台灣扛幾大箱結緣書過去就好了。

從佛法觀點來看,甘心甘受,消業了業是一種選擇。向賣方抗議退書,就俗諦論俗諦地省三寶錢也是一種選擇。不過,從民事契約層面看這件公案的話,就很耐人尋味了:

賣方把免費結緣書高價出售的行為正確嗎?

買方能據此主張書籍買賣契約無效嗎?

當零元結緣書的市價在不同國家、不同因緣條件下有天地懸隔的網拍或網購行情時,契約自由原則與詐欺黑心買賣的界線何在?世界上有一套足以適應各國國情的國際規範來處理全球化的網拍市場嗎?如果有人利用這樣的局勢,大量出口結緣書高價網拍售出以賺取暴利(逼近零成本)的話,出口國與進口國能奈何?

在台灣,由於佛教結緣書多到免費送都不見得有人要的地步,網拍沒有市場,可是出了中華民國國界以後卻變成世界各國稀有難得的高檔珍稀書籍,變成市場寵兒。

此文絕不鼓勵大家惡意轉賣結緣書賺取暴利。那是造惡業。為一生短期近利扛生生世世因果,不值得。

沒有留言: